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时间:2022-12-27 13:49:02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当我们心中积累了不少感想和见解时,可以寻思将其写进心得体会中,这样有利于培养我们思考的习惯。但是心得体会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教育心得体会,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安全教育心得体会1

  这天,我和同学们兴致勃勃地观看了《安全教育宣传片》。

  看完这部片子,我的感受很深:安全教育是咱们中小学生应当了解和遵守的。此刻,就让我来给你讲讲自我看影片的感想吧!

  影片开始放映了,我静静地坐在那里,看着一幅幅可怕的图片,一具具惨遭火灾、车祸而死亡的尸体摆在我的眼前,仿佛看到了隐藏在自我生活中的种。种危险:拿着小石子乱扔,很容易伤害到在操场上玩的同学;拿着雨伞或钢笔乱刺,有可能扎到别人;在教室里追逐打闹容易撞到课桌角上……,许多自我以前没有想到的意外是多么的可怕,看来这堂生动的安全教育太及时了!在生活和学习中咱们要懂得和学会不伤害别人更要学会保护自我。

  如果咱们无法保障自身安全、如果咱们没有一个健全的身体,还谈什么努力学习、回报祖国?可见,生命是最可贵的.。每个人只有一次生命,怎样珍惜、爱护自我的生命和怎样珍惜、爱护别人的生命是最根本的。

  同学们,请你学会珍惜生命、爱护生命吧!咱们还有很多完美的理想和幸福的未来要靠自我来实现;还有很多咱们就应做而没有做的事情;还有很多未知的东西等待咱们去揭开谜底……。如果你也是这么想的,请努力学习、爱护生命、珍惜生命!

安全教育心得体会2

  交通和我们的生活紧紧相关。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天都会到接触交通工具,如:人们上下班时要乘坐公交车,出门旅游时要开汽车……而且交通也为我们的生活带了极大的便利。

  现在的科技越来越发达了,交通工具也越来越多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都是大型的货车、小型的轿车、普遍的公交车。大型货车可以装载大量的货物,用于一些搬石头、搬木材之类的货物;小型的轿车用于家居生活,外出旅游,便可以带着全家人去欣赏美丽的风景,还可以用于一些办公等事情;而公交车则非常普遍,人们上班时则会乘坐公交车,中小学生上学也会乘坐公交车。总之,交通工具是离不开我们的生活。

  交通工具虽然可以给人们带来便利,但凡事都有两面性,既有好处也有坏处。应为现在的交通工具愈来愈多,安全隐患也愈来愈大,则发生交通事故也愈来愈多。所以在我们享受交通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不要小看隐藏在我们身边的`“生命杀手”,那一幕幕血淋淋的交通事故给我们敲响警钟,让我们反省、沉思。因此我们小学生要做到:

  1、过公路时“一停二看三通过”,不要冒失冲过去;

  2、过公路时不要赶时间而闯红灯;

  3、不能在公路上嬉戏!请小学生做到以上几点,千万不能拿生命当儿戏。

  在生活中,家家户户的住房已经由瓦房变成了高楼大厦。随之,很多人家里都买了汽车。交通工具也越来越多,可别以为带给我们全都是利益,同时也伴着危险,汽车也越来越多,排放的二氧化碳污染了我们的环境,走在大街上原本能随处闻到的花香,现在却变成了由汽车排放的刺鼻的尾气。为了我们生活的家园,请少开汽车,多骑自行车!

  交通虽然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但也有危害,在享受交通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一定要注意生命安全。

安全教育心得体会3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安全问题伴随着人的一生,安全隐患存在与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的方方面面。然而人们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很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事故也屡屡发生。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交通工具逐渐增多,变得越来越方便。就因为有了这些先进的交通工具,人们的生命才一步步受到更大的威胁。

  20xx年9月7日凌晨,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农民王某受雇主张某的指派,负责驾驶货车拉运渣土,当他行驶至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时与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受伤。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认定,王某负全责。王某经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伤残程度为九级。王某先后共住院治疗63天,支付了数万元的医疗费及法医鉴定费。虽然交通执法部门认定王某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但是王某则认为对于自己因事故所引起并支付的医疗费,及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则应由其雇主王某承担。然而,王某与张某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时却未能达成一致。王某遂将雇主张某告到法院。一审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王某受雇于张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张某应当赔偿王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子女生活费、病历复印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但鉴于王某在交通事故中其自身承担全部责任,可减轻张某的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张某赔偿王某各种费共计3万元。判决后,王某表示不服并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审理期间,王某表示放弃其妻子因护理他造成误工损失的'请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从事雇佣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雇主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此项赔偿是对雇员因职业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劳动能力损失的补偿,与雇员在工作中的过失无关,不能因雇员的过失而受到影响,故做出上述判决。

  20xx年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某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某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20xx年10月23日13时许,通州区郎府乡马场村村民郎某,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河北省香河县淑阳镇胡庄子村村民张某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这一起起案例,都是血的教训。所以我们更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安全这永恒的话题,将伴你我终生。

安全教育心得体会4

  一辆大客车因严重超载,司机疲劳驾驶而冲下山崖,车毁人亡;一个骑摩托车的小伙子乱闯红灯,丧命于车轮下;司机酒后驾驶,车祸无情夺走了全车人的生命,真是“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啊……

  这一幕幕悲惨的画面虽然是我在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的宣传片中看到的,但我知道这一幕幕却是真实地发生着,而且悲剧还继续着。每天,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丧命于那无情的飞奔的车轮底下,有多少人因交通事故而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有多少幸福美满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呢?“交通安全”这是全世界真切呼吁的话题,这大多数的车祸却都是由于肇事者无视交通法规而造成的。这一幕幕惨剧是可以避免的。想到这里,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些血淋淋的交通事故,永远提醒着人们千万不要忘记惨痛的教训,千万不能把生命当儿戏。短暂的一瞬间,肇事司机成千古恨,亲人们沉浸在悲剧之中,呼喊毫无意义,最后剩下的只有一辈子的悔恨和泪水,生不如死的痛苦。

  我的眼前又出现了教育片中的一个画面:一个小女孩在穿越一条马路时,被疾驰而来的卡车拦腰撞上,失去了下半身。从此,她就只能靠篮球裹着身体来行走……看到这里,我的心里只有同情和愤恨。我同情那小女孩,有花季般的年龄快乐阅读网失去了精彩的`人生;我痛恨那司机,因为他的“一时不小心”毁了女孩的一生幸福。与这名小女孩有一样悲惨的人有无数个,这血的教训为我们现代人敲响了交通安全的警钟。

  这教育片人人看了都会伤心,而那些不遵守交通法规的人,看着都流泪了,还不听劝告……难道他们没想想以后的结果吗?想了,就是一时图方便,忘记了这么多的教训。

  此刻,我想到了我自己:过马路为贪方便而不走斑马线;随意跨越护栏;偶尔还和同学在马路玩耍……这一时的冲动,一时的疏忽也许会让我们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想到这里,不禁心寒战栗,那一次次惨不人睹的车祸,不正是这一个个小小的疏忽。意外所引发的吗?

  生命像满满的一杯水,它决不能溢出来,而这样却很难,很难。如果你想把它放平,怎么办?只能小心翼翼,然而,这一场场车祸却撞到了这满满一杯水……

【安全教育心得体会】相关文章:

安全教育心得体会12-06

《安全教育》心得体会04-04

暑假安全教育心得体会09-24

《安全教育》心得体会范文05-08

安全教育心得体会范文03-30

火灾安全教育心得体会05-05

校园安全教育心得体会09-30

劳动安全教育心得体会06-09

寒假安全教育心得体会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