初中生的作文

时间:2022-08-28 09:41:39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精选初中生的作文合集六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中生的作文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初中生的作文合集六篇

初中生的作文 篇1

  每个人的暑假生活都多姿多彩,与众不同,有的参加补习,有的去旅游,有的呆在家里,也有的回老家……

  假期补习

  这不,接到老师的电话,我控制的不住我内心的激动,便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起来了。

  每每想起,老师装扮他人、模仿他人的动作,那滑稽的动作,那把课讲得栩栩如生,眉飞色舞。心中都有些快乐。我们像往常一样,拿出笔记本和笔,便“刷——刷”的写了起来。但就在这时,老师便严肃起来,还用他用河东狮吼我们。“你们先停停,听完课在记不行吗?我会给你们时间记的。”就在这时,有位同学继续写,老师突然啪的一声,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声音,我们都被吓着了。但他讲完后,又跟那个同学说,“你听懂了吗?学会了吗?”那个同学可能被吓着了,一声不吭的。老师便认认真真讲了起来。

  我们都明白老师的`用意,因为习惯影响我们的行为、决定我们的未来。

  风中劲草

  天气非常晴朗,我独自坐在山脚旁的山洞里,避一避太阳。这天气说变就变,开始乱风,接着有雷声有闪电。雨,也就跟着来了。我只好静静坐在那里,往洞外观看。那倾盆大雨,我被惊住了,因为我看到独自在一旁的那棵草,无论怎样的暴风骤雨,她都能支起纤细的身躯、挺起不屈的头颅,与风雨顽强抗争。正应了那句“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过了一会,天气开始晴朗起来,我走出山洞,看着刚经历磨难的草儿,更加苍劲有力了。看起来,草木刚被沐浴的样子,格外的清新。放眼望去,青翠碧绿的大地,清澈见底的湖水,天边绚丽的彩虹,如画的景色愈发美丽迷人了。

  哦!我似乎明白了,在我们生活当中,无论碰到什么事情,遇到一些困难,只要咬咬牙就会过去了,那么你就会看到彩虹。

  清洁乡村美丽中国

  我一如既往坐在草坪上,静静的在那里写日记。旁边的弟弟,不知怎么的,一眨眼跑到马路边去。我惊住了,他竟然跑过去捡垃圾,还在那里跟那位叔叔讲道理。我不知道怎么办,一个四岁多的小孩去跟一个叔叔讲道理,胆子够大的了。我在心里骂他,真是的,又不是你扔的,你去捡什么捡啊,还讲道理。奇怪的是,那叔叔竟然和弟弟一起捡垃圾并把垃圾扔进桶里,还夸弟弟懂事。我心里为弟弟有这样的勇气和认真感到自豪,我以后会战胜自己的畏缩,勇敢的维护我们美丽的生活环境。

  这件事让我知道了,如果每个人都能多为他人着想,生活就会更美好,中国就会更美丽,心里也就会多一份快乐。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收获,但这些是让我更了解生活中、自然中的一点一滴,定悟出了一些浅显的道理。希望大家注意观察我们身边的事物,悟出更多的道理。

初中生的作文 篇2

  中外在许久之前就得出结论:书是维持人类生活的重要物品之一,书香。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世界上最好的营养品,生活中没有了书籍就好像没有了阳光,智慧中没有了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了翅膀。”古人也曾经曰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两句话充分体现书的用处大有获益吧

  我认为一本好书是有着清香的,一种脱凡俗世的香。香的味道在于你是如何理解这一本书的,如果你把书上写的当成人生一大乐事,那肯定扑面迎来的就是甜香嘛。

  书是当代社会从作者的眼光写出来的一个缩影,里面也蕴含着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书是要看你怎么看的,其次才是作者怎么写的。再好的书放到一个不会鉴赏的人手中,就算他把书背的滚瓜烂熟,没有理解再一深层的`意义,一切都是徒劳的,书香。所以说,好书也要有一个有能力的人去细细品味,就像品茶一样,这本书的香味才能被你发掘出。

  我从很小的时候就有书橱了,所以我比较小的时候就是许多书的主人。直到今天,我仍不停地看书,百科全书,小说,哲理方面的等各个方面的人们都要看,就像身体一样,不能单补一样,要全面。

  读书读到悲欢离合,让你身心紧跟相随,读的是作者的天马行空。这时,书本身蕴含的香味才能发挥地淋漓尽致,手有余香。

  书香永存,只要一本好书,再久你都记得,应了一句“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一样都是做着别人占便宜的同时你也得到益处,何乐而不为?

