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工作方案

时间:2023-06-30 13:20:41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保障工作方案范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障工作方案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保障工作方案范文

保障工作方案范文1

  为加强高、中考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高、中考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中考是当前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职能部门当前的工作重点。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结合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充分认识高、中期间卫生监督工作对于保障考生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及时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切实完成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卫生保障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卫生监督所在高、中期间,对高、中考考点(学校)及其周边饮食摊点及公共场所单位依法进行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并将高、中考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方案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卫生局。

  要结合全县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和学校卫生专项检查等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履行食品卫生监督职责,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细化食品卫生监督措施,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一旦在高、中考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及食源性疾患按规定及时处理、上报。

  (二)卫生监督所严格加强对接待单位卫生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餐饮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效期,卫生管理组织、管理人员、卫生管理制度设立情况;

  2、食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及健康状况;

  3、直接入口食品及食品工具、用具、容器卫生监测情况;

  4、餐饮单位生产加工制作过程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5、提供给考生的饮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接待单位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卫生监督意见;

  卫生监督所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对在监督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应及时立案查处。

  三、职责分工

  卫生监督所负责高、中期间考点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在高、中考开始前对校园周边的摊点、食堂进行检查督导,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参加高、中期间食品卫生保障工作的卫生监督员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应对突发事件,方便部门之间协作沟通。

  四、监督保障要求

  (一)保障时间要求

  在高考(6月7日~8日)和中考(6月15日~17日)前期及期间组织督查。高考开始前,6月2日开始对学校周边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到高考结束;中考前6月13日开始对学校周边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到中考结束;

  (二)重点保障地点

  1、高考考点:一中;

  2、中考考点:一中、二中、实验中学;

  五、保障措施

  (一)卫生监督所由所长亲自抓,切实明确职责,分工到人、到岗。

  (二)卫生监督所根据高、中考相关信息及资料,做好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车辆、通讯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建立健全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严格按照卫生部《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认真落实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报告制度。高、中考期间,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卫生事件,除按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外,还应当在最短的时间内报告上一级的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确保信息畅通、口径统一。

  (四)加强宣传,提高考生自我保护意识。与新闻媒体配合,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食品卫生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增强广大考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严格执法,部门配合,及时做好投诉举报的查处。卫生监督所对在监督过程发现的违法问题,应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立案查处。加强与各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鼓励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双考期间的卫生违法问题。

保障工作方案范文2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稳中求进攻坚年”决策部署,全力打好“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壮大产业工人队伍,支持企业用工,促进宜州区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稳就业保民生指办发〔20xx〕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桂稳就业保民生指办发〔20xx〕6号)精神,宜州区作为开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示范县试点,为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行、企业主体、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促进产业工人发展制改革、提升产业工人职业素质、保障工人基本权益为重点,着力改革不适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和广大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适合宜州区发展需求的高质量产业工人队伍,促进宜州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围绕“建设循环经济强区,打造宜居旅游名城”的发展战略,依托宜州区丰富的自然、农业、人文等产业资源和较好的工业基础,全面落实上级各项措施,着力打造“桑蚕茧丝绸、甘蔗综合利用、生物质化工”三大循环经济产业链,探索完善支持产业企业就业、培训等用工服务的有效途径、体制机制、政策举措,推动就业、培训、社保等惠企政策落地,切实做好产业工人培养和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缓解宜州区产业工人短缺、企业招工难问题,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

  二、实施阶段

  20xx年3月—20xx年8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1日—3月20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摸底调查、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21日—8月15日)。完成方案的各项重点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8月16日—8月31日)。总结示范县试点建设经验,评选一批优秀产业工人,形成典型材料。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摸清底数。一是统筹各部门资源,全面摸清宜州区产业特别是“桑蚕茧丝绸、甘蔗综合利用、生物质化工”三大循环经济产业链产业工人底数和企业用工情况,准确掌握产业工人总量、技能人才结构、企业当期生产缺工、扩大产能后预计缺工、企业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等情况,其中:区人社局负责区内劳务服务企业;宜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内企业;区工信和商务局负责工业园区外及电商、信息等企业;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区住建局负责建筑行业企业;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运输和物流企业;区林业局负责木材加工企业;区文广体旅局负责服务行业企业;区桑蚕循环经济发展中心负责桑蚕企业;确保底数精准、需求精准。二是建立企业用工台账。梳理调查摸底情况,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三是及时研判,精准施策。定期收集新情况,及时更新台账。充分运用台账数据,分析、研判宜州区企业用工形势,有针对性地提出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措施。

  (二)全面宣传发动。一是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多形式、全覆盖向劳动者推送就业政策和宜州区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推动信息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屯,并向企业推送劳动力资源信息和求职需求。二是有效融合宜州刘三姐山歌文化,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开设“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专栏,宣传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政策和基层探索,引导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指引广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产业工人潜力军积极融入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行动中,选树一批可比可学的改革典型,及时总结和推广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三是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等各类宣传活动,营造崇尚劳动、重视技能、关爱工匠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全面推进专项行动工作

  1.实施育才工程,壮大产业工人队伍。一是企业自主育才。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能力培训等多种形式技能培训。鼓励名师带高徒,全面推广新型学徒制培训。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完善企业终身职业教育培训措施。支持企业设立技师工作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产业集群龙头企业、领军企业等成立职工培训中心。二是试点带动育才。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鼓励重点企业“人人持证”。到20xx年11月底,推荐1—2家重点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三是校企合作育才。借浙江大学对口支援河池学院项目之机,依托专家教授矩阵开展“传帮带”,培训桑蚕产业技术人才;依托“宜州—南开大学实践基地”和青年人才实践基地,引导南开、中山大学等高校师生到桑蚕生产基地、茧丝绸企业调研实践,献智宜州;依托河池学院、河池市技工学校、宜州区职业教育中心等本地院校的资源优势,支持与企业共建人才培养联盟,在人才培训方案制定、专业建设、课程开发、考核评价等人才培养全过程开展紧密合作,根据企业需求,开展专业精准培训。四是产学研融合育才。以国家东桑西移工程蚕桑资源综合利用创新中心、河池市茧丝产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平台,加强与国家蚕桑技术体系团队、广西蚕业技术推广站等合作,引进茧丝绸检测中心、河池学院重点实验室、桑蚕茧丝绸专家工作站等科研服务机构,与宜州专家团队共同开展技术攻坚和合作经营。五是品牌引领育才。强化劳务品牌意识,以宜州区现有的自治区级“挡车工”劳务品牌为引领,建立健全劳务品牌培育机制和支持体系,培育一批劳务品牌龙头企业,推动企业发展壮大。六是岗位练兵、竞赛育才。鼓励集群内行业、企业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推动各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工人技能水平提升。

  2.优化就业服务,保障企业用工需求。一是优化公共就业服务载体。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活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就业帮扶行动周”“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和“重点企业专场招聘会”“脱贫劳动力专场招聘会”“零工市场专场招聘会”等活动,探索和建立健全“10+3+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体系。二是优化公共就业平台。创新“互联网+招工”服务方式,通过直播带岗、提升村级就业社保平台及其他各类媒体,密集发布宜州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信息,促进技能人才市场资源有效配置,丰富公共就业服务方式,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三是优化重点企业用工支持。健全重点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探索推行“就业管家”服务企业模式,建立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制定重点企业清单和产业工人培养和支持用工方案措施,实行“一企一策”,优先保障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重点园区企业用工,助推宜州区乡村振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3.统筹区内外资源,建立劳务协作机制。一是统筹宜州区产业用工需求和劳动力资源,搭建企业之间劳务协作平台,建立企业劳务协作机制,推动用工信息共享。二是抓好产业工人队伍日常跟踪服务,促进劳动力在区内有序转移就业。三是结合宜州区实际,建立县际劳务协作平台,统筹推进企业协调发展。探索与周边县区建立劳务协作关系,为本地企业输入产业工人。

