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协议书
现如今,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采购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采购协议书1
甲 方(需方): 地 址:电 话:传 真:
乙 方(供方): 地 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同货物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单价和合同总价详见附件《供货明细表》。
二、 货物交付
1、 供货时间:乙方应在 年月日前或者在甲方发出书面供货通知后天内按照甲方要求将该批货物运至供货地点。
2、 供货地点: 项目工地,即: (工程地址)。
3、 收货负责人:甲方委派 为收货负责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应将货物交付给甲方的收货负责人,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乙方将货物交付给任何其他人均视为未交付,损失由乙方承担。
4、 包装、运输和装卸:乙方负责货物的包装、运输和装卸并承担费用,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地按时交付给甲方。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详细了解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乙方送货人员和运输车辆应当遵守,否则,责任
由乙方承担。
5、 到货验收:货物运送至供货地点,并在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后,乙方送货人员应当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办理到货验收。
(1) 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加盖乙方公章),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2) 甲方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面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以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3) 甲方有权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货物质量不符合技术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退货。
6、 交付: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货物、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及保修文件、其他配套物品和资料等全部交付给甲方,由乙方送货人员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双方签字确认之日即为该批货物交付之日。验收不合格,甲方拒收或退货的,乙方负责退换货并承担增加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 风险转移:双方签字确认前,该批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此后风险由甲方承担。
三、 安装
1、 货物如需安装的,由乙方负责在货物交付之日起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申请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收货负责人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乙方负责在日内进行修复并重新提交验收,如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退货。
2、 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 质量保修和售后服务
1、 乙方货物的质保期为 年,自货物交付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2、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保障,售后服务电话为: 。乙方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派员到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
五、 货款支付
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付款:
(1) 按月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计 元的预付款,每月日前支付上月供货货款的 %,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 %,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质保期满后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2) 按供货量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计元的预付款,乙方每供货达到 后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 %,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 %,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质保期满后 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3) 其他方式: 。 乙方在收取货款时应向甲方提供普通完税发票,发票抬头为: ,发票号码应与税务登记号码相对应。乙方不得出具或用其他公司发票加盖乙方公章顶替,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直至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时止,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逾期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的违约赔偿金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 货物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 合同解除和终止
