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读书心得

时间:2024-05-29 16:51:16 读后感 我要投稿

高中的读书心得

  某些事情让我们心里有了一些心得后,可以将其记录在心得体会中,这样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心得体会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中的读书心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高中的读书心得

高中的读书心得1

  詹天佑,作为我国最早的留美归国学生,一名毕业于曾经日本首相伊藤伯文就读的纽黑文耶鲁大学土木工程系的研究生,毕生为国家新式铁路、教育、海军事业都做出了杰出贡献。

  作为一名设计师,他设计并主持了津塘、滦河铁桥、津沪、锡州、京张等多条线路,作为一名在海军中服过役的退伍军官,他时时不忘国家,马尾海战时他杀敌报国,中华民国成立后周旋列强和保皇党。作为一名美国归来的学生,他重视教育,培养铁路及其它土木工程人才。他生命中闪发着光彩,与外国承包商、设计师打交道时他寸步不让,就像他在与其他一战后的战胜国协约国家的人员讨论中东路与西伯利亚铁路归尾时,他不断维护中国的主权。中国北洋政府将他提拔为粤汉铁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时,他毅然接受。因为他知道中国必须要在关外、关内,海岸线上铺设全面的`铁路。不然中国就无法与列强周旋。他在建设时也要不断与老上司金达斗争,还要也英、法、美、日、德等各国工程师及铁道承包商之间进行奔波。为了国家的利益,也为了中国工程师,他一边与国内北京政府内要员与各军阀进行必须要争斗,一边又要与外国工程界联系,确保中国的地位,还要监督员工建造、勘测。他四处奔波。北京、广东、海参崴、汉口,只要是有铁路与工程师的地方,就能看到他的身影。

  疲劳加上自身本来就患有恶病,加上先前生过一场大病,医院用最先进的手段才使他起死回生。首都的风沙、哈尔滨、海参崴的寒冰,让这位南方人旧病复发了。弥留之际,他让二儿子文琮记下了他的遗嘱,这份遗嘱是交给世交北洋政府总统徐世昌的。在信中,他将自己未完成的一切公事都交代到了,但私事一字未提。他就这样在仁济医院里也世长辞了。

  詹天佑毕身勤勤恳恳,国事事事关心,家事私事无从管理。上至政府总统、总理,下至员工手下,他都关心地一清二楚,但唯独忘记了自己。他用生命筑造了中国铁路之魂,是中国铁路的奠基人。

高中的读书心得2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晚上,我坐在台灯下一口气看完了作家曹文轩着的《青铜葵花》。这是关于一个乡村男孩青铜和一个城市女孩葵花的故事。葵花跟随父亲到一个叫“大麦地”的小村庄去接受劳动改造,父亲在一次写生作画的归途中不幸淹死,葵花成了孤儿,这时大麦地最穷的一户人家——青铜一家收养了葵花,他们俩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粗茶淡饭的生活中,一家人为了抚养葵花用尽了心力,而青铜更是在沉默中无微不至的呵护着葵花,几乎为她奉献了一切:为了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的上学梦想;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聪明的青铜捉来许多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灯;为了葵花报幕时的.美丽,青铜心灵手巧地做了一串冰项链……在充满了天灾人祸的岁月里,青铜一家老小相濡以沫、同心协力,艰辛却有快乐的生活着。可是在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她召回了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方向,幻想着葵花能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有一天这个哑巴居然大声喊出了“葵花”的名字……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冰项链”这个情节。“冰项链”说的是葵花在学校舞跳得很好,老师让她在新年参加一个舞蹈节目,并建议她戴一条银色项链。葵花是多么希望自己能有一条漂亮的银项链呀!可是青铜家太穷了,葵花回去只跟青铜说了这件事。青铜知道了,他决心一定要让妹妹葵花成为晚会上最漂亮的小女孩。冰天雪地里晶莹的冰珠让青铜产生灵感,他用一根很结实的细线放在盘子上,然后用杯子舀一点水,把盘子端到外面,让水滴滴在线上,瞬间就成了一个晶莹剔透的小冰晶,青铜花了好长时间让水一滴滴地滴在线上,终于,一串美丽无比的在阳光下耀眼的冰项链做成了。在那天晚上葵花快表演时,青铜拿出了冰项链,葵花惊喜万分,整个晚上,葵花和她的冰项链成了人们注视的焦点。

  透过书本,我好像看到了一个美丽无比、幸福无比的小姑娘,她快乐地唱着、跳着,她的哥哥——哑巴青铜在台下一直为她鼓掌,分享着葵花的快乐!我仿佛也跟着快乐起来。

  我非常佩服青铜,他虽然是个哑巴,虽然没有上过一天的学,但是他能仔细地观察生活,运用智慧做出了一条美丽的冰项链。我想我们现在有很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更要勤于动脑、仔细观察,让自己每天都有一点点收获一点点进步,将来我们才有可能为他人带来快乐。

  这个故事一直让我感动的是,我从故事里能体会出青铜一家给予葵花无私的爱。我们生活在一个和谐社会,每个人都应该对他人充满爱心,给别人带来快乐的同时也让我们自己的生活更美好。

  也许这就是作家曹文轩想让我们明白的道理吧!