  4.落实惠企政策,支持企业用工。一是将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设立为宜州区就业见习基地,支持企业搭建产业工人实践锻炼和培养平台,引导企业用好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提高高校毕业生在产业工人中的比例,优化企业产业结构。二是在《宜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州市促进丝绸产业加快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宜政发〔20xx〕14号)、《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宜州区重点产业招商引资扶持办法的通知》(宜政办发〔20xx〕76号)的基础上,配套优惠扶持政策,健全激励机制。三是坚持“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绩优者多得”的原则,引导企业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鼓励凭技能创造财富、增加收入。四是探索出台落实技能人才落户、住房、就医、子女入学、岗位聘任、参与职称评审、学习进修等方面政策。五是鼓励企业对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比照相应层级技术人员确定待遇,鼓励企业设立技能专家、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岗位。六是落实就业补贴等政策。强化惠企政策统一汇聚,常态化开展更新发布奖补政策及快速兑付等工作,结合实际落实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全力支持市场主体稳定岗位。落实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带动就业补贴、技能培训补贴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支持企业用工。七是评选一批优秀产业工人,充分调动企业和广大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宜州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5.完善配套设施,优化用工留工环境。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产业园区、企业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交通服务,完善配套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设,解决产业工人出行、子女就近入学问题,完善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圈配套设施建设,满足产业工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二是指导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鼓励企业针对产业工人薪酬待遇开展集体协商,适当提高产业工人薪酬待遇。三是支持和引导企业改善职工住宿、伙食等条件,有条件的企业应设置文体活动设施,增强企业吸引力,促进用工留工。四是强化劳动者劳动权益维护。探索建立企业内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网格化工作机制,推广“劳动维权+就业帮扶”工作模式,延伸就业服务链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健全监控预警平台,完善电子劳动合同系统。狠抓根治欠薪工作,畅通信访、投诉受理渠道,提升办理效率;不断强化劳动者劳动权益维护力度,优化用工留工环境。

  四、职责分工

  本次专项行动由区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建立部门协同、政企协同、上下协同、试点协同的机制,形成推进的整体合力。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制定推进专项行动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加强政策理论研究,以问题为导向,集中优势力量进行重点攻关。

  区政府办(高校办):负责对接高校,统筹优化培训师资队伍,构建产学研平台。

  区人社局:负责维护劳动者劳动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负责汇总各行业主管部门上报的企业基本情况表,建立台账;负责做好企业用工信息和就业政策的宣传;负责对接高校、职业院校及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负责统筹规划各类企业职业技能竞赛;负责做好各类专场招聘会。

  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保障专项行动的资金,规范资金使用及管理,落实各项补贴政策。

  区工信和商务局:负责研究出台支持企业发展激励政策;协助区人社局、总工会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竞赛;做好园区外企业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发改局:负责产业工人培训基地、企业集中区基础设施等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会同责任单位争取上级各项补助资金。

  区住建局:负责利用部门政策重点推进和改善产业工人住房问题;负责做好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利用部门政策重点优化公共交通服务,解决产业工人出行问题;负责做好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文广体旅局:负责加强园区体育、文娱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做好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林业局:负责做好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教育局:负责完善配套幼儿园、中小学建设,解决外来务工产业工人子女入学、就近入学问题,进入校园做好企业用工信息和就业政策的宣传。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区人社局做好用工环境治理和整治,以及提供在宜州区注册的企业台账,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完善园区医疗卫生配套设施建设。

  区司法局:负责做好维护劳动者劳动权益相关工作。

  区投资促进局:负责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宜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优化园区用工留工环境,研究出台支持企业发展激励政策;做好园区内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区桑蚕循环经济发展中心:负责所属行业企业产业工人底数和用工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并上报区人社局。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企业用工信息和就业政策的宣传。开设“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专栏,宣传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政策和基层探索,选树一批可比可学的改革典型,及时总结和推广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

  区总工会:负责督促指导企业健全工会组织,维护劳动者劳动权益;负责统筹规划各类企业职业技能竞赛。

  区工商联:负责做好企业用工信息和就业政策的宣传。

  区税务局:负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支持企业用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充分利用村级就业社保平台、宣传栏和显示屏,做好企业用工信息发布和就业政策的宣传;组织剩余劳动力参加各类专场招聘会;明确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收集劳动力就业需求数据、更新台账并报送区人社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宜州区开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着力构建“横向统筹协调、纵向层层落实”工作机制,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戚啸区人民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韦景超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樊仲宇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卢炳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韦力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黄彬兼任,办公室成员从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络员:甘露珠,联系电话:3188027。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委托常务副组长或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相关工作事项。

  (二)加强调度指导。加强工作调度,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联系,对标工作任务,每月报送工作进度,每季度报送阶段情况,做好相关材料收集,建立专项行动工作台账。

  (三)完善政策配套。在全面梳理国家、自治区、河池市和宜州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基础上,加大与自治区、河池市对接,结合实际研究就业、培训等配套支持政策,加大对专项行动的支持力度,不断细化完善相关措施和工作制度,对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四)强化督查考核。把专项行动工作列为区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对相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对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的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限期整改。

  (五)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地方财政经费投入,积极筹措加强产业工作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经费。制定资金使用和监督方案,统筹安排、规范使用自治区支持资金和地方财政投入资金。

  (六)加强总结推广。要定期开展阶段性总结,及时将行之有效的专项行动实践经验上升为制度成果,充分利用相关媒体和传播平台宣传试点工作取得的亮点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积极营造支持试点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保障工作方案范文3

  为保障在xxxx乡召开的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区域环境质量,展现天蓝水清山绿地净的良好生态,根据《宁波市世界互联网大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方案》(x政办发〔20xx〕x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是我市对本届及今后举办的世界互联网大会的环境质量保障方案,市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一、总体目标

  在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确保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有明显的改善;确保杭甬高速(余姚段)沿线无明显的视觉污染;确保区域内无较大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重点、优先保障。以环境质量控制为核心,加强对区域空气质量、重要交通要道、饮用水源地实施严格的管控措施,动用综合手段和一切力量给予优先保障。

  (二)防治结合、强化应急。以强化管理和防控措施为主,加大大气污染源和交通要道沿线整治力度,完善应急联动机制,确保会议举行期间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科学应对,及时处置。

  三、保障时间

  根据每年会议的举办时间,另行确定保障时间。

  (一)保障准备阶段(前期整治)

  会议举办前3个月。20xx年为:本方案印发之日至10月14日之前。

  (二)会前突击阶段(重点攻关)

  会议召开前两周至会议召开前4天。20xx年为:10月15日-10月24日。

  (三)会议召开阶段(集中保障)

  会议召开前3天至会议结束后2天。20xx年为:10月25日-11月2日。

  四、保障内容。

  强化工业废气、机动车、扬尘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和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严控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等生产和运输活动;及时有效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实现整体防治和临时管控相结合的保障机制。

  (一)保障准备阶段

  1.细化保障方案,落实责任主体,确定重点管控企业、工地名单,明确管控措施;加快推进完成重点污染源的搬迁、关停、整治工作。重点管控企业、工地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尽量降低气象条件不利季节的生产负荷,减少污染物排放。

  2.开展饮用水源地执法检查,保证饮用水水质安全。

  3.开展危险废物、放射源检查,规范企业贮存、转移和生产行为。

  4.准备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

  (二)保障实施阶段(会前突击和会议召开阶段)

  1.空气环境质量保障措施。

  (1)严控燃煤电厂(热电厂)排污。加强对燃煤电厂(热电厂)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监管,确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2)严控煤质。各燃煤企业必须使用低硫煤(含硫率低于0.7%)。(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

  (3)实施大气污染重点管控企业限产。大气污染重点管控企业在10月15日至24日限产10%,10月25日至11月2日企业限产20%。(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局)

  (4)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管控。重点对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安装油气回收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严控石化、化工、医药、表面喷涂、印刷等行业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石化与化工企业禁止开停车作业和检修。(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5)严控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污染。加强执法巡查,严控无标车、黄标车、老旧车辆上路行驶。(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6)加强扬尘污染控制。推行绿色文明施工,加大对扬尘治理工作的检查力度,对扬尘治理不合格,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场地实施停工整顿。加强道路扬尘管理,落实控尘措施。(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

  (7)严控生活、农业污染,严防森林火灾。查禁露天烧烤和垃圾、秸秆露天焚烧。加强森林巡查,落实防火和应急处置的各项措施。(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农林局、市环保局、兰江街道办事处、梨洲街道办事处、牟山镇政府、马渚镇政府、陆埠镇政府、大隐镇政府、三七市镇政府、河姆渡镇政府)

  (8)加大杭甬高速余姚段两侧沿线巡查,清除视觉污染。(牵头单位:市“两路两侧”“四边三化”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水环境质量保障措施。