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 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解除。
3、 如甲方与工程发包方之间的合同提前解除时,乙方应同意甲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第三方,并给予配合。如甲方未将本合同权利义务转移,且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
4、 双方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八、 解决争议的方式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其他约定事项
1、 甲方分支机构总经理 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本合同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补充协议、结算文件、付款计划、欠款说明等一切文件必须由其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2、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或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 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补充条款:(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注:
1、货物应为全新、未使用的产品,质量符合合同约定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现行质量标准、规范要求,如以上标准、规范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乙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不以货物是否通过验收为标准。
2、合同单价包含成本、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利润和税金等全部费用,不随价格波动或其他任何因素而进行调整。
3、上表货物数量为计划用量,最终结算量以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采购协议书2
物料采购合同书 本约由甲方与乙方于公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约生效日」)订定
甲方:苏州和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从事于产品之制造、装配或销售,甲方欲向乙方订购或定作产品,且乙方愿依本约条款供应或承制甲方所订购或定作之产品,双方同意并履行条款如后:
1 产品之提供及承制
1.1 甲方得依本约之规定向乙方订购或定作产品。该订购或定作产品的数量、规格、价格、交期、及(或)
其他要求、将载明于本约附件或订单上。
1.2 乙方应依本约之规定、甲方之订单及甲方之技术数据或甲方认可之技术数据供应或承制产品。
1.3 乙方应于甲方认可测试期间提供甲方技术协助。为使产品通过该认可测试,乙方应随时依甲方通
知补正产品并同时修正其技术数据。
1.4 乙方就其出售予甲方之产品,应提供甲方所认可之安全认证单位之认证合格书面证明。
1.5 甲方如于本约存续期间内连续订购或定作产品时,得视市场需求状况提供乙方需求预估,惟该需
求预估仅供乙方生产排配之参考,对于甲方并无任何法律拘束力。
2 产品之供应方式
2.1 甲方以向乙方发出订单之方式,向乙方订购或定作产品。
2.2 乙方应将甲方所购买之产品送至但订单另有指定者,从其指定。
2.3 订单,并应依甲方订单或送货通知单之规定交付产品。
2.4 订单之变更
2.4.1 甲方得在受领产品前不负担任何费用之情形下通知乙方延期交货、增加或减少数量、取消或
解除订单。惟于取消或解除订单之情形,甲方应于___日前通知乙方。
2.4.2 甲方如违反前项所定期间者,乙方得请求甲方偿还该取消或解除订单所产生的直接原料成
本,但该订单之取消或解除系因甲方客户取消或解除订单所致者不在此限。乙方依本项规定
请求时,应证明其于客观上无法于相当期限内处分(理)该受影响的材料或产品且亦无法以其
他措施处分(理)该产品者。
2.5 乙方应依订单所载交付日期及数量交付产品,如有迟延之虞时,应即通知甲方。如于应交付期限
仅有部分产品得交付,除甲方通知另行安排交付者外,乙方应于甲方同意后仅交付该部分产品,
惟乙方就未交付之部分仍应承担迟延责任。
2.6 产品价格列于订单上,且于本约存续期间内继续有效。如于本约存续期间内双方协议变更价格或
乙方调低价格时,则该新价格亦适用于变更日前已订购或定作而尚未由甲方受领之产品。
2.7 乙方同意产品之所有权及风险负担于产品由甲方受领时或双方结转程序完成后归属甲方。
2.8 甲方对于乙方于应交付日期前所交付之产品得选择收受、退货、拒绝受领或延迟(期)付款。
3 价格及付款
3.1 乙方保证其所供应或承制产品的价格未高于其他客户所要求的最低价格。该价格并已包括产品之
运费、包装费、保险费、营业税、乙方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等。
3.2 以乙方完全履行本约之规定为条件,甲方于受领产品及收到请款单、发票后,应以票据或其他付