高中的读书心得3

  《茶馆》是话剧史上的经典之作,也是我比较喜欢的一部作品。

  在这部作品之前,作为一名小说家他已经写出多部传世之作。而戏剧方面经过多步创作为《茶馆》的成功做基础。

  《茶馆》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大茶馆里。茶馆里人来人往,会聚各色人物、三教九流,一个大茶馆就像一个小社会。里面有弱者也有强者但都是被压迫的人,只是弱者更多一点。我认为《茶馆》的文章好有三点:

  一、每个人都在扮演着他们自己的故事。

  二、无关紧要的人物一律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没有累赘。

  三、语言功力富有个性。

  每个人都在扮演着他们自己的故事,但他们却又与这个时代紧密相连。就像一条河,大主干很重要但没有无数滴水来汇聚又有什么精彩之处可言呢?这些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反映了那个年代。在《茶馆》一书中次要父子相承,如同文中的唐铁嘴、小唐铁嘴;刘麻子、小刘麻子都是同一个人衣着变了,但德行未改,这种写法有助于故事的连贯。文章中的人物虽然各说各的,却反映了时代。

  无关紧要的人物一律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没有累赘。这篇文章是以一些下层人民来反映当时的社会那么就会用到很多小人物这些小人物如果一直存在那会让精彩的文章失去光彩,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便是最好的方法。作为一名成熟的戏剧家,老舍已经成功了。

  语言功力富有个性。老舍被称为“语言艺术大师”那么老舍肯定会使用好语言。在《茶馆》中每个人物的语言台词设计的到位。这样炉火纯青的.语言功底归功于艺术锤炼,又来自于生活中的积累。老舍是一名出身卑微、平民色彩浓郁的作家,落社以小人物的视角展示了清末戊戌维新变法失败之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的时期、xx政权覆灭前夕三个时代生活场景,概括了中国社会各个阶层、几种势力的尖锐对应和冲突,揭示了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的命运。《茶馆》一文老舍将语言功力发挥到极致。

  人物有主要人物和小人物之分。大人物也是主要人物的王利发,最初开始是二十多岁但他精明、有些自私,而心眼不坏。唐铁嘴吸xx,以面相为生。刘麻子和小刘麻子一样本质邪恶说媒拉纤、心狠意毒......从壮年到老年,贯穿全剧,故事虽然松散,却不至于说来说去,离题太远,不知所云。从老舍个体生命的历史来看:《茶馆》是一位生活阅历与个体经验丰富的作家。在新的历史情景中国望过去半个世纪的旧中国而写下的一部沉湎之作,它没有被老路子套住,它沉淀着历史的教训,揭示了历史前进的趋势。

  《茶馆》的成功打破了“三一律”这一规范。有人评论说:老舍先生的《茶馆》是一曲旧时代的葬歌,也是一曲挽歌。

高中的读书心得4

  读了《傅雷家书》后,我学会了许多做人的大道理,还感受到了亲情的伟大,并会一直珍惜这美好的亲情。

  傅雷先生除了是我国著名文艺评论家及美术评论评论家,著名文学翻译家以外,也是一个普通而又伟大的父亲。对于两个爱子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培养,不仅体现在学习方面,更是提升到伟大的爱国爱世界情结及艺术层次。在信中处处体现父亲对儿子傅聪、傅敏的无限挚爱和深切期望。傅雷先生在书信中叮嘱着儿子一些生活琐事,如同是父子三人同坐一席真诚而又质朴,语言亲真意切,让人读来无限感动。除此之外更多涉及了艺术与人生,不断教导孩子“国家荣辱、艺术尊严”,警戒儿子要做一个德才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事实证明,父亲高尚的品质深深的影响着两个儿子。认真踏实、不断进取、严谨有序并热爱音乐的大儿子傅聪成长为一个德才兼备、人格卓越的著名钢琴家。二儿子默默无闻,勤勤恳恳,善良热心成为一位英语特级老师。傅雷在谈及给儿子们写书信的意义时说:一是和儿子讨论艺术,这时傅雷先生充当着朋友的角色。二是激发青年人的思想,这时傅雷先生是一个伟大的爱国者。三是训练傅聪的文笔及思想,这时傅雷先生是一名老师,严格要“学生”。四则是做一面忠实的“镜子”在这时傅雷先生又是一位思想教育家,遵遵教诲。爱子之心人皆有之,但是傅雷先生对儿子傅聪及傅敏的爱却是更为伟大及高尚的爱,时时将道德与艺术放在第一位。正如他对傅聪童年严格的管教虽然不被常人所认同,但的确出呼吁傅雷先生对儿子更为深沉的爱。《傅雷家书》由于是正式的一位父亲对儿子的家书语言朴实,如山间潺潺清泉,碧空中书卷的白云,感情深挚令人感动万分。