  (1)保障工业污水达标排放。加强对重点行业废水排放管控,确保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2)加强重点水体的'监测巡查。严密监控水质动态,确保不出现“三河”。(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加密监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加大巡查频次,加强风险防范,严格保障水源安全。(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

  3.环境安全保障措施。

  (1)加强预测预警工作。开展气象和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及时研判、会商,提前预警,科学防范。(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

  (2)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企业的检查力度,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涉及环境安全的危化品、放射源的运输管理,由公安、安监、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管制方案。(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

  (3)加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以及放射源贮存、使用的安全管理。禁止危险废物进入嘉兴市。(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4)提高级别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加强应急值班,保证应急指挥系统畅通,提高一个级别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牵头单位:市应急办、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指挥,联防联控。成立余姚市世界互联网大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副主任、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应急办、市发展改革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林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二)强化执法,严格监管。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项环境保障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并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三)信息共享,预测预警。市环保局、市气象局每日分析空气质量趋势,实时向省级机构传送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趋势预测情况;从会前突击阶段开始(20xx年为:10月15日-11月2日)每天向宁波市世界互联网大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环境质量保障情况。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及时准确上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四)联动应急,区域响应。会议召开期间,全市各地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专业队伍、应急物资、应急装备的准备工作;强化应急值守,确保责任到人、联络通畅;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保障工作方案范文4

  为全面落实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和《新昌奋力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行动方案(20xx-20xx)》,服务企业用工需求,落实重大项目全要素保障,为新昌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工业企业用工保障工作提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十四五”时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深刻领会在新发展格局下做好企业用工保障工作的紧迫性,通过建立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平台、政策、环境等,构建完备的引人体系、厚重的育人体系、温情的留人体系,打造人力资源要素集聚地,为我县成为“重要窗口”中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围绕我县经济社会人力资源需求,实施“天姥雁栖”计划,聚焦企业用工“引、育、留”各环节,推出八大专项行动,着力搭平台、强服务、促匹配、提技能、优环境,健全企业用工需求与劳动者就业能力强匹配,职工生活环境与发展环境双提升的用工保障机制,实现县外产业工人和人力资源服务业产值“翻一番”。到20xx年,全县工业企业稳岗率达到90%以上,外来产业工人住房保障达到70%以上,新增产业工人中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50%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规模达到8亿元以上,新增产业工人3万人以上,基本满足我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用工需求。

  三、主要举措

  (一)实施内拓外引以人强产行动。

  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企业主体、市场主导、政府主推,推动优化人力资源流动配置,对为新昌企业招用首次来新县外产业工人的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招工奖励。大力引进外地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壮大本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贡献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经济贡献奖励,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服务产品、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全力提升“一站式、个性化”人力资源服务供给能力,力争到20xx年,实现本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到30家,其中规上企业15家,服务规上企业覆盖率达到100%,确保每年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引外来产业工人3000人以上。

  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

  (二)实施扩展布局深度协作行动。

  积极拓宽招用工渠道,深化劳务协作机制,强化劳务协作力度,实施“310”工程,即在10个劳务输出大市(县)设立劳务协作工作站,与10所全国职业技术院校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办学,在10所全国工科类大学建立引才联络站,多渠道、全方位畅通人员定向输入渠道。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劳务协作站、职业技术院校和引才联络站给予一定工作经费奖励。确保每年招引外来产业工人、职业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1000人以上。

  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

  (三)实施智慧就业智联招聘行动。

  以智慧就业为抓手,建立线上智能匹配对接、线下精准高效就业的招聘机制,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和推广“天姥雁栖云平台”,推进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转型赋能,通过对企业招聘和劳动者求职供需双方进行精准画像、自动匹配、智能推送,实现“人找岗位”与“岗位找人”的双向互动服务,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拓宽企业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在继续开展好县人力资源市场“周六招聘会”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群体,灵活招聘形式,开展高校毕业生专场、“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系列专场招聘活动,探索开展人力资源招聘“夜市”等,积极为企业和广大劳动者牵线搭桥,实现人岗有效对接,每年组织各类招聘会不少于100场。

  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四)实施以老带新亲情招工行动。

  充分发挥“亲缘”“地缘”在招工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拓展劳务输入渠道,加大招工队伍建设力度,大力引导企业、商(协)会采取“以亲带亲”“以老乡带老乡”等行之有效的“以老带新”招工方式,形成“招一个带一批”的招工倍增效应。以地域为单位选聘“招工大师”,定期返乡开展招工活动。对招工工作突出的“招工大师”予以奖励,并对首次来新就业人员给予交通和就业补贴。充分挖掘典型,每年召开全县产业工人工作推进大会,开展“十佳招工大师”“十佳产业工人”(“十佳‘金蓝领’”)等评选活动,对评出的各类先进进行表彰奖励。确保每年通过“以老带新”招引外来产业工人2000人以上。

  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县总工会

  (五)实施校企合作精准对接行动。

  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促进职业教育新发展。加大硬件投入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与省内外职业技术院校合作,扩建或新建职业院校校区,进一步扩大新昌职业院校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通过留新补助、生活补助、招生补助及外地学生留新过渡性宿舍分配等支持政策,大力实施“来新实习计划”“联合办班计划”“直接招生计划”,吸引省内外学生来新就读就业,不断扩大我县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我县职业院校招生数量每年递增10%,到20xx年达到2000人以上。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技师学院

  (六)实施工匠培育技能提升行动。

  聚焦高端装备、生命健康等领域,扎实推进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大规模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推动我县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加大对“金蓝领”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力争每年培训10000人次以上;支持企业积极开展“百企万岗大练兵”、岗前培训和在岗技能提升培训,每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加大产教融合力度每年吸引县外技工院校学生500人到企业实践、顶岗、就业、实习、见习;发挥技师学院办学优势,加大高级工、技师培养培训力度,每年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800人次以上。

  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公共服务集团、县技师学院

  (七)实施安居保障稳岗乐业行动。

  加快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统筹解决外来产业工人过渡性住宿问题,打造让外来产业工人在新昌“安心、安身、安业”的“浙里新安”社区36万平方米,围绕社区生活服务需求,以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为价值导向,以邻里、教育、交通等场景创新为引领的新型城市功能单元。其中,高新园区在东西区块新建职工之家16万平方米;通过回购、返租、改造低效厂房和鼓励新供地或已供地企业内部通过自建、改造、改建增加宿舍楼20万平方米,打造让外来产业工人更具归属感、舒适感的生活居住环境。同时,落实外来产业工人租房补贴政策。

  牵头单位:高新园区、县建设局

  (八)实施公共服务同城共享行动。

  建立外来产业工人同城化管理服务机制,推进外来产业工人关心的子女教育、医疗保障、景区游览、交通出行、在新落户待遇同城化,切实增强外来产业工人的归属感、幸福感和获得感。加强产业工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切实维护好产业工人的劳动报酬权益,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适当增加参与协商的外来产业工人代表占比。不断丰富外来产业工人的文化生活,向外来产业工人免费开放职工活动场所,举办外来产业工人专属节日活动、婚恋专场及趣味运动会。加强省、市、县各级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的创建评比和典型宣传,每年开展“十佳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选活动,并给予优秀示范性企业相应奖励。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医保局、县旅游集团、县总工会;配合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工业企业用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力社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并在县人力社保局成立产业工人服务中心,协调开展外来产业工人引、育、留工作,持续做好企业用工保障服务。

  2.强化政策创新。梳理整合现有用工保障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财政补贴、人才引进、技能培训、劳务协作、房租减免等条款,加快完善竞争力强、惠及面广、吸引力大的用工保障“新政”。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设立工业企业用工保障工作专项资金,建立经费投入增长机制,确保倍数增加。明确政策兑现实施细则,优化政策落实机制。

  3.注重宣传引导。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工作宣传报道,构思好的宣传载体,塑造城市用工品牌,喊响“乐业新昌职等你来”城市口号。制作专题宣传片,联动县内和省外劳务输出地,同步宣传我县服务保障企业用工的政策措施、企业优化用工环境的先进做法,营造良好的用工氛围。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障工作方案范文5

  为全力做好高、中考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高、中考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此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高中考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安排

