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作文

时间:2025-05-07 09:40:03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实用的初中作文锦集10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中作文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的初中作文锦集10篇

初中作文 篇1

  今天早晨,我迈着轻松的步伐,走进了一中。

  一走进校园,我就感受到了浓烈的学习气氛。我望了望四周,看到哥哥姐姐们都在锻炼身体。我走进了七年级(11)班,一看:这些哥哥姐姐们早早的就来到学校,开始交作业,写作业,早读。

  在一中七年级(11)班中,我学到了许多新的知识,并且复习巩固了许多原先在课外班所学习到的知识。

  在语文课上,我知道了肖像描写和外貌描写的`区别和对于人物描写的各种描写方法以及这些描写方法在写作文时的应用。

  在数学课上,我在杨老师的指导下,我想起了用消元法来解决二元一次方程的方法。这个消元法是我四年级时在张老师那里的奥数课上学习的。

  在……

  课间的时候,我在楼道里观察哥哥姐姐们在干些什么,我发现他们没有人会在楼道里追逐打闹,而是在楼道里安安静静地看展板或看书;在班里的同学更是如此,他们在班里只会认真地学习,没有一个人在教室里玩。因为哥哥姐姐们知道现在学习最重要,并且他们已经知道了前墙上贴的“静能生慧,勤能补拙”这句话的深刻含义了吧!

  在这所学校中,我随时随处都可以看见哥哥姐姐们在勤奋,努力地学习;老师们和课代表抱着一摞又一摞的作业走向办公室。各种人都在做着自己该做,自己必须做的事情,他们互不干涉,因为哥哥姐姐们来这所学校的任务就是学习,只是吸取老师给予的知识;相反,老师也在不断学习的同时,给同学们浇灌更多的知识。

  老师不就是那辛勤的园丁吗?而我们这些学生不就是那被浇灌,被施肥,被给予知识的小树或花朵吗?

初中作文 篇2

  每个人都体会过爸妈的慈子和教诲。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诲,我似乎找到了另外一种爸妈之子,这也是大多数子女所体会不到的。这也许是这十年对她子慕不减的原因吧。是那一封封家书,就象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像一个乖孩子在感受着,聆听着,用心铭记着。

  傅雷是我国著名文学翻译家、文艺评论家,他是一个博学,睿智,正直的`学者,极富个性。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温厚善良,又端庄贤淑的东方女性。 父亲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而他培养的对象又是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终于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傅聪。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他教育儿子说:“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初中作文 篇3

  记得小时候,每当我去幼儿园的路上,经过建新街小学,从学校大门看到学校里宽阔的操场,郁郁葱葱的法国梧桐,宛如我搭建的五彩缤纷积木一般的教学楼,使我充满了好奇与憧憬。

  终于在五年前我走进了我梦想中的学校。

  每天早晨我们伴随着欢快的音乐进入校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座白色的雕像,雕像中系着红领巾的男孩抱着篮球、夹着书,洋溢着青春的活力;另一个女孩微笑着正在放飞一只和平鸽。每当我看到这座雕像,我仿佛看到了学校中的我们,在这里我们不仅学到了知识,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学校大门的右边是一片高大的法国梧桐树林,清晨的阳光中,在林间歌唱的小鸟为我们送来清晨的问候;夏天,法国梧桐用它那把绿色的大伞为我们撑起了一片阴凉,让课间嬉戏的同学们不再感到夏日的炎热,欢乐的笑声在学校里回荡。梧桐树林后面便是我们的教学楼,我最喜欢的就是教学楼的外立面被涂成红、黄、蓝三色,好似我童年搭建的积木一样。

  雕塑后面就是我们学校的大操场,大操场的正前方是主席台,主席台右边是一根笔直的`旗杆,每当国歌响奏响,五星红旗冉冉升起,校内全体师生肃立,就会让我们感到无比的神圣和自豪。

  主席台的两边是花坛,夏天这里开满了鲜花,有月季、玫瑰,白的、粉的、红的……美丽极了。

  大操场上有百米跑道,那里可是春季田径运动会的盛地,运动员精彩的表现,同学们热烈的欢呼声和加油声此起彼伏……主席台后面是电教楼,电教楼里干净整洁的阶梯教室,是我们开各种大会的好地方,电教楼的二楼是我们学校的乒乓球教学基地。电教楼的门口种着槐花树,每到春天,槐花盛开,满校飘香。