  傅雷先生在书信开头便表达了普通父亲对儿子的关心“亲爱的孩子,你走后第二天就想写信,怕你麻烦,也就罢了。可是没有一天不想你,每天清晨六七点就醒了,翻来覆去不着,也说不出为什么。”频繁朴实的华语,表达出父亲对孩子深深的想念和爱,正如我母亲给我打电话时所说的那样,读到这里便深深地被打动。并不住回忆往事。在谈及困难与态度时,傅雷先生认真的说“辛酸的眼泪是培养你心灵的酒浆,不经历尖锐痛苦的人,不会有深厚博大的同情心。傅雷先生不包办孩子们的困难,而是给他们思想上的引导者和支持者。严师、慈父、益友,傅雷先生在儿子的成长过程中自由的转换着角色,哦,不,应该说游刃有余的转换着。在日常生活中,他告诫儿子“人总得常常强迫自己,不强迫就解决不了问题,最基本的`就是抓紧时间”“做事要科学化,要彻底”“在外面世界均勿为难情,被人家随意多留,才能不打乱事先定好的日程”。

  在成年时儿子面对情感的选择,傅雷先生也不失时机的提供帮助“要找一个双方缺点各自都能各自认识各自承认愿意逐渐改同时能容忍彼此的伴侣(这一点很重要),要找永久的伴侣,也得用理智考虑勿被感情蒙蔽,服人的眼光——结婚就会变,变得你自己都不相信事先要想不到这一着,必遭后来的无穷痛苦。”在当儿子成家后,他有叮嘱切勿钱在手头,撒满使花,越是轻视物质,越需要控制物质。”

  在与儿子傅聪意见不合激烈争吵后,傅雷先生在信中这样说道:“我良心上的谴责简直消逝不了了。孩子,我虐待了你,我永远对不起你,我永远补赎不了这种罪过!这些念头整整一天没离开过我的头脑,只是不敢想妈妈说。人生做错了一件事,良心就永远不得安宁!真的,巴尔扎克说的好‘有些罪过只能补赎,不能洗刷!’”在这道歉的言语中,字字真切。父亲,尤其是傅雷先生,本是威严的代名词,可是,在现在确低头认错道歉,真诚忏悔。

  傅雷先生及其夫人是伟大的,不仅仅因为他们的学术成就,更是因为以老师、朋友的角色与孩子交流的父母,他们几乎是完美的。

高中的读书心得5

  这几天,在东汉朝末年,一场规模浩大的农民起义彻底撼动了王朝的根基,使得整个中华大地沉浸在乱世的阴影之下。这一时期标志着中国步入了一个群雄并起、争霸纷争的历史时代。

  刘备、关羽和张飞在桃园结义后,他们遇到了王司徒,他们一起制定了一个巧妙的计划,让吕布来刺杀董卓。这导致曹操与吕布之间爆发了一场激烈的战斗,曹操也因此煮酒论英雄,展示了他的英勇和智慧。官渡之战后,袁绍遭受了惨败,他的'士兵伤亡惨重。为了寻求帮助,刘备三次拜访了位于茅庐中的诸葛亮先生。在赤壁之战中,刘备与孙权联手,成功击败了曹操的大军。最终,刘备成功攻占了四川,形成了魏、蜀、吴三个国家。

  作者通过其精湛的笔法,生动地描绘了一系列惊心动魄的战争场景,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智勇双全的谋士诸葛亮,威猛无畏的关羽、张飞,胆识过人的赵子龙,以及曹操、周瑜、刘备等众多人物。我深感你对《三国演义》中诸葛亮的喜爱。这位谋略高超的智者,姓诸葛名亮,字孔明,以其卓越的智谋和博学多才而备受赞誉。他既精通天文地理,洞察世间百态,又以空城计、草船借箭等巧妙计谋,展现出超凡的谋略智慧。传说中,诸葛亮从未经历过失败,其出色的领导才能确实令人惊叹!

  读完《三国演义》我觉得诸葛亮非常聪明,我很佩服他。我要向他学习。所以,我一定要认真学习。

高中的读书心得6

  小时候,炎炎夏日一支3分钱的白糖棒冰让你感到了满满的幸福;而如今,居住在楼房,出入有小车,却还是感受不到那份久违的幸福。我们的幸福到底去哪儿了?