  (一)高考医疗保障工作安排

  高考考点县城区小学的医疗救护工作由县人民医院承担,高考前一天(6月6日)县人民医院安排工作人员与县城区小学联系确定医疗救护的场所设置和救护车停放点位等事宜;高考期间(6月7-8日),县人民医院安排救护车一辆、医护人员各一名携带足够的急救药品和相关急救设备物资驻点承担医疗保障工作,高考期间预留一定的床位以备急救之需。

  (二)中考医疗保障工作安排

  中考医疗保障工作由县人民医院、县中藏医院和县半扇门中心卫生院共同承担,县城区小学考点由县人民医院承担、县中学考点由县中藏医院承担、县半扇门中学考点由半扇门中心卫生院承担。中考前一天(6月12日)承担医疗保障的医疗机构安排工作人员与考点学校联系确定医疗保障的场所设置和救护车停放点位等事宜;中考期间(6月13-14日),承担医疗保障的医疗机构安排救护车一辆(半扇门考点不安排救护车)、医护人员各一名携带足够的急救药品和相关急救设备物资驻点承担医疗保障工作,中考期间预留一定的床位以备急救之需。

  (三)卫生保障工作安排

  高、中考期间县疾控中心做好考前考点室内外消毒工作、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和卫生执法监督员进驻高中考考点协助和指导考点学校做好学校传染病、饮用水卫生工作,杜绝高中考期间发生传染病疫情和饮用水安全事件。

  (四)巡考工作安排

  高中考期间巡考工作安排高中考考务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各承担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务必高度重视高中考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统筹做好工作安排,高中考期间务必提前半小时进驻考点,承担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高中考结束后方能按照考务办公室要求离开。

  (二)承担医疗卫生保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考务工作纪律,穿平跟软底鞋,不得随意走动和大声喧哗等。

  (三)急救车辆出入高中考考点和承担医疗卫生保障期间不得使用警笛和使用汽车喇叭。

  (四)参加医疗卫生保障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工作人员应强化应急值守,在保障期间要确保工作质量,坚守岗位,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开通,做到职责、人员、措施和责任全部到位。

  (五)高中考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在积极处置的同时,按照规范程序进行报告,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应急处置。

保障工作方案范文6

  20xx年高考将于6月7-8日举行,南一中高中部、南职中为高考考点,中考考点分散在各乡镇。为保障中高考期间广大师生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范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为广大考生提供良好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环境,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制定保障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保障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特成立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个中高考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安排

  (一)考前检查

  6月1日前由食品股对全区设中高考考点的学校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各乡镇食品安全站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检查以下内容:

  1.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及落实情况,并做好现场监督检查笔录。对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整改。

  2.对供餐食谱进行审核,提出审查意见,严禁提供禁止生产经营和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

  3.与符合接待能力的考生供餐单位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告知在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加工经营中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行为规范、卫生要求和其他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

  (二)考前综合巡查

  1.参加教育局组织的考前综合巡查:6月3日,按要求派1名人员参加由教育局牵头的专项检查,对南一中普高考点、南职中职教考点进行考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综合巡查,再次排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2.牵头组织对考生就餐点进行检查:6月5-7日,由食品股牵头联合卫生局、教育局、招办对南一中、南职中、南二中食堂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

  (三)驻点保障

  高中考期间实施全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采取定人、定岗、定位监管,责任到人,确保考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1.人员安排

  (1)高考(6月7-8日)驻点人员安排

  一中高中部:

  南职中:

  南二中:

  (2)中考(6月11-12日)驻点人员安排

  中考考点遍布各乡镇,区食药局无法一一安排驻点保障,中考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由各乡镇食品安全监管站具体落实驻点人员并负责监督检查,区食药局分二个组采取监督巡查。

  巡查一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巡查大观片区、长兴片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巡查二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巡查片区、镇及城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2.主要检查内容

  (1)审查食谱;按核定食谱查验采购食品新鲜度。如更改核定食谱应迅速判断是否存在风险,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2)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如有不适,应立即调离。

  (3)认真核查食品加工场所的内外环境,垃圾桶内容物是否及时清理。

  (4)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和核定食谱加工制作食品;食品冷藏设施、防蝇防尘设施、空气消毒设施和餐具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5)大块菜肴要烧熟煮透,菜肴加工出锅到就餐时间应严格限制在2小时内,否则应再加热到70摄氏度以上半分钟或废弃重做。所有供应的'主副食品都要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封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三、工作要求

  (一)监督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驻点保障期间人员必须到岗在位,切实落实全程监管。

  (二)驻点监督人员应详细记录每日监督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责令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汇报。

  (三)驻点监督期间,加强信息沟通,发现有2名以上考生人员出现腹泻、腹痛、呕吐等胃肠道症状的,立即报告局领导,并展开调查,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

  (四)局应急处置小组工作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随时处于临战状态,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五)保障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书面总结,并将书面总结及工作方案、责任书、文书、汇报材料等资料汇总归档保管。

  四、应急处置

  中高考期间,如发生可疑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时,按照应急处理的要求,对可疑中毒或污染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卫生学调查,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如确定属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

保障工作方案范文7

  按照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的要求以及《衡阳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精神,为了认真做好20xx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工作,根据《衡阳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保住房困难户,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做到应保尽保。

  二、租赁补贴保障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户主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2年(含2年)以上。

  (二)享受衡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

  三、租赁补贴计算方法。

  (一)家庭月租赁补贴额为人均补贴标准与每人可享受保障建筑面积及享受低保的家庭人口三者的乘积。

  (二)各城区根据今年保障的对象享受低保人口情况分三类确定人均补贴标准,保障人口为1人的定为一类,补贴标准为7元/平方米;保障人口2人的定为二类,补贴标准为5元/平方米;保障人口3人及3人以上的定为三类,补贴标准为4元/平方米。

  (三)享受发放租赁补贴的建筑面积,无房户按每人保障10平方米,住房困难户按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与人均可享受保障建筑面积的差额计算。每户保障人数3人及3人以上的按3人计算,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计算。

  四、组织领导机构。

  衡阳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为此项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这项工作的领导、部署和决策。办公室设市房产局(以下简称市住保办),市房产局谢选清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房产局副局长汪楚纯、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福顺、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非税局局长何小平任办公室副主任,市房产局住房保障科、市民政局低保中心、市财政局综合计划科、市统计局投资科负责人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各城区政府成立由政府办牵头,财政、民政、监察、街道办事处参加的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审查工作班子,负责对社区居委会申报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资格进行审定。

  五、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社区初审,街道复审,区工作班子审定,领导小组督查”的程序确定保障对象。今年此项工作从7月1日开始,6月30日全部结束。

  (一)社区居委会将租赁补贴保障条件及申报要求在本社区进行公告,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实填写《衡阳市廉租住房申报表》一式三份。对去年已享受租赁补贴的申请家庭,社区在收到申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年审,经年审符合条件者,作为今年保障对象继续予以保障,由社区填写《衡阳市20xx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申报花名册》向街道办事处办申报,年审工作在6月15日前全部完成。对首次申请租赁补贴的家庭,社区在收到申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者在本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填写《衡阳市20xx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申报花名册》连同申报表向街道办事处申报,初审工作在6月30日前全部完成。

  (二)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居委会申报的对象进行复审,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将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名单汇总,并填制市住保办统一印制的'《衡阳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证》(以下简称《保障证》)一并上报区政府办。复审工作在7月15日前完成。

  (三)区政府办牵头组织民政、街道、财政、监察等部门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对街道办事处申报的保障对象家庭收入及住房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者确定纳入今年保障的对象名单,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汇总填写《衡阳市20xx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花名册》加盖政府办公章连同申报表和《保障证》一并送衡阳市住保办备案和签章(办公室设市房产局611房、614房,联系电话:8275541),区审定工作在7月30日前完成。

  (四)市住保办将今年保障的对象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并在9月份对各区保障情况进行督查。

  六、租赁补贴的发放。

  (一)保障时间。20xx年租赁补贴从20xx年7月1日到20xx年6月30日为一个保障年度。各区从20xx年4月1日开始对本区的保障对象参照低保年审程序进行年审,符合续保条件的,作为20xx年保障对象继续保障。