  大操场的左边是我们学校的副科教学楼,里面有音乐教室、科学教室、图书室、展览室、电脑室,展览室里展放着同学们制作的各种科技小制作。副科教学楼的前边有许多乒乓球台和运动器械,一下课,许多同学就会聚集在这里,临时举行一个小小的比赛……

  看!这就是我的学校。

初中作文 篇4

  台下有太多观众的欢呼,舞台上的赵雷弹着吉他,享受着这个属于他的舞台。《成都》的前奏响起,我迫不及待地掏出电话,打电话给胖子,突然想到他已经不在成都了,而是在和我有着12小时时差的美国,心里瞬间五味杂陈。

  是不是每一个故事里都有这样一个胖子,他陪你走过最难忘的时光,他留给你所有欢笑的记忆。距离上次听赵雷的演唱会已经过去五年的时间。五年前,赵雷还是个不出名的小众民谣歌手,五年前他孤孤单单地站在台上对台下的我们说,把你们手机的闪光灯打开吧,五年前我身边的'胖子是个名副其实的胖墩,五年前我们对未来充满了不确定性。胖子从小和我一起长大,从我记事起他就是个小胖子了,尽管他总是给我看他四岁时瘦瘦小小的照片和五岁那年注射激素的医药单,以证明他的肥胖是后天病理原因且很难改变,这都不能妨碍我叫他胖子。

  我在高中的时候,疯狂地迷恋民谣,并将胖子拐上了这条路,庞大的胖子每天听清新的民谣,也让身边的朋友大跌眼镜。那年的演唱会,赵雷的内场门票只有50元,胖子在演唱会结束时突然对我说,将来我们去成都上大学吧,想去赵雷歌里的玉林路和小酒馆看一看,我如小鸡啄米般点头。然而,命运总是爱开玩笑的,尽管我和胖子的高考志愿填的一模一样,且我们的考分十分相近,他成功地去了成都,我在他千里之外。

  三年后的假期,恰逢赵雷去成都开演唱会,我买了票前往成都。再见到胖子,甚是惊讶,他甩掉了身上的肥肉,体重大幅度减少,相反,赵雷的演唱会门票却翻了几倍,一切都不同了,却在胖子陪我欢呼,陪我一起唱歌的时候,回到了三年前的感觉,人来人往,总有一个少年仿佛一直在原地,等着你。演唱会结束后,胖子说,他要去美国交流学习,最后笑着说,以后赵雷的演唱会你就先自己看着吧。我却忽然泪流满面。

  于是,两年后我自己来听了赵雷的演唱会,握着手机,无味杂陈直到结束。人群散去,突然胖子发来短信说,下一次我就能陪你一起啦。眼泪一下子掉下来。时光变迁,时光里的我们不复从前,可我觉得太幸运,有个人一直记得我所爱,一直陪着我,纵然相隔千里。那我在这里等你回来,等下一次,给我一场演唱会的时间,告诉你我全部的想念和感谢。

初中作文 篇5

  青春在一次次云卷云舒,日出日落的陪伴下渐行渐近,然后,青春会在某一天开始渐行渐远。

  青春的文字,指点江山;青春的语言,铿锵有力;青春的冲劲,血气方刚。青春里的一切都是富有活力的,犹如大江大河:奔流到海不复回。

  青春,是热血与时间的孩子。时间总是狠心的,不管不顾地拖着青春向前奔跑,到了尽头才发现沧桑早已被青春侵占。“沧海变桑田”看似很遥远,其实近在咫尺。所以,我们应用尽全力,将青春紧握手心。正如加缪所说:“对未来真正的慷慨是把一切献给现在。”青春不等同于金钱,它不需要存储。储蓄青春等同于挥霍当下,时间是不会等人的。

  我们所浪费的'今天,是昨天死去的人奢望的明天;我们所挥霍的现在,是未来的我们回不去的曾经。梁启超曾在《水调歌头》中写道:“不恨年华去也,只恐少年心事,强为半消磨。”既然已有人尝到了逝去青春的痛苦,那么,我们还需要“以身试法”吗?青春的到来,不是为了让我们挥霍,然后恍然大悟已知的道理。而是为我们看似枯燥的人生更加充满活力与色彩提供机会的。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竭尽全力,将青春的画卷绘得独一无二,绘得富有生机与活力!

  也许我们只是青春的南柯一梦,但青春却是我们必然跨过的临界点。既然青春是一条必经之路,那我们为何不在道路两旁播下无悔的树种及多彩的花种呢?或是另辟蹊径,去探索青春的神秘之处,在洋溢花香的小园中,听鸟儿高歌一曲青春之歌。

  青春,需要我们做的,也就是勇往直前,且行且珍惜吧!