  最近读了被王蒙称为“文学界的白衣天使”——国家一级作家、著名心理咨询师、内科主治医师的毕淑敏《恰到好处的幸福》。这本充满阳光般力量的灵魂读物,带领着读者穿越迷茫,把“幸福”作为一种正能量提出,教你学习构建合理期望、把握幸福尺度的方法。她传递的幸福简单而又朴素,也就是:纵有房屋千间,无非只需一床安寝;纵有万亩良田,一日终究只需三餐。

  原来,幸福之所以找不着,是我们以物质的多寡来衡量它了;原来,幸福之所以感觉不到,是我们把幸福放到了别人的眼中;原来,幸福之所以迟迟不来,是我们多了些抱怨、多了些攀比、少了自足;原来,幸福之所以感觉越来越少,是我们没有掌握幸福“恰到好处”的度。物质追求无止无境,别人眼中的幸福各有不同,期盼幸福越多越好等等,让我们迷失了幸福的本性和方向,拉高了追求幸福的起点,让我们面对满满的幸福时,却变得漠然和异常的冷静。

  去年央视“你幸福吗?”栏目调查中,引发了一场舆论狂欢。“你幸福吗?”“我姓曾”、“我耳朵不好”、“我不姓福”……千奇百怪的回答、被调侃、被争议、被反思。然而有个回答,让你听到了一种清新、简单的声音,让你听到了普通大众对幸福的理解——“每天把该做的事做完之后,舒舒服服地玩就是幸福”——多好、多简单啊。

  这就是幸福。幸福本没有绝对的定义,平常一些小事也往往能撼动你的心灵。幸福,只在乎你的心怎么看待。正如文中所说:“过犹不及,恰到好处,方得大幸福。”

  其实,幸福就在你的身边,就静默于我们每一天的生活细微处。就如一杯热茶,放在你面前,或平淡、或浓烈,关键要看品者的心境。一饮而尽者,肯定尝不出其中滋味;如果潜心细品,苦还是甜,感觉中自见分晓,自得其道。幸福又如饥肠辘辘时,一碗热腾腾白粥、一个香喷喷的番薯;累得半死不活的时候,扑上软软的床,也是幸福;看到绚丽的朝阳,嗅到清新的空气,周末与朋友小聚或独自泡一杯清茶,沐浴着冬日午后温暖的阳光或打盹,或看书,也是幸福;完成了一项工作,得到公司表扬和同事尊重,也是幸福;陪着家人在公园中散步,享受天伦之乐,更是幸福……

  其实,幸福就是个很简单的东西,俯身掬起瞬间流经你身边的暖流,这些就是幸福。幸福是蜜糖,最好甜淡适中,这样才能恰到好处。只有心里感受到幸福的存在,懂得不抱怨、少攀比,懂得勤奋工作、学会珍惜和感恩、不贪图安逸,幸福才会真的存在。

  双手捧着毕淑敏老师的《恰到好处的幸福》,仿佛捧着自己的幸福。暖暖的幸福就像空气一样弥漫在自己的周围,浸润着我的感知和灵魂。我懂了,幸福是一种付出之后的满足,是一种分享过后的喜悦,是一种知足常乐的感觉。我也明白了,幸福不是脸上的虚荣而是内在的需要,幸福不在别人眼中而在自己心中;幸福不是越多越好而是恰到好处。

  从进入岗位开始,我便拥有了自我存在的`价值与意义。这份职业是我经历风雨后重新选择的归宿,是我感受幸福的源泉,更是我未来人生的支撑。因此,我会因这份职业感到幸福和骄傲。每天的工作中,我运用自己的所学所能,在学习和工作的往复交替中不断进步,常会因工作而赢得踏实的幸福感;每天的工作中,与真诚、善良的同事们在一起,赋予我真诚、乐观的正能量,有了他们的帮助与鼓励,幸福的感觉更是如花一样,芬芳沁馨,令人陶醉。

  幸福去哪儿了?

  幸福就在我们心中,就在我们身边,就在我们手中。把握当下多些自足、感恩生活快乐工作,以阳光的心态面对人生,这就是幸福所在。

高中的读书心得7

  今天我又再次读了一遍《玛蒂尔达》,这本书让我深有感触。

  玛蒂尔达生活在一个富裕的家庭中,她天资聪颖,爱好学习,五岁时就阅读了大多数经典作家的著作。然而,这个聪明的小姑娘却不幸拥有着世界上最自私利己的父母,上学后还遭遇了世界上最邪恶的校长。但幸运的是,玛蒂尔达与她的老师亨尼小姐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并通过自己的神奇才能帮助了亨尼小姐。最终,在她的父母逃离后,她与亨尼小姐一起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我讨厌玛蒂尔达的爸爸妈妈,作为爸爸妈妈应该教给自己的孩子知识,教他们怎样做人,可她的爸爸为了挣钱不择手段,甚至去犯罪,并且还教他的儿子像他一样骗人。她的妈妈,只知道整天去赌博,不理会家里的孩子。我更讨厌玛蒂尔达的校长,她整天只知道骂孩子,有时还会把孩子当成链球一样扔出去。我非常喜欢玛蒂尔达,她小小年纪就知道自己学习。当她知道自己拥有神奇的功能后,就去努力的`帮助别人。