  (二)发放方式。各区保障名单确定以后,由社区居委会给每户保障对象发放《保障证》,由区政府办向市住保办填报拨款计划单,经市住保办审核后,由市财政局将保障资金拨付到区财政,区政府办要督促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部门将补贴金分两次在20xx年8月底、20xx年1月底前发放给被保障家庭。20xx年租赁补贴一律采取银行存折发放。开户行由各区在国有商业银行中自行确定一家。

  七、工作要求:

  (一)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是市、区政府落实省、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之一,也是今后市、区政府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各城区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把这项工作做好。各城区政府按照本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5%由区财政负责安排工作经费。

  (二)这项工作牵涉面广,关系到广大低保家庭的切身利益,各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三)对保障对象的确定,要按照“谁调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在摸底审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的个人和单位,将按照党和国家的纪律和法律严肃查处。

保障工作方案范文8

  一、实施时间和范围

  1.实施时间:20xx年3月10至20xx年6月30日止。

  2.享受对象:20xx年3月10日后在京山经济开发区内工业企业(正常生产并纳税)就业,在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3.受理方式:新增就业补贴、返岗交通补贴、健康体检费用由企业从20xx年7月1日起统一代为申报;职业介绍补贴由中介机构、劳务经济人在20xx年7月申报;镇(区、街道办)“点对点”用工服务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二、具体办法和要求

  (一)开展线上招聘

  1.电脑登录:百度搜索“湖北公共招聘网”或“荆门就业局”点击进入→点击个人登录,注册账号→点击岗位搜索或者招聘会,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填写简历申请职位。

  2.手机登录:微信搜索“湖北公共招聘”、“荆门就业”、“京山就业”公众号,点击关注公众号→点击求职导航、个人信息,选择个人登录→点击岗位搜索或者招聘会,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填写简历申请职位。

  3.求职对接:市用工办安排专人每天从后台提取相关数据,及时反馈给企业,并协调做好企业联系、面试等工作。

  (二)发放新增就业补贴

  1.对象范围。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指20xx年3月10日前在京山市外务工的本地劳动者;其他新增就业人员是指20xx年3月10日以后在京山经济开发区内工业企业新入职的就业人员(含市外劳动者)。

  2.申报资料。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职工工资花名册;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社会保险转移证明或原单位3个月工资发放证明。

  3.办理程序。企业在员工入职后及时向市用工办提交新入职员工花名册备案;员工在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后,企业向市用工办提交《京山市新增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市用工办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直达到个人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三)职业介绍奖励

  1.对象范围。20xx年3月10日后为京山经济开发区内工业企业输送员工,稳定就业3个月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介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

  2.申报资料。推荐员工的`花名册;务工人员身份证;推荐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出具证明。

  3.办理程序。在员工入职内,向市用工办提交推荐员工花名册备案,可视实际情况分期分批提供;中介机构或劳务经纪人向市用工办申报,并填写《京山市职业介绍奖励申请审批表》;市用工办进行初审并公开公示,无异议后,将奖励资金直达中介机构或劳务经纪人银行账户。

  (四)返岗交通补贴

  1.对象范围。京山市外返回京山经济开发区内工业企业就业的员工。

  2.申报资料。本人身份证件;职工所在企业提供20xx年度劳动合同或20xx年参保缴费证明。

  3.办理程序。企业向市用工办提交《京山市返岗交通补贴申领审批表》;市用工办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结果公开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直达到职工个人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五)“点对点“用工服务

  1.各用工企业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并根据市用工办提供的镇(区、街道办)求职人员信息,提前做好对接准备工作。

  2.镇(区、街道办)组织10人以上,持有健康证明的人员到经济开发区内工业企业求职,并提前1天向市用工办报送求职人员基本信息,市用工办根据求职人员的意愿,合理安排对接企业,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3.镇(区、街道办)负责安排专人专车接送,并落实相关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4.车辆费用据实报销;在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求职人员健康体检费用由市用工办报销。

保障工作方案范文9

  为积极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努力优化营商环境,主动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难”压力,保障我县园区企业顺利开工投产和正常生产,帮助城乡劳动力就近就业,经县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服务园区企业用工专专项行动,为抓好工作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全面打好政策和服务组合拳,畅通劳动者招工信息获取渠道,打造良好的用工环境,发挥企业用工主体作用,提供更优质的企业用工服务,缓解企业用工压力,助力我县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服务园区企业用工长效工作机制,落实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劳动者岗位信息获取更便捷、企业用工渠道更畅通、企业招工服务更优质、园区基础配套更完善、企业用工主体作用发挥更积极、部门协作更有力,为我县新引进项目顺利开工投产和园区企业正常生产提供充分用工要素保障。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清用工供需信息底数

  1.开展常态化园区企业用工调度。采取“部门动态跟踪排查+企业主动申报”的方式,对园区企业用工情况进行排查分析和调度推进。县人社部门要会同园区管理部门在7月中旬前对园区企业用工信息开展-次全面摸排,准确掌握本辖区企业当前缺工情况和计划用工情况。园区管理部门要建立企业用工需求动态管理台账,通过动态跟踪和引导企业主动申报等方式,实行一周一调度,及时更新台账,并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县人社部门。各有关职能部门在调度企业缺工情况时,要与园区管理部门和人社部门进行核对,统一统计口径,真实反映情况。[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人社局、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县舜皇山管理局,下同)]

  2.开展城乡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结合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和失业率调查工作,组织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进一步摸清农村劳动力尤其是返乡农民工的就业信息、就业需求、就业意向和职业培训意愿等情况,并向居民大力宣传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引导失业人员主动进行求职需求登记,不断更新完善劳动力资源台账和信息数据库。各单位要督促乡镇街道全力做好相关工作的支持配合,提供人员和经费保障。有条件的单位也可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采集劳动力资源信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县舜皇山管理局)

  (二)多渠道宣传企业招工信息

  1.全媒体宣传。利用网络、电视、报纸、视频号、宣传栏、电于显示屏等传统和新兴的'宣传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发布企业格工信息、线下线上招聘会信息,大造招工舆论宣传声势。[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人社局、县委宣传部,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县舜皇山管理局,下同)]

  2.就近发布信息。在城乡公交车、车站、商场、乡镇集市、居民小区、村口等人员集中地区设立招工宣传栏、张贴岗位信息,组织村(社区)干部进村入户向居民发放招工手册,使群众能够就近了解企业最新招工信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靶向推送岗位。导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中的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退捕渔民、失业脱贫人口、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劳动力信息,群发招聘信息短信,联合妇联、残联、共青团、退役军人事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发挥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劳务经纪人等力量,整合劳动力信息资源,在各类劳动者微信群、网格群、业主群、村民群中发布招聘信息,将岗位信息直接推送至劳动者手中。(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妇联、县残联、县团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优化招工服务方式

  1.集中开展“双百招聘”活动。6月份开始,集中开展“双百招聘”活动,集中利用100天时间,发动全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分地区、分行业、分专业、分工种,利用大型节假日和农村赶集时期,策划举办6场次以上企业用工招聘会,帮助至少100家次重点缺工企业开展现场招聘活动,解决急需用工问题。每个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深入镇街、乡村和社区广泛宣传组织,开展招聘活动不少于10场次,对接服务缺工企业100家次以上,为驻地企业提供用工招聘服务。集中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固定时间、固定地点,深入开展常态化企业用工招聘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行不间断线上招聘。大力推广运用“永州智慧就业”等线上招聘平台,以新引进企业和园区重点企业为重点并安排专人服务对接,分行业产业链、务工人群等,各单位联动,线上线下联动,注重匹配,广泛宣传,精准推送,从6月份开始100天举办10个以上专场网络招聘会,保持各类线上招聘活动实时在线,做到天天有招聘、时时可求职、随时有服务,力争实效。[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人社局、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县舜皇山管理局,下同)]

  3.开展上门招工服务。人社部门、园区管理部门和街道乡镇要共同组建招工小分队,带领企业人员走村入户、送岗上门,定期组织有务工意愿人员进入园区现场参观企业,对各乡镇有3人以上的愿意到园区务工人员,安排专车下乡接至企业入职。(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协助开展校企合作。按照地域就近、专业相近原则,把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跟岗顶岗实习、实践教学与阶段性帮助重点企业解决用工缺口结合起来。积极联系市内外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与本地企业对接,推动学生实习专业和企业用工岗位精准匹配,搭建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对接机制,提高实习人员与企业需求岗位匹配度。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发挥技工教育联盟作用,打造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链条培养的技工教育体系,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技能人才培养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实施“机构助企用工”行动。组织6家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10家次以上缺工规模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重大项目等,提供用工招聘、劳务派遣、服务外包等用工服务。对接10家次以上重点用工企业,多渠道帮助重点企业解决缺工问题。搭建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对接平台,引导企业主动运用市场化手段招工用工,实现供求信息无缝衔接、精准匹配。(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壮大。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财政、税收、金融、场地、人才等方面给予扶持,助力人力资源服务业迅速发展壮大,培育提升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为全县产业和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和服务,更好地保障企业人才用工需求。(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金融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留乡就业