初中生的作文 篇3

  我们天明寺山下的淼镇上有家小饭店叫益家饭店,饭店不大,但是生意不错,因为店里厨师手艺不错。

  有时候下山办事赶不回寺里了,我们就会去益家饭店吃饭,饭店的老板会特意叫厨师给我们准备点素食。

  有次路边饭店,发现饭店外忽然多了一个笼子,笼子里关了一只小狗,小狗个头很小,但是很胖,看起来挺可爱,戒尘和戒痴都喜欢这只小狗,就在饭店外面逗小狗玩。

  我们玩的开心,饭店的厨师却告诉我们,原来这只小狗是过几天准备杀了做菜的。

  戒尘和戒痴都舍不得,拉着我想办法,戒嗔大着胆子和饭店老板商量是否可以把狗放了,饭店老板对我们很客气,不过却不同意放了小狗,说有客人预定了,再找其他狗,客人会不满意的。

  戒嗔很为难,便想上山和师父商量能不能拿些钱,把小狗买下来。

  饭店里有个客人,看我们和饭店老板商量很久,老板也不同意放了小狗,便想帮我们用钱买下小狗,可能那个客人态度不太客气,饭店老板一时恼火,和那位客人吵了起来,最后老板倔强起来,说什么也不肯卖小狗给我们,还扬言说非要杀了不可。

  小狗没有放,客人也走了。

  我们回到寺里,请智恒师父来和饭店老板商量,饭店老板兀自在生那位和他吵架客人的气,就是不肯放小狗,智恒师父央求了几句,老板也不再理我们,回饭店里面招呼客人了。

  智恒师父没有再去找老板,只是带着我们站在饭店门口对着关小狗笼子念经,戒尘和戒痴平日经常因为念经不专心被师父责罚,可这一次也念的特别用心,我们一直念了几个小时,中间饭店老板出来看了我们好几次,想让我们走,也无从开口。

  我们怪异的.举动也引起了不少路人的好奇,人越围越多,最后连饭店里吃饭的客人们也出来看了,众人纷纷帮小狗说情,老板本来也有些动摇,只是碍于面子所以不肯放小狗,见我们的样子也心软了,决定把小狗送给了我们,智恒师父拿了钱给老板,老板也不肯收。

  做事情如果能有一点坚持,一点心思,成功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后来我们给这只小狗取名叫戒言。

初中生的作文 篇4

  走进大海吧!我的故乡。

  你也许会惊讶我对大海的感受。但我却很自然认为大海已经完完全全地成为我的生命中的一部分。想要知道那是怎么回事,那你就得听听我的故事了。 说来话长,这几天我一直在回想着去年我到海边游玩的一事。那天我一见到沙滩,就像小鸡找到妈妈样忘情地沙滩扑去。被夕阳照耀的金黄色沙滩软绵绵的,踩在上面非常舒适,就像裹着丝绵。我就兴致勃勃地玩起堆沙子。只见一只小花猫很快就堆成了。花猫身披金黄色大衣,耳朵小小的,它的`脚掌大,腿很粗,尾巴像针头一样短,还有它的鼻子好高,眼睛偏小,可是嘴巴太大。越看越像一头可爱无辜的“猪”。因为怕别人讥讽我,我就把沙子小猫无情地在我手里给“残害”了。我又不假思索地堆建起了一座沙雕城堡。这座“城堡”显得非常雄伟。我又做了五位护卫小士兵,十位侍卫和一名大将、两名小将。哦,对了,还有一面旗帜,它们都用来装点这座鬼斧神工的“城堡”。怎么样?沙滩玩耍是不是很有趣?好戏还在后头呢! 最有趣的就是在海边玩“水花”。咦?水花怎么玩呀?别急,让我给你慢慢道来。在玩水的时候要光着脚。记住,一定要提起裤脚,然后慢慢地向水深处挪动。当一排排波涛汹涌的海浪击打着我的脚时,我的感觉就是一个字“爽”!当你想象着把大海当成“日军”,我们就像“中国军人”勇敢地向“敌人”冲去。要是你承受不了,那你就会被“敌人俘虏”了去;要是你能够挺住半小时,那你就获得了“胜利”。