  想想我们自己,我们有关心自己的爸爸妈妈,爱护学生的校长和老师,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不让他们失望。我们要像玛蒂尔达那样好学,对知识永远有一种渴望的精神,永远做一个正直的孩子。

高中的读书心得8

  书还没看完,慢悠悠的翻着.林语堂这本书原是用英文写的,张振玉译笔还算不错,但粗糙之处也随处可见,比如卷一第一章处:

  一天,苏东坡写信给朋友说:"我一生之至乐在执笔为文之时,心中错综复杂之情思,我笔皆可畅达之.我自谓人生之乐,未有过于此者也."这段文字殊为怪异,而后在网上搜索出一篇天涯高手的文章,才明白原文应为:“某生平无快意事,惟作文章,意之所到,则笔力曲折无不尽意,自谓世间乐事无逾此者”.

  还有一处BUG连那位天涯高手也未提到,卷二第七章埋伏笔,"中岳嵩山崩陷",到第九章呼应,已变成"南岳华山山崩".此两处究竟是何处出错,是翻译错还是原稿错,抑或是校对错,恐怕需要找英文原版来查了.可是"南岳华山"本身就是个错误,华山好像从来不曾被称为"南岳"过吧。

  且丢开这些小破绽不说。

  苏东坡的盛名传播了将近一千年,时人称道,后人敬仰,一方面是因他天纵其才,在诗,文,字,画各个领域都出类拔萃;另一方面,他的人格魅力,政治立场,哲学修养也极其贴合中国人的梦想.为这么一个完人做传显然不太讨巧,再加上史料丰富评论一边倒,这本传记的"新意欠奉"也在情理中.林语堂在序言中说,"我认为我完全明白苏东坡,正因我了解他,我了解他,是正因我喜爱他."既然在苏轼身上寄托了自我的人生观,偏爱之心更不加掩饰.

  卷二写苏东坡壮年经历,与王安石的纠葛占了好长篇幅,在"王安石变法"和"拗相公"两节,王安石是主角,苏东坡反而成了小配角,这两个章节似乎游离在全书之外.林语堂贬低王安石,我看目的倒不是为抬高苏轼,更多是他想表达对历史的.看法.包括对司马光的褒扬也是如此.历史其实无所谓真相,政治也很难分辨清浊,好比一面镜子,每个人照去都是不一样的面目.这一部分能够跟柏杨的书比照着看,那是两种完全相左的意见.跟苏轼不一样,王安石从来都充满争议,历史上是这样,到这天还是这样.

  林语堂自我也是个争议人物,可是他的才情倒还算公认的这本苏东坡传,时不时也有沁人心脾的妙语出现.比如正看到卷三第16章就有这么一句:

  倘若哲学有何用处,就是能使人自我嘲笑.

  之类的还有很多,可是没了前后文,单看就少了好多味道.

高中的读书心得9

  假期里,我读了《红楼梦》。其中,我最为喜爱的是《刘姥姥游大观园》。

  这章节主要描述大观园中贾家的亲戚刘姥姥和孙子板儿来访的情景。他们在大观园中度过了几天美好的时光,带来了无数欢乐与笑声。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刘姥姥和鸳鸯在用餐时的对话。

  刘姥姥说:“刘叔,刘叔,您食量大得惊人,吃只母猪都不抬头!”这句话在乡村也颇为常见,但当它传出时,却引来了一片欢声笑语。曹雪芹生动地描绘了这个场景,使得人们仿佛身临其境。

  小姐们在闲谈中提起刘姥姥,红楼梦中的角色。有人说:“她的对子可真滑稽,左边‘大四’是个什么?”刘姥姥答道:“是个庄稼人嘛。”鸳鸯说:“中间‘三四’绿配红。”刘姥姥回答:“大火烧了毛毛虫。”鸳鸯又说:“右边‘幺四’真好看!”刘姥姥答道:“一个萝卜一头蒜。”鸳鸯笑着说:“凑成便是‘一枝花’。”刘姥姥依旧风趣地回答:“花落结个大爱瓜。”宝玉听得直不住嘴,笑倒在地上。这段对话如此机智诙谐,仿佛眼前的刘姥姥正在一群人中讲笑话!