  1.营造氛围引导。通过网站、公众号、老乡群、乡贤座谈会等方式宣传推介家乡的经济发展前景、宜居宜业环境、就业岗位、工资水平等情况,激发乡亲们的乡情乡愁,引导他们留乡返乡就,共谋发展。(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实地感受引导。人社部门、园区管理部门和街道乡镇要针对性组织返乡农民工代表到工业园区、产业项目示范点等进行现场参观考察,让他们实地感受家乡发展变化和企业发展状况,从而引导他们留乡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信息推送引导。与移动通信部门合作,向外地手机号码入永人员自动发送招工短信;抓住双抢农忙、中元节、中秋节、国庆等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时期,在车站摆放企业招工信息宣传板报,为返乡农民工发放企业招工宣传资料。(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建立招工稳岗激励机制

  1.发放招工补助。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村(社区)干部、老员工带新员工等帮助园区企业招工,每成功介绍1名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300元/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支持园区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建设职工培训中心,广泛开展企业内部职工技能培训,提升产业工人素质和整体技能水平,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鼓励开设就业帮扶车间。鼓励园区企业将操作简单、方便易学、用工灵活的生产环节下沉至乡镇,开设就业帮扶车间,将招工压力分解至乡村,对就业帮扶车间按规定给予场地、物流、以工代训等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全面落实园区企业社保降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岗位补贴等援企稳岗政策,减轻企业用工成本,同时积极探索实施就业补贴“免申即享”,由“企业找政策”到“政策找企业、资金找企业、服务找企业”转变。(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提升招工留工能力

  1.完善园区基础配套。继续加强园区公共设施建设,为企业员工提供吃、住、行、医疗、健身、休闲、娱乐、子女入托入学等基础性服务,为企业员工营造宽松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应在人力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引导企业充分发挥招工主体作用,通过优化招工条件,完善工资增长机制,改善工作环境,丰富人文关怀,提高企业形象品牌,增强企业招聘吸引力,努力做到“环境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吸引和留住员工,企业要与职业中介机构加强合作,推动企业用工市场化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各县乡镇人民政府)

  3.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督促企业与员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加大执法力度,杜绝出现企业拖欠员工工资现象,及时解决企业与员工之间发生的劳资、福利、工伤等纠纷,营造和谐的劳资关系;坚持“低水平、广覆盖”,把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重点放在工业园区企业,督促企业为员工缴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切实维护员工权益,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采取公开招录(聘用)、公益性岗位安置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纳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等,积极推荐大学生到基层平台实习或见习等,不断稳定充实基层平台人员力量,确保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以上专职就业专干,保障企业招工基层服务力量。(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企业人才用工服务保障工作对推进“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落二实和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极端重要性。[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县舜皇山管理局,下同)]

  (二)研判形势,总结经验。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本辖区园区企业用工形势,引导要求企业在招工过程中结合实情放宽年龄、性别、学历等限制条件,认真分析企业招工难的问题,研究调整对策、及时调度工作,努力解决服务企业招工工作的难点堵点问题:要积极挖掘和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二套有效的招工办法,加强宣传推广。[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县舜皇山管理局,下同)]

  (三)做好统计,加强调度。各级人社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数据信息统计工作,及时调度统计本辖区企业用工情况,分析专项行动的工作进度和成效,确保取得更好的工作成效。发改、工信、商务、统计等部门要加强衔接,定期共享情况,统一用工数据口径,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实行一月一调度,联系人:唐毅刚;联系电话:13787691196。[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县舜皇山管理局)]

保障工作方案范文10

  为更好地迎接端午节黄金周的到来,做好端午节黄金周期间出租车、公交车运力保障及优质服务工作,营造安全、优质、快捷的道路运输环境,推进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规范化管理,提高营运能力,保障端午节黄金周市民和游客的交通出行,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安全、优质、快捷的道路运输环境,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塑造我市道路运输行业良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交通运输行业端午节黄金周运力保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市端午节黄金周交通运输行业运力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

  三、时间安排

  端午黄金周期间(2016年6月9日-10月11日)

  四、运力保障

  (一)建立出租车运力保障机制

  1.加强对出租车司机运营时间的监管。督促各出租车企业建立经营时间管理巡查制度,每天早上7:00-9:00、晚17:00-19:00客流高峰期间,全市所有出租车都要积极参与营运工作,不得在此期间进行交接班,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停运。

  2.出租车运力保障安排

  (1)日常运力保障:市出租车协会负责做好全市的出租车运力调度和保障工作。将机场、火车站划为运力监控重点区域,利用GPS监控系统动态监控区域内的'出租车总量及空车数量,在重点监控区域内运力不足时通过监控系统引导周边区域出租车前往该区域营运。做好酒店区域的运力保障工作,在亚龙湾和海棠湾等区域开展出租车运力智能引导和调度试点工作,在酒店划定出租车专用停车泊位,当泊位所在区域无车排队时,通过监控系统引导车辆前往排队候客,在酒店大堂设置自助召车终端,引导客人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平台、自助召车终端等多种渠道接受出租车电召服务。

  (2)夜间运力应急保障:全市所有出租车按照尾数分成7组,每组一天轮流执行夜间机场和火车站的运力保障任务。在每日22:00-航班结束期间,如果机场和火车站出现运力不足的情况,市出租车协会应该通过GPS监控系统向出租车发布信息,要求执行保障任务的车辆前往机场和火车站执行保障任务,出租车在执行夜间营运保障任务期间不得停运,并保证随时接受调度任务。

  (3)200辆电召出租车作为应急运力,分别停放在亚龙湾、海棠湾、机场、大东海等区域开展“电话召车”服务,对于客人提前1个小时的预约用车需求应该100%保证满足。

  (4)机场和火车站的应急保障:天行集团协助市出租车协会做好机场运力保障工作,合理安排出租车进入机场运营,如果所有的出租车运力均不能满足需要时,调度市旅游景点专线客车及时输送客人;联弘公司、道路公司、飞马公司、金路公司、广达公司5家公司协助市出租车协会做好火车站运力保障工作,合理安排出租车进入火车站运营,如果所有出租车运力均不能满足需要时,由联弘客运汽车有限公司负责调度市旅游景点专线客车及时输送客人。

  (5)各出租车企业须安排专人现场值班,及时掌握运力情况。所有参加运力保障工作的车辆均由协会安排人员进行登记。

  (二)建立公交运力保障机制

  1.市区公交车运力保障

  各经营市区公交线路的企业要科学合理编排公交班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班次发班,教育驾驶员遵章行驶,严格按照规定上下客;督促各公交企业要确保各公交线路所配置的运力全部投入运营;因特殊情况,造成市区公交车辆无法正常营运,公交运力不能满足市民、游客出行需求时,由广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责调配公交车辆到市区运营。

  2.延伸调整公交线路

  端午节黄金周期间,部分路段、景点游客较多,通过合理调整公交运力、延伸公交线路,来解决市民的出行问题。

  3.机场公交车运力保障

  机场公交运力出现不足时,由公司负责调度车辆及时输送客人。

  4.火车站区域公交车运力保障

  火车站区域公交运力出现不足时,由市公司负责合理调配公交车辆及时输送客人。

  (三)建立班线运力保障机制

  1.建立班线加班应急运力信息库,提前做好应急运力储备。参加市县际和市县内班线客运加班运力的储备车辆,应按照《省班车客运加班管理办法(试行)》(琼道运发[2016]195号)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方可纳入加班车辆信息库。客运科组织安排车辆输送旅客,严禁擅自组织社会运力加班。

  2.规范省际班线应急加班管理。各班线客运企业应将其符合条件的省际、市县际班线车及其驾驶员建立信息库,并报我处客运科审核备案,客运科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安排符合条件的车辆加班。