初中作文 篇6

  人生,每时每刻都在体验,但是是不是文化体验,这需要有一双文化的眼光。民族文化,是隐藏在中国古老的历史中。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文化自然也有许多,但是否人人都能正确体验文化,这不可得知。

  暑假,我有幸来到蒙古族,而蒙古族的摔跤比赛,也让我惊叹不已。比赛开始了,两位长着膀子的重量级选手上场了,说这时迟那时快,这时,一位选手企图将对手绊倒,但对手太重了,根本绊不倒,所以失败了。过了一会儿,另一位选手也企图将对手推倒,但对手底盘很稳,所以没有推倒。20分钟后,这场比赛以平局收场,不过,比赛中两位选手的勇士精神,还是让我惊叹不已。不一会儿,我也与一位同位的小女孩比赛。在比赛中,我发现蒙古族的小姑娘虽然看着个子小,但力量可真大。作文开赛10分钟后,我便被蒙古族姑娘给绊倒在地,躺在地上望着天空的我想:中华民族文化真深远!

  还有一次,我有幸来到了藏族,见到了当地非常有名的酥油茶。

  酥油茶,以酥油与奶茶混合制成的茶,在藏族人生活的地区,这种温暖驱寒的茶极其重要。而在这次旅行中,我幸运的品尝到了这样的.酥油茶,酥油茶入口清滑和温暖。在这个寒冷的世界,酥油茶使我感觉到家的温暖。

  最后一次的民族体验,我来到了蒙古族,体验了他们的骑马文化。在广阔的大草原中,蒙古族人尽情地骑马。而我也由族人骑着马,带着我走在广阔的大草原中,我心想:远离城市的喧闹,这儿的民族文化很美丽!

  体验文化,是个不简单的事,需以平静的心态,眼光去体验,成长,就是一场体验。

初中作文 篇7

  人生中重要的一刻即将到来,也许你会好好努力,也是她在游手好闲。

  ——题记

  铃!上课的铃声又打响,我正和同桌听歌呢!老师走进了教室,看着没有紧张感的我们。无奈的摇头了摇头,自己在黑板上讲课。

  班里也没有多少人在听,虽然老师对我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我们还是触发了她的底线,生气地批评我们。“你看你们这一届,都快期中了,你们还这样,还是重点班……”

  听着老师的'批评,我和同桌栽下了耳机。虽然,听着她的批评心里有点不快。但是这也是我们自己的错,作为一个学生,在学校就要好好学习。我是属于做事三分热的人,一下做这个,一下做那个的人。有一次,我和同桌说“我要学习,我要去海口读高中。”我一脸自信的对她讲,上课也不做小动作了。

  结果没多久,我就放弃了。在第一次的模拟,我考的很差,一直在生闷气。没多久,我又开始没计划的死记硬学。有的人,认为我很努力,会了好多。其实只有我自己才知道,我学的等于没学。老师有说过我,你勤奋好学,但是你的方法用错了。这样的你,考起试来,还是什么都不会。

  当时我自信地跟他说,我才不会,我要拿A。老师看了我一眼,就走了。每天提早预习,上课的时候认真听。当第二次模拟出来了以后,还是这样,效率一点也不高。

  抬头看了看了黑板,还剩35天。心里还是不舒服,下午下课以后。我在跑道上不停的冲刺,心里才舒服了一点。

  回想到以前,我总是自信地说,我要考军校,我要努力。每天早睡早起,天天在那里做功课……

  现在,我是最失败的。自己的自信不知道去了哪里,心中充满了迷,整个人都烦了起来。每当同学问我我要去那里读,我都无从回答。

初中作文 篇8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理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

  但后来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况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提供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希望自己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理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终于有一天他得知给他提供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美好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

  《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

  狄更斯通过主人公寻求自己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因此,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己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马上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己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可以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己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

  在小说中,抱负与自我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我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己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最后,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

初中作文 篇9

  我的初中生活,即将结束。回首望去,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间过得那么的快,感觉昨天还是个新生,惊天就要毕业了。三年的初中生活是那么的快乐,但这快乐是短暂的。总是感觉我才上初一,但我即将离开。

  记得刚上初一报名时,走进校园。我感到了一种新奇。觉得一切都是那么好。但又感到一种陌生。老师是陌生的,同学 环境是陌生的。一切都是陌生的。我不知道到那些陌生人那些会是我的老师,那些将会是我的同学朋友。只是我的陌生感又转化为一种期待。我期待着新的老师,新的同学朋友,也期待着新的学习生活。第二天我见到了新的老师,揭示了新的同学朋友,拿上了新的书,开始了我的新的生活。我怀着新的心情渡过了新的一年。