  当然,我非常喜欢《红楼梦》这本被誉为“百科全书”的小说,里面有许多经典的`故事,如《奢华元妃省亲》、《黛玉葬花凄惨红》、《愈是多情愈斟情》等等,这些都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然而,当我多次阅读《红楼梦》时,我最喜欢的还是《刘姥姥游大明园》。不知道你们是不是也和我一样喜欢呢?

高中的读书心得10

  提起“红色经典”,恍惚间想起了我唯一看过的《呐喊》,它应该也是一本红色经典书籍吧!

  以前学到《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部经典小说,至于它其中包含那些文章?记不清了,于是,又从图书馆借来翻阅。

  看到了《故乡》,《药》,《孔乙己》,曾经很熟悉的文章,再次阅读是我看到了更深层的东西,感慨老先生文笔的犀利,入木三分地刻画了当时社会的情况和人物性格。

  比如《药》,作品描写华老栓用被刽子手杀害的.革命者夏瑜的鲜血蘸成“人血馒头”为儿子治病的事,淋漓尽致的表现出了人民大众受到封建社会的压迫。揭露了统治者(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赞扬了夏瑜的革命英雄精神与气节,痛惜了民众的落后和无知。

  鲁迅先生写这个《呐喊》,是希望唤醒许许多多在小铁屋里沉睡的人们,激励着当时中国人,向被深深蒙在鼓里的国人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

  而现在的我们更应该清醒的认识到。现在,我们的祖国更需要我们团结起来,面对强权主义。

  先生已经去了,呐喊的人还会有,但还有像先生喊得那么有力的人吗?

高中的读书心得11

  信念是鸟,它在黎明仍然黑暗之际,感觉到了光明,唱出了歌。当我第一次读到泰戈尔的这句话时,感受并不深刻。当看完了《今天我是升旗手》时,我才深深地体会到了信念的魅力。

  《今天我是升旗手》这本书主要记叙了出生在军人家庭里的小男孩肖晓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当一回升旗手努力的过程。肖晓心中怀有一个梦想:在学校当一回升旗手。可是他的愿望总是落空。但他始终没有放弃这个信念,在不断地努力着:帮助了“学习尖子”林茜茜改变了孤僻,同包郝、马驭等同学智抓“偷猴贼”,并积极参加和希望小学“手拉手”活动……他付出的努力没有白费,终于,在临近小学毕业时,他亲手升起了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信念是希望的火苗,也是奔向成功的小鸟。若是肖晓熄灭了信念之火,放弃了可以飞翔的信念小鸟,那么,他还能在毕业之前升起红旗吗?若是遇到了一点点困难,就退缩、灰心,那么,我们又怎么能够迎接一个个挑战?

  信念是一只奔向成功的小鸟,如果放弃,那么,就相当于放弃飞翔。而有一次,我就差点做了一个放弃飞翔的小鸟了。那一天,我看到了一个小实验:如何把鸡蛋从高楼扔下去而不碎。我一下子来了兴趣,就开始做了。第一次,我把鸡蛋塞进一个铁盒子里,用棉花裹住。但一扔下去,鸡蛋就碎了。第二次,我用塑料袋做了一个“降落伞”,但风太大,把“降落伞”吹走了。第三次……我有点灰心,信念也开始动摇了。就要放弃时,突然,我想到了泰戈尔的那句话,顿时,我又坚定了信念,想了很多办法,最后终于成功了。

  看完这书后,我掩卷沉思。我想,对于一个即将六年级的我来说,我更应该坚定了信念,勇往直前。因为,前面的挑战更多。我要做一个不灰心、不退缩、信念坚定的人。

高中的读书心得12

  《妈妈的爱就像阳光》以前我不明白妈妈为什么总是没完没了的担心。各种防范应对的知识充满我的耳朵。这还不算,能亲自守护的时候绝不离开半步。从我上小学一直到进入初中,家到学校路程不超过30分钟,妈妈总是坚持天天接送我上下学。小学的时候因为同学们都有家长接送,还没感到什么特别,每到放学,门口的家长都是人山人海。进入中学后,接送的家长渐渐少了,校门口渐渐冷清了。同学们三五成群结伴而行,每到校门口看见妈妈的身影都是我和同学们说再见的时候。直到一次开放课,主题是培养自立的'精神,老师做了一个调查:到现在还让家长接送上下学的请举手。这分明是在说我嘛,我哪有勇气举手。几个平时一起走的同学偷偷地瞟我。那一刻我的脸腾地一下红了。我的尴尬显然没逃过坐在后面的妈妈眼睛,回家的路上妈妈沉默不语。过了好长时间才半开玩笑滴说:男子汉了,不好意思让妈妈接送了?我迫不及待地装出很成熟的语气说:以后让我自己走吧也不远,即使有什么情况我也能应对。妈妈的眼神闪过一丝失落,马上又用欣赏的口气说:呵!翅膀硬了嘛!第二天一早我吃过早饭跟妈妈说了一声再见,就兴冲冲的出了家门,一路上像快乐的小鸟迈着轻盈的步伐,走进校门,习惯性地回头看了一下校门外,突然发现妈妈的身影正躲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目送着我的背影那一刻我明白了为什么昨天在路上妈妈沉默不语,原来是在纠结如何让我平安地成为一个男子汉。那一闪即逝的失落眼神里原来是充满了害怕失去我的忧虑。最后终于决定暗中护送。妈妈知道被发现了,冲我做了一个尴尬的鬼脸。当我再回头看时妈妈已经消失在上班的人群中了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暖融融地洒向大地和我的身上,把一切都照的生机盎然。我发现,妈妈的爱就像这缕阳光,哺育着生命欣欣向荣。有了它,即使是石缝中松柏也能挺出参天的树干和枝叶;有了它,即使是茫茫沙漠中的小草也能积蓄能量,长出嫩叶。这种神奇的力就是母爱。人生因有了母爱而美丽;母爱,让人生更加绚丽多彩。而我们却常常忘记它的存在。