  我喜欢玩水,不仅能让我们变得有勇气,还能让我们熟悉水性。海边还有一项最具真实性的游玩活动“挖贝壳”。先拿一把铲子,然后再拿来一张网,这样就可以“开工”了。眼看着别人一挖出一个、二个、三个……,可我却一个也没挖出来,急得我就要哭了出来。后来我就一直无法找到贝壳,但我挖出的一条通往大海深处的渠道。我想这是我留在海里的纪念吧。 我爱大海。它虽然不是我真正的故乡,可我会把它当成我梦寐以求的故乡。我会为你感到自豪。

初中生的作文 篇5

  在植物这个大家庭里,有许许多多的成员,它们个个都争奇斗艳、不相上下。但是,唯有我们校园里的那两棵梅花树是我的最爱。

  在寒风凛冽的冬天,我们还穿着小棉袄呢!那一个个好奇的“梅娃娃”就悄悄的“探”出了头。它们长的可漂亮了!那一片片丝滑的花瓣粉里透黄、黄里透白,花朵中心还有一两点金黄的花蕊装扮。寒风一来,它们就在微风中翩翩起舞,好像一个身姿妩媚的小姑娘穿着一件粉红色的连衣裙正在跳舞呢!

  在校期间,我每天都会去探望梅花。它们变化的可快了!我第一天去,它还是光杆树枝;到了第二天的时候,它身上就“钻”出了几个花骨朵儿;等到第三天,它就变得含苞待放了……

  梅花不仅长得好看、变化快,它的香气味儿也着实令人着迷。离它好远,等能闻得到那迷人的幽香。一到下课的时候,我就去闻一闻它那沁人心脾的清香,闻完之后,本来有的一丝疲倦很快便被消除了。

  那么这时,问题出现了,为什么在梅花亭亭玉立的时候,却不见叶子的踪影呢?原来,在秋天的时候,叶子和梅花就已经形成了。但在梅花开放的时候不见叶子的踪影,这是因为梅花开放时需要的`温度很低,而在叶子长出来的时候,则需要的温度很高,所以,它们两个不会在同时出现。

  同学们,在植物这个大家庭中,有多少问题我们还没发现?只要我们认真观察、勤于思考,相信植物中的问题一定会被我们一一解答的!

初中生的作文 篇6

  也许这个标题,不够明确,如果改为“大学时代的青春误区”也许会好明白一些。但是我们抛开标题不说,接一下来我想说的是— 我们的青春。八十年代之后九十年代初的时候,大学校园里流行着一首沈庆的歌,歌名叫《青春》,有人把这首歌看作是对那时大学生的写照,浪漫,纯情,那么时代末的大学生又怎样呢?依我看,依然是,至少在大一时是这样无疑。初人大学时,被纷乱复杂的.一切给惊呆了。以前书本上的条条框框再也显示不出它在试题上的巨大威力,一切都在畅所欲言。正如一位学长所说:“说你所说,想你所想。”

  我从来没有像那时一样地渴望知识,当然也没有像那时一样痛恨考试,我和许多人一样,迫不及待地定下自己的思维体系,以极端的自信去摆脱世界。我唱起青春无悔,留起长发飞扬。谈文学、谈哲学,我那时以为我总能拯救世界。 大学的生活有时是很无聊的,于是有人便说:“沉默啊沉默,不在沉默中恋爱,就在沉默中变态。”仔细说来,我是属于后一种的。那时,通宵写作是家常便饭,往往是聊着聊着就从被子中跳下,点上蜡烛,奋笔疾书。有时半夜上厕所还能遇上同道中人:“你那本进展怎么了?”“主人公还处在爱情和生活的痛苦煎熬中,一时平会死不了。”

  当时我们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才华横溢,诺贝尔非我莫属,一直到手里的半本稿子无人问津,才明白成功离我还那么遥远。那时我已大三,而青春的放纵正与我擦肩而过。关于青春的冲动的故事多半是使人哑然失笑的,特别记得那夜与高晓松相见。高晓松是我们那时的偶像,只身一人,辍学远行,背着心爱的吉他,为姑娘们写歌;最后名利双收,抱得美人归。激动之余,我们大醉而归,在女生宿舍下放声高唱:“我们生长在这里,每一个姑娘都是我们自己的,要是有人想把她们抢占去,我们就和他们拼到底。”那一夜,从西湖到钱塘江,我们骑车十几公里,大声朗诵北岛和海子的诗,直到满面泪水,我们被自己所感动,那一夜我弹琴到手指出血。 青春在我们这批大学生中永远是张扬的,在理性的沉淀之后才会发现太过于执着,但却从未后悔我深陷于这个“陷阱”之中,因为在这个“陷阱”里,我第一次如此真实地贴近我牛命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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