  3.建立班线应急运力调派制度。市县际班线加班严格按照《省班车客运加班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组织管理和调派。

  (四)建立应急运力储备机制

  由银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北京首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天行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海汽平海旅游运输有限公司和中青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分别安排5辆旅游大巴车作为应急运力储备。

  (五)设立临时调度点

  1.成立机场、火车站临时调度小组

  2.临时调度小组根据实际人流量情况,合理调派车辆,确保区域有车可乘。

  3.由运管处处长负责端午黄金周期间全市出租车、公交车、班线车运力统筹调度。

  五、优质服务活动

  (一)公交车、出租车优质服务

  为给广大乘客提供“安全、舒适、优质、便捷”的公交、出租车出行环境,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组织各公交、出租车企业在端午节黄金周期间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具体如下:

  1.车容车貌方面:各企业在节前全面清洗所有参运车辆,确保车辆车辆外观整洁,车厢内干净无异味。

  2.文明行车、文明用语:驾驶员行车途中不闲谈、不吸烟、不嚼槟榔、不吃东西、不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司乘人员务必注意待客热情、着装规范、语言文明。

  3.公交车厢优质服务活动:端午节期间,公交车上司乘人员必须披挂绶带,积极开展维护乘车秩序、引导乘客为老弱病残孕让座、为乘客解决乘车难题等服务。

  4.设点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各公交、出租车企业抽调人员在机场、火车站、汽车总站等区域,设点开展为乘客提供乘车咨询、为乘客拦车、为乘客提拿行李等优质服务活动。活动宣传资料由出租车协会统一印制,设点优质服务活动的桌椅由出租车协会统一提供。出租车优质服务活动由出租车协会统一安排,公交企业优质服务活动人员及时间、地点详见附件。各企业要保障至少工作人员2名到每个优质服务点开展活动。

  (二)汽车站优质服务

  各班线车企业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公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具体如下:

  1.各班线运输企业在端午节前要对所属车辆和车站环境卫生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做到车容车貌、车内卫生、站内环境干净整洁,给旅客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

  2.客运从业人员要着装整洁、使用文明用语、提供微笑服务,为广大旅客提供优质服务,树立交通行业良好形象。

  3.客运站要采取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提前预售票、联网售票等多种措施,并及时发布春运运输动态信息,为旅客购票提供便利条件。

  4.各班线企业要在端午节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配合投诉中心做好旅客投诉处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客运企业要高度重视端午节黄金周运力保障工作,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车辆保障到位,司乘人员要统一着装,配带领带。

  (二)各公交企业要确保所有公交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线路、班次及首末班发车时间运营,不串线、不滞站、不甩站、不拒载,依次进入港湾或站点上下客,若有违反,将严格按照《市公交车企业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各出租车企业要加强出租车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出租车驾驶员在营运中不拒载、不绕客、不欺客、不宰客。若有违反,将严格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四)各执法中队要加强对责任车辆流向的监督,确保责任企业安全正常运营,如出现因监管不到位,造成责任企业不按规定运营,造成区域滞留乘客,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保障工作方案范文11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初下达的新增就业工作目标,结合我街道劳动保障工作的实际情况,根据各社区、村的`人员状况,现将各项工作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社区、村,望各社区、村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指标。

  一、20xx年各项指标如下: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630人;

  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354人;

  3、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132人;

  4、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420人;

  二、各项指标所需材料

  1、城镇新增就业:填写求职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小2寸彩色照片1张;

  2、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填写求职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一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3、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填写求职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一张、小2寸彩色照片1张、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附求职登记表1张、《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一张)、就业援助协议书(见附页);

  4、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每月将转移、转出人员录入《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并制定台账,台账形成后填写《省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调查表》。

  三、工作要求

  1、每季度末15日之前将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名册(按户口年龄,男年龄在16-60岁,女年龄在16-55岁)、用人单位空岗报告单、新增就业人员中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员名册、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人员名册、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人员名册(村报表)、就近就地转移农民工统计表(村报表)、城乡“双困”统计表,以纸质和电子表格的形式上报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2、每季度末20日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统一汇制就业援助工作情况报表、城镇新增就业有关情况统计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情况报表、就业再就业工作月度进展情况报表、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专项工作情况统计表。

  各社区、村要认真落实各项指标任务,按时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保障工作方案范文12

  各村(社区)、租赁企业,相关局(室):

  为提高租赁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自觉性,掌握相关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开发区(汊河街道)辖区内的租赁企业开展劳动保障专项检查,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开发区租赁企业劳动保障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工作各项事务。领导小组由吴亚龙同志任组长,沙大勇、刘一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陈凯、嵇春雨、陈杰、顾歧龙四位同志。

  二、检查范围

  进园企业及各村(社区)范围内,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租赁企业。

  三、检查内容

  检查相关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时制度、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情况。

  四、时间安排

  1、进园企业范围内租赁企业

  企业自查:20xx年10月11日—20xx年10月31日

  领导小组抽查:20xx年11月1日—20xx年11月15日

  2、各村(社区)所辖范围内租赁企业

  各村(社区)自查:20xx年10月11日—20xx年10月31日

  领导小组抽查:20xx年11月1日—20xx年11月15日

  五、提供材料

  1、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职工花名册、合同签订花名册、近半年内工资发放表及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同时填写附表一,所有上报材料需企业盖章。

  2、进园企业自查结束后,于10月31日前将企业所需提供书面材料报经济发展局企管科,由企管科汇总材料,填写检查台帐汇总表(附表二),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社会事业局劳动社保科,同时上报附表二电子档。

  3、各村(社区)自查结束后,于10月31日前将企业所需提供书面材料、各村(社区)检查台帐汇总表(附表二)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社会事业局劳动社保科,同时报送附表二电子档。

  六、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将此次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辖区内租赁企业逐一排查走访,认真填写基础信息。报送材料时,注意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以便能及时了解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杜绝违法用工现象发生。

保障工作方案范文13

  为强化源头治理,防治燃煤和煤尘污染,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市《煤炭质量保障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全县实际,现制定煤炭质量保障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制定燃煤标准,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强化煤炭经营、燃用、运输、存储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加快推广民用洁净型煤,有效解决燃煤和煤尘污染。

  二、主要任务

  1.落实全市煤炭经营燃用标准(硫分不大于0.6%,灰分不大于15%)。

  2.落实煤炭经营、燃用单位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和政府相关部门质量监管责任。

  3.开展煤炭经营、燃用、运输、存储等环节专项整治。

  4.积极推进民用洁净型煤推广使用工作。

  三、部门职责

  1.县经信局会同环保局、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煤炭经营、燃用单位开展煤炭质量专项执法抽检,并根据抽检结果予以通报和处罚。

  2.县经信局会同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制定《县禁止销售燃用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的通告》,并以县政府名义公布。

  3.开展煤炭经营专项整治。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并制定方案,县经信局参加,20xx年6月底前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煤炭、超范围经营煤炭的违法行为。

  4.开展单位燃煤质量专项整治。由县环保局牵头并制定方案,县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参加,对燃煤单位开展无缝隙、全覆盖的煤炭质量执法抽检,并对违法行为上限处罚。

  5.开展煤炭运输专项整治。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并制定方案,县经信局、公安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参加,依托现有超载超限检测站、治安检查站,常态化依法检查通过公路运输进入县的煤炭。对不能提供合法煤炭质量检验报告的运煤车辆进行劝返,不听劝告的,依法予以处罚。

  6.开展煤炭存储专项整治。由县环保局牵头并制定方案,县经信局、国土局参加,20xx年9月底前,依法取缔无合法用地、环保手续的经营性储煤场地;督促其他储煤场地实行封闭存储和建设防风抑尘、防燃、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逾期不达标的,上限处罚。

  7.开展民用洁净型煤推广行动。由县经信局牵头,县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物价局参加,积极争取落实国家、省、市民用洁净型煤推广资金。同时严厉打击劣质煤散烧行为,努力保障洁净型煤供应。

  8.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宣传栏、标语条幅、公益广告牌,开辟专栏、设立专题等形式,深入持久的`宣传开展燃煤和煤尘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和阶段成果,引导城乡居民增强自觉燃用洁净型煤的环保意识。