高中的读书心得13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三国演义》就是一本再现群雄逐鹿的古典名著。

  《三国演义》的作者是罗贯中。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三国时期魏、蜀、吴之间三足鼎立争天下,最后司马家族夺取天下,建立晋朝的故事。书中生动地刻画了许多英雄豪杰,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曹操。

  曹操在许多人心目中是一个大奸臣,历史上对他的评价也比较负面。但在我的心目中,曹操称得上是一代枭雄。

  曹操是一个有智慧的人。有一次,曹操带领大军经过一片原野,由于长途行军,士兵们都很口渴,行军速度越来越慢,要找到水源也需要很远一段路程。曹操很着急,担心行军慢了会贻误战机。突然,他灵机一动,说:“将士们,我知道前面有一大片梅林,那里的梅子又大又甜,翻过前面的山丘就到了,大家到时可以大口解渴!”士兵们一听,精神大振,脚步也轻快了许多。虽然路途中没有经过梅林,但很快就到了行军目的地,打了胜仗。从这个故事中,我们能看到曹操的智慧,“望梅止渴”这个成语典故,也就千百年流传下来了。

  曹操不仅足智多谋,而且英勇无畏。东汉时期,董卓乘朝野动乱,率大军进驻都城洛阳,废了少帝,立了献帝,自封相国,欺主弄权,残暴凶狠,大臣们都想杀他,却都没有胆量。曹操年轻时就立志杀董卓为国为民除害。当天,曹操带着七星刀来到相国府,董卓让吕布送一匹好马给曹操,吕布出去后,曹操抽刀欲刺杀董卓时,董卓在铜镜中看见曹操抽刀,急问:“孟德,你要干什么?”这时吕布牵马回来,曹操沉着冷静地解释道:“我得了一口宝刀,正准备献给相国!操愿借马一试。”话音刚落,乘吕布没注意,曹操上马后立刻向东南飞驰而去。后来,曹操联系天下英雄共同讨伐董卓,最终得偿所愿杀了董卓。

  曹操治军严明,不准士兵们踩踏农民的粮食作物。他自己的.马受惊跑进麦田踩坏农民的麦子,还割发代首自惩,可见他以身作则。他还实行军民屯田制,大力发展生产力。

  虽然曹操有“挟天子以令诸侯”的骂名,但在当时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被指为奸雄的同时也可以称为枭雄。人都有正反两面,我们不能以片面的眼光看待他。在乱世中,他霸权一方也实属不易,他是当之无愧的一代豪杰!

  曹操,枭雄也!

高中的读书心得14

  合上乡土中国,我眼前仿佛出现了四十的年代的乡土颜色。是我有所思考的是费老先生以功能性评判乡村文字的作用是否合理;农村人之愚是因为什么;这样的作品结构如何引用?

  费孝通以文字下乡切入对于乡土特色的总结,可能略有偏颇。正如陈心想或郑也夫所言,费孝通以功能与作用判断文字难以融入乡村生活,或许忽略了人文环境的影响。他截取广阔中国一个乡村独立的进行分析与定性以此对于中国乡村进行定性,忽略了中国经纬度对于不同乡村间造成地理环境的影响更甚至是人文环境的影响,就如黄土高原上的居民有囤积粮食的习惯而南方水乡的人民则主张即时享用,所以对于中国乡土的性质判断或许不能简短的用文字引出,说白了就是不能以小见大,应该建立大局意识。

