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的作文

时间:2024-03-03 08:42:49 小学作文 我要投稿

小学的作文锦集4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的作文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的作文锦集4篇

小学的作文 篇1

  海伦.凯勒是19世纪一位很杰出的人,她通过自己的双手,考上了大名鼎鼎的哈弗大学。

  很多人都不知道他们的苦痛,于是我决定,我要挑战黑暗。我胆小如鼠,瘫痪在地,心里瑟瑟发抖:摔倒了怎么办?可我不愿意四脚朝天啊!这黑乎乎的样子,真可怕,我真希望是别人把灯关了或是一场梦啊!过了好久,我咬咬牙爬了起来,身体不由自主地往后靠。杭笑看出我的恐惧,指引着我回到座位。虽然有人引导,但我还是一步三颤抖啊。我好不容易摸索到书包和椅子,一个劲地逼自己坐下来。我颤颤悠悠地坐了下来,悬着的心顿时放下一半。

  我转到后面去,司淇递给我一支笔和本子,叫我画个丁老头:“一个丁老头,买了两个鸡蛋……”芊瑶凑过来,思量了会儿,决定叫我写个“谢凯鑫”。我抹起笔,胡乱写了几下,在我写"鑫“的第一个”金“时,一不小心写到纸外面去了,唉,盲人可真不好当呀!我画只村姑兔吧,一个搞怪地想法呈现在我的脑海里,嗯,说干就干。我画了只大兔兔,来顶头巾,两只垂着的`耳朵,一副好身板,大功告成。司淇帮我解开红领巾,妈呀,要多丑有多丑:丁老头脖子扭了;村姑兔的头与身体保持25厘米;”鑫“咋只有三个”金“了。

  唉,盲人可真不好当!经过这次体验后,我一定要好好保护眼睛,周末不可以盲目地看这么久电视了。

小学的作文 篇2

  我爱书,常常与书为伴,自然与书有着许多的故事。

  我从小便与书有着不解之缘,听妈妈说,在我两岁那年的一天,我趁着妈妈做饭之机,竟从床上跳下来,莫名其妙地从书桌上抓起一本书放在地上,没有任何人的指使,竟兀自兴致颇浓地翻着、看着,并时不时还郑重其事地“晰呀”读着什么,这一切都被从厨房端菜出来的妈妈看见了,她躲在一旁的角落里,竞见我足足看书看了三小时之多,她大吃一惊,要知道我是个什么玩具都要拿来拆的孩子,可对书如此的客气。一页没有撕;要知道我是一个干事没有常性的没有见过字的两岁孩子,却能看那满是“蝌蚪”的书如此之久,真是神了!长大一点,会记事儿了,就整天闹着妈妈到书店这个也要,那个也买的“搜括”;然后在晚上,夹着一本书,爬上妈妈的床,躺在妈妈的怀里,听妈妈讲书中的故事,那《胡桃夹子》、《水晶鞋》的故事,在妈妈的嘴里讲得是那么生动、有趣,就像一曲曲轻柔的“摇篮曲”,使我恬静地进人了童话般的梦乡。

  时光飞逝,我已经可以自己独立看书了。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都是书的好处,可以说,书教会了我怎样处事。记得在小学四年级时,我正在读《七侠五义》,书中刚正不阿、不畏权势的黑脸包公,让我敬佩,而当时我正当着中队长,也决心向包公学习,做个好官。于是,一次次考试作弊抄作业的行为被我揭发了,因此得罪了一些同学,到了五年级改选,我便下台了。一些我的.朋友都纷纷为我鸣不平,而我却满不在乎,因为书告诉了我,我做得对。那包公不是也因断乌盆而遭人陷害丢了官吗?果然,事隔几日,经过班主任明察秋毫和在班里对同学的动员,我又当上了大队委,正如包公又当上了开封府尹一样,可这却是书教我做的。

  是啊!书在我们成长中起了多么重要的作用!我也因此越发地离不开书了,我和书的故事还将延续……

小学的作文 篇3

  在我六岁那年,奶奶给我送来了一只小狗。我看它全身雪白,就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小白。

  小白不仅全身雪白,还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它高兴的时候,比谁都温柔可亲。它会用大眼睛温柔地看看你,要是发现你有空暇,它就会用自己毛茸茸的身子在你的腿上蹭来蹭去,把脖子伸出来让你给它抓痒。或者,在我写作业的时候,它会跳上桌子,在我的作业本上踩几朵小梅花。这可都凭它高兴。它若是不高兴啊,无论谁说多少好话,它也一声不出。

  小白很喜欢吃肉,每次我一把肉拿出来,它就不停地叫唤,好像在说:“快给我!快给我!主人,你快把肉给我。”。我若不给它,它就撕咬我的裤脚。有时,还把我的裤子咬破了,气得我半天不理它。可它一点也不在乎,改用身子蹭我的腿,再把爪子伸出来给我抓痒,弄得我又气又笑。

  这时的小白还很小,但它永远都这样大小了。它很贪玩,要是决定出去玩的话,它就会出去玩个够,任凭谁怎么呼唤,它都要尽兴才归。这样的玩耍,它从来都是有去有回的。然而,有一天,我带它出去散步,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在过马路的.时候,小白跑得飞快,结果轧在了一辆疾驰而来的白色汽车的车轮下。那一刻,我生平第一次感受到了无能为力的滋味。

  虽然小白不在了,但我每当想起它时,嘴角总是不自觉地上扬。谢谢你,小白。

小学的作文 篇4

  那是个星期日的上午,我正在楼下玩,突然一阵香味飘来。我顺着找去,我看到一个烤红薯的摊子,好多人排着队。只见一个卖红薯的老爷爷一边忙着从烤炉中夹出烤熟的红薯,一边招呼着客人。我也禁不住诱惑,连忙掏出口袋中的钱,排到了红薯的队伍中。

  眼看就快要轮到我了。突然,传来了一声无理的吆喝:“老头,多少钱一斤?烤熟的这些我都全包了。”只见一个留着长发的青年男了,边嚷着边往队伍前面挤。顿时,有秩序的队伍一下子乱了起来。有人叫道:“你哪能这样啊?大家都是排好队伍的。”“对啊!你应该排到后面去!”可是那个青年对大家的议论充耳不闻,一直走到老爷爷身边。“啪”甩出100元钱。可是老爷爷却好像是没听见,也没看见似的,依然顾自的忙着,给排队的顾客称红薯。那青年一愣,很快就知趣的收起了钱,红着脸匆匆的走了。

  “小朋友,你要卖几个啊?”老爷爷慈祥的问我。“啊,我要卖一个。”

  “好。”老爷爷利索的`称好红薯交给我。

  我一边吃着红薯一边想着:就算是买红薯这样的小事而已,也是能够看出一个人的品德修养。不文明,有不礼貌的行为是一定会受到人们的鄙弃的。

  做人也不能想着要占小便宜,要老老实实的做人,这样你就是在尊重被人,那么被人就一定也会尊重你的。如果,相反的话,那么被人就一定不会尊重你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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