  到了初二。那陌生感已经全部消失,而新鲜感也只剩了一半。因为熟悉了老师,同学,环境。所以干什么都大胆了一些,从以前的听老师的话,学习认真的好学生变成了老是心中的坏学生;不学无术 不求上进 不听话 爱惹事的坏学生。所以仅仅只过了一年,老师对我的看法就有了很大的改变,在老师的不断改变下,我也再不断的改变。不是变好而是在不断的变差 。老师越来越讨厌我而我也越来越讨厌老师。这样以来我和老师不断地发生冲突,我的成绩也在一天天的下降。我在老师心中的"形象"也在一天天的加深。就这样我已不理想的成绩结束了初二的悲惨生活。

  进入初三后。我又有了一种感觉,那就是危机感。而这种感觉就来自老师对我的一次次谈话何在课堂上的讽刺和父亲及家人的苦口婆心。他们的做法源自于中考。这也是我开始有了一些想法;如果考不上高中我该何去何从?所以我就做了一个决定:发奋努力 好好学习。但是我的决心在老师的讽刺和无中生有没事找事下动摇了并且被摧毁。我觉得我就是一个坏学生,高中对我来说是那么的遥远。让我对老师产生了一种逆反心理。期中考试后,我的成绩很差,老师让我叫家长,爸爸没有来。老是我的.家长都不管我了,我已经没救了。其实那时我已经改变了。因为我给爸爸讲老师让他去时,爸爸给我讲了许多。那次让我深深的感到了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爱和希望。所以我在一次下了决心。我尽量做到最好,让老师认可我,可是老师却无动于衷,面对老师的无动于衷我也想过放弃。每当我先放弃是爸爸说的话就会回响在我的耳边,我就会重新振作,因为我不想让爸爸失望。经过我的努力,我的期末成绩有了很大的提高,这让我的决心更加坚定了。我想我的这些努力和成果会让老师改变对我的看法。可是让我没想到的是;在初三第一学期的最后一节课上,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对我说了一句话:在这三年里你没有给我留下过一个好印象。这句话让我感到很难受,当时我就在想:您给我有留下了一个什么印象呢?回家后我每天都在想这句话,我真得不知到该怎么办。我该怎样结束我初中三年的生活?

初中作文 篇10

  在我回家那条路上,有许许多多的回忆,犹如那美丽的贝壳在海滩上,随手一拾,就能让我心中荡起一晕晕涟漪,找到那时的回忆。

  秋天的天湛蓝深远,而渐渐飘落的叶子犹如金色蝴蝶翩翩起舞,把回家的那条路点缀成金色的童话世界,静静的,悄悄的。而一阵嘈杂的声音从远处传来,打破了那原本宁静安逸的意境。

  我循声走去,看到一个两鬓斑白的太太和一个打扮得格外妖艳的年轻女子,于此时的美景截然不同,显然她们是婆媳俩。老太太缓步上前,对儿媳妇说:“你不喜欢我做的早饭?”儿媳妇瞥了她一眼,不作声。“你若不喜欢,你就直说。我每天早上去买早饭,你也别总不在家吃饭。”老太太苦口婆心地说。儿媳妇还是无动于衷,只是不置可否地笑了笑。老太太又说:“你要是对我不满意,那我就回乡下去了,也不打扰你们的生活了。”“哎呦!你爱走不走,我又没赶你走,你用不着在这说了,好像我没好好孝敬你似的。”儿媳妇终于发话了,只是嘴里还不停地嘀咕着。“走就走!”老太太听了媳妇的这番话,心头的怒气不禁涌了上来。“哎!你还来气了!你这几天天天在那儿挑拨离间,我还没被你气死呢!”儿媳妇手插着腰,摆出十分不屑的.样子。老太太十分伤心,眼角闪着泪花,于是,自己便慢慢地朝马路口走去。那儿媳妇会心一笑,好像报仇雪恨了一样,气宇轩昂地朝家里走去……

  我看着老太太唉声叹气地朝远处走去,而方才气焰嚣张的儿媳妇也了却心愿朝相反方向走去。

  这条回家的路,也许是生活中点点滴滴的缩影,无论是发生冲突也好,还是分道扬镳,但是,如果我们都能互相理解,那不就万事大吉了吗?两个人,两个不同的方向,正是代表了对生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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