  费孝通认为农村人难以接受文字是因为农村人之愚,但农村人究竟是因为哪种愚而难以接受呢?智商原因,见识原因或单纯抗拒即思想懒惰?第一种说法显然不对,大环境下人人之间的智商差别很难体现在对于本土文字上,且普通人之间智商差距很难有较大的差别。第三种也要被排除,乡村人们世代耕田,对于劳动有着使命感这件事足以感受出乡土人民们的淳朴与勤劳。或许真相接近第二种,农村人受古代思想钳制,信奉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以农为本,农业在未脱离人工的条件下因为他的性质注定了需要农民在一片区域内定居数代,又因为以农为本,大多数农村人都被土地束缚,导致一代人民终身定居在一方水土甚至是一个村落,难以接受外界的思想潮流,所以在未改革的状况下,人们不会去思考文字对自己或是对孩子的.重要作用,所以他们对于学习文字这项占据自己种田生活时间的事有着天生的抗拒,就是因为他们不具备哲学思考的思想,究其根本就如上文所述未开放,走出去,引进来。

  可能费孝通以文字下乡进行对于乡土性质的分析略有偏颇,但是以小见大这种手法可以学习,以小见大避免了就事论事的直观性,耿直性以及空泛的对概念或者较大事物的阐述,而是更见委婉的以代表事务表示整体概念性的事件。所以我觉得可以以倒推的方法进行分析,作者旨在表达自己对于乡土性质的判断,究其根本是要分析到制度,制度又以什么推出?文化,同比所以最初要以事件引入,而文化领域又以文字最具代表性以及能更加让读者读懂事件如何引入文化的。所以全文以文字下乡这一事件开头,逐渐引出对于乡土性质的判断。所以在写作时,我们可以先确定观点,即全文以观点为终点,以事件为起点,兼具故事性,论述性,吸引读者阅读兴趣。

  以上观点谨以观点不同提出,未带有对于费老先生,郑先生,陈先生本人的攻击

高中的读书心得15

  “为你,千千万万!”这句话一直在我的心头萦绕,《追风筝的人》我看了很多遍,每一次都触动我的心弦,这本字数不多的书包含了太多:友谊,背叛,爱情,忠诚,歧视和自私……

  这是两个人的故事,阿米尔与哈桑的故事,关于背叛与救赎的故事。小时候的阿米尔是懦弱的,胆小的,也正是这种性格导致他们分别二十多年后,还未再见就是永别。哈桑只是一个仆人的.儿子,虽然他没有什么文化,但他身上有着良好的品质,忠诚,勇敢,重感情。

  在一次追风筝比赛中阿米尔与哈桑拿到了第一,阿米尔也终于被父亲另眼相看,但哈桑却由于之前与阿塞夫的冲突,在追到风筝时遭到了阿塞夫一伙人的狠狠报复惨遭羞辱,当时阿米尔却躲在一旁看着没有阻止。随后阿米尔由于自责,为了将错误推给哈桑,而陷害哈桑离开,阿米尔本以为哈桑会为自己辩解,可是他只是默默的承受。当战乱蔓延阿富汗时,阿米尔与他的父亲一起去了美国。

  阿米尔在美国遇到了索拉雅,经历重重困难后与之结婚,婚后两人过着甜蜜的生活,但他们却总是没孩子,医生也表示没办法,而阿米尔此时也四十多岁了。就在阿米尔本以为不会再踏入故土时,一封来自拉辛汗的信出现在他眼前,是他父亲的老朋友,拉辛汗告诉他,哈桑是他父亲与莎娜芭的儿子,是他父亲当年犯的错,还告诉他哈桑因为守护他在阿富汗的家而付出了生命,拉辛汗说哈桑死前一直没有低头,宁死不屈。

  多少年的时间本以为能埋没一切,但一件真相却浮出了水面,将阿米尔与哈桑再次连接起来。

  再次踏入故土,阿米尔心里的想法是截然不同的,他的目的是救赎,找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对,他同父异母的哈桑的儿子,这是他父亲二十多年前犯的错,但阿米尔却有义务且必须去做,因为他心里清楚那能解开他心中多年的心结。

  当阿米尔面对心灵极度扭曲的阿赛夫时他并没有害怕,因为此时阿米尔的心里只感觉到一股责任感,他只想把索拉博从阿塞夫手中解救出来。当阿米尔被阿塞夫的不锈钢拳套一次次击中时,他没有感到痛苦,他心里只有解脱的快感,只有卸掉重担后的轻松,他感受到了心灵的升华,尽管他已遍体鳞伤。

  当阿米尔醒来时,他已经躺在医院了,全身多处骨折,但索拉博被他带回来了。但是经历这件事后索拉博却有了心结,甚至差点自杀。索拉雅将索拉博当做亲生儿子对待,最终结局定格在阿米尔与索拉博一起追风筝,他们笑着,跑着,追着。

  小时候的阿米尔与哈桑一起爬树、追风筝、看电影、讲故事……他们是最好的朋友。他们的友谊永远都在!“为你,千千万万!”这是哈桑对阿米尔的承诺,而哈桑付出的是一生的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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