保障工作方案范文14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积极引进和培养各类技能人才,全力保障重点工业企业用工需求,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重点工业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招工引劳工作,加大用工保障服务力度,提升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水平,为重点工业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工作目标

  1.20xx年度内完成招引普通劳动力20xx人以上,以后每年递增10%以上;

  2.20xx年度内招引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1000人以上,以后每年递增10%以上;

  3.20xx年度内建立市外劳务合作基地3个,以后每年增加1家以上;

  4.20xx年度内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家,以后每年增加1家以上。

  三、工作举措

  1.完善日常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日常招聘机制、用工保障服务应急解决机制、联动服务机制、校园招聘及校企合作机制,推进用工保障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2.突出服务重点。将一次缺工50人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招商引资新开工投产项目作为服务重点,加强镇(街道、园区)和部门联席会商,实施重点交办,做到“一企一策”“特事特办”“快速反应”,确保企业缺工难题及时得到有效缓解。

  3.激发市场功能。完善每周三、周六日常招聘机制,推行“2+N”常态化招聘活动,全年举办各类招聘会不少于100场,定期举办重点缺工企业专场招聘会。充分发挥桐城市人力资源市场网、“桐城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的作用,为招聘单位和求职者架设便利沟通桥梁。

  4.鼓励返乡就业。各镇(街道、园区)要紧紧抓住春节期间外出人员返乡契机,通过逐一走访、座谈交流、组织参观、举办招聘会等形式,积极动员和组织在外工作的人员返乡就业创业;要认真组织外出返乡人员参加“春风行动”招聘活动。市人社局、市融媒体中心要精心策划好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政策引导、典型示范、企业推介等,积极营造就地就近就业创业的浓厚氛围。

  5.挖掘劳动力供给潜力。各镇(街道、园区)要组织开展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状况“两项调查”,组织举办“招本土、引周边”专场招聘活动,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发挥村级基层组织作用,跟踪服务、多措并举鼓励和吸引本村在外大学生及其他优秀人才回乡就业创业。

  6.扩大劳务合作成果。充分利用“两皖”劳务对接中桐城与萧县之间的合作机制,强化劳务合作密度,提升劳务合作效能。同时,各镇(街道、园区)也要积极走出去,探索新建劳务合作基地,组织有用工需求的企业赴劳务合作基地开展招聘活动,大力招引企业急需的技能员工。

  7.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针对企业用工形式多元化和用工需求的差异性,大力引进市外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积极鼓励本市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发展壮大,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在企业人力资源配置、人员输送、技能培训、后续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四、政策扶持

  1.落实招引人才岗位补贴

  (1)企业聘用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高校毕业生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才(含技师),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的,从聘用之日起按每人每月700元标准发放补贴(最多三年)。

  (2)企业新引进的在县(市、区)(本市以外)级技能大赛获前3名、在市级技能大赛获前5名、在省级技能大赛获前10名的技能型人才,在对口岗位工作满一年的,从聘用之日起按每人每年1万元标准发放补贴(最多三年)。

  (3)企业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才(含高级技师),在我市企业关键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的,从引进之日起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补贴(最多三年)。

  (4)企业引进的博士生或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并在对口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人才,从引进之日起按每人每年5万元标准发放补贴(最多三年)。

  2.激励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按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标准,给予培养单位或职工个人研修提升补助。推行“名师带高徒”“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新型学徒制,给予市级以上认定的每位名师2万元一次性带徒津贴、技能大师工作室3万元一次性补助。(就业补助资金项目)

  3.提升企业员工职业技能。将企业新招聘人员全部纳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紧紧围绕企业技能需求,加强对紧缺工种的技能培训,突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按每人不低于800元的标准直补企业,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省人社厅工种目录公布的标准直补企业。(就业补助资金项目)

  4.奖励招引人才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职业中介机构、职业经纪人招引返乡或市外人员来桐就业,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助。其中,服务期满6个月的按40%补助;服务期满一年以上的按100%补助。已经在市内就业流动的人员不列入补助范围,返乡就业人员的认定须在市人力资源信息库中比对,或本人提供上年度外地工作相关材料证明,市外户籍的人员以身份证为申报凭证。(就业补助资金承担每人200元)

  5.启动超龄人员的商业保险补贴。对企业生产一线岗位中女性超过50周岁、男性超过60周岁的,同时又是企业所需的技能人才,由于无法参加社会保险,只能由企业参加商业超龄人员留用意外伤残险的,按50%的比例给予最多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助。

  以上扶持政策执行范围暂仅限:重点工业类规上企业和效益评价中A类、B类工业企业(由科经局认定),以及重点招商企业(由招商中心认定)。

  以上扶持政策属于《桐城市人才引进与培育工作的政策措施》(桐发〔20xx〕17号)措施的细化与延伸,执行期限同步,但不重复享受。

  补助资金申报及招工工作联系窗口: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窗口,联系人:汪锋,联系电话:6205347。

  五、保障措施

  1.明确责任,强化认识。各地、市直相关单位要强化“招工与招商并重”的理念,把用工保障服务作为重要工作来完成,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要强化全局意识,服务范围覆盖全市,要坚持重点导向,服务中枢着力经开区。

  2.落实经费,优先保障。以上政策中符合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范围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其他部分由市财政依托人才基金统筹解决。下达到各镇(街道、园区)的招工任务,按每人50元的标准,由市财政配套工作经费。

  3.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各镇(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加强与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协作与联动,及时了解劳动力就业信息及企业用工需求,帮助返乡人员尽快就业。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各地进行考评,按50%的权重计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就业创业工作”考评分值中,并将用工服务成效纳入招商工作考核指标中。

  4.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市政府督办室牵头实行定期督查,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对用工保障服务工作情况好的镇(街道、园区)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保障工作方案范文15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局工作会议精神,以保障我市产品质量安全为目的,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局、严格监管、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理念,着力构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努力为我市保安全工作质量安全工作起好步奠定良好基础,进一步提升我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实施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特种设备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等准入制度进一步严格,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质量安全风险能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进一步严格,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有效性进一步提高,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力度进一步加大,食品、特种设备等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作用更加显著。

  三、措施内容

  1、加强对工业产品许可证获证企业的监管,对不能持续应当具备的条件,且逾期未改正的获证企业,建议上级部门撤销许可。对市级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获证产品,到期复查仍不合格等符合吊销情形的获证企业,建议上级部门吊销许可证。对生产许可有效期满未延续、被许可人依法终止、因不可抗力导致生产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等应当注销生产许可证的,依据事实提出建议,逐级报发证机关注销生产许可证。(责任部门:质监科、基层所、食品科)

  2、进一步加强工业产品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认真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日常巡查、回访等措施,监督企业严把原材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关,监督企业持续满足获证条件,监督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责任部门:质监科、基层所、食品科)

  3、结合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程度,确定监督检查的品种和批次,加大不合格产品跟踪监督检查的频次。对监督检查合格率高的产品,可适度降低监督检查批次,减轻企业负担,扩大监督检查覆盖面。要加大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力度,对监督检查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或连续不合格的产品,试行“挂牌督办”工作机制,督促企业认真解决造成产品不合格的问题,制定有效整改措施,防止不合格的问题再次发生。(责任部门:质监科、基层所、食品科)

  4、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及市局严格落实对食品、特别是乳制品生产企业的驻厂监督制度,提高食品、特别是乳制品行业的质量安全水平。对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各类质量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按要求整改落实。(责任部门:食品科)

  5、加大质量严重不合格产品召回力度。认真做好食品等已有法规依据产品的召回工作,应召回的质量严重不合格产品,责令企业召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部门:食品科、基层所、质监科)

  6、要加强特种设备全过程安全监察,特别是要加强使用环节的监察,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体系,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加强对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起重机等涉及公共安全的重点监察。(责任部门:安监科)

  7、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细化行政稽查工作人员责任,进一步规范执法过程,确保行政执法到位。坚决查处无证生产行为,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取缔无证企业。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及时追究法律责任。(责任部门:稽查队)

  8、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启动预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第一时间发布信息,有效控制事态发展。(责任部门:稽查队、食品科、安监科、质监科、基层所)

  四、有关要求

  要充分认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意义,实施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工程,是质监部门树立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理念,落实“保安全”的目标,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和部署,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措施。要提高实施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工程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这项决策和部署上来,增强做好相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实施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工程作为今年工作的重要内容,早动手,动真格,切实把有关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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