款方式支付货款,该付款期限以甲方所定之付款条件(如附件一)为准。
3.3 乙方应依甲方之厂商请款办法向甲方请款。如乙方有提前付款折扣办法者,甲方得利用之。
3.4 乙方应按甲方验收合格的产品总额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载明订单号以便甲方核对。发
票及载明验收合格的订单为甲方付款的依据。
3.5 如乙方对甲方负有任何金钱债务或有任何争议时,甲方得暂不给付应付乙方之货款,或径自应付
予乙方之货款中扣除,亦得从乙方对甲方之债权中抵销。
4 运送及交付
4.1 乙方应自行承担其为履行本约所生之相关运输费用。
4.2 如乙方迟延交付产品时,乙方除应按日依迟延交付产品总价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外,并应赔偿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避免生产中断所支出之各项费用,或因生产中断而造成甲方出货迟延致甲方客户因此所要求的赔偿或罚款,及其他甲方因此所受之损害及增加之费用。甲方有权自货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费用、赔偿、罚款或损害赔偿金。
4.3 4.2条之权利外,乙方并应向甲方支付该订单货款总额百分之十
五之惩罚性违约金,并得终止该订单或本约。
4.4 乙方应以其费用依商业惯例、甲方规格、政府法令及其他可适用标准保存、包装、处理及捆包产
品,使其免受任何损害。如有未达标准之包装致产品一部或全部灭失或毁损,由乙方负损害赔偿责任。
4.5 乙方于交付产品时,应提供甲方订单号码、产品名称、甲方料号、交付数量、净毛重量、生产日
期、原产地国家及品检资料供等明细。每一产品之料号应以甲方之料号为准。
4.6 如乙方未依上述第4.5条提供相关数据,或其所提供之数据有误造成甲方关务作业上之困难时,
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之损害及所增加之费用。若乙方因此交货迟延,应适用上述第4.2或4.3条之相关规定。若造成海关没收产品时,乙方应以自己之费用另行提供产品予甲方。
5 质量及保证
5.1 乙方对于其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应保证符合双方所签立质量保证协议书(附件二)或通常业界所要
求之质量规范。乙方经甲方通知应即提供甲方其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符合甲方质量规范之检测文件及技术数据。
5.2 甲方得于正常营业时间内至乙方营业
场所及(或)工厂检查产品及其制造过程。甲方得于运送前检查
产品,并得于任何时间进入乙方营业场所及(或)工厂查验及取回甲方财产。甲方得基于与本约有关之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确保使乙方及产品符合甲方质量规范,行使本项之检查权。本项有关甲方之检查权亦适用于甲方之客户。为俾甲方或甲方客户实施检查权,乙方应提供甲方所合理要求之设备与服务。依本项检查之产品仍须在甲方或甲方客户场所进行检验。
5.3 乙方就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为如下保证:
(a) 由乙方所制造、加工或装配;或乙方有权代理或销售。
(b) 完全符合与本约有关之设计标准、规格书(包括一般规格书与质量规范)、图式、样品及其他与本
约有关的技术资料或乙方所为之陈述。
(c) 完全符合订单或附件之要求,且均为新品。
(d) 不具有任何设计、材质、制程或技术上之瑕疵。
5.4 本条所有质量及保证不因甲方检验、受领产品或付款而失其效力。乙方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自甲
方验收合格起十年为保固期。但乙方产品之保固期较长者,则依乙方之保固期.
5.5 经甲方收受之乙方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于甲方生产在线或甲方制成成品出售予他人后,发现有
不符规定或影响甲方生产或成品质量者,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产品之价格及因此所受之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6 不符规定之产品
6.1 如产品有瑕疵或不符本约、附件、送货通知单或订单之规定(总称为「不符规定之产品」),甲方除
享有法律上及本约所述之权利外,并得依其判断,选择下列措施:
(a) 以乙方之费用退回不符规定之产品,并由乙方予以替换或重工;或
(b) 自行或使人修复不符规定之产品,并由乙方补偿甲方因修复所支出之费用。
6.2 如甲方选择前项(a)款,乙方应于甲方退回不符规定之产品后日内交付替换产品或返还重工产
品。第12.1规定之补救期间不适用于本条规定之期限。
6.3 乙方未于前项期间内交付替换产品或返还重工产品时,甲方得拒绝收受,并由乙方退还甲方所给
付之所有货款、费用及成本,且乙方不得主张抵销。甲方并得依其认为适当之条件与方法另行订购或生产相同或类似产品并请求乙方偿还其因订购或生产该相同或类似产品所支出之额外成本及费用。
6.4 乙方应于甲方要求时就不符规定之产品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改善措施报告」。
7 产品之退还
7.1 甲方退还于乙方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不符规定之产品,将附上「退货单」或「退款单」。除需合
理时间确认及运送外,甲方原则上自完成验收日起______月内向乙方提出「退货单」或「退款单」。
7.2 所有由甲方退还予乙方之不符规定之产品、超出订购或定作数量或应交付日期前运送之产品,及
所有由乙方运交甲方之替换或重工产品,应由乙方负担所有费用、成本、运费及风险。
8 制程或设计变更
8.1 乙方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所有制程变更、设计变更、工厂配置变更、影响产品性能之程序步
骤中断、机械结构或其接合、环境适应性或化学性质或产品寿命信赖(总称为“变更”)均不得变更或置入于产品内。如需变更时,乙方应通知甲方任何变更计划或拟案,并提供甲方要求之可供评估样品及其他适当信息;乙方之通知最迟应于预定变更日前______天或双方协议之日送达甲方。
8.2 无论甲方是否同意变更前述计划或拟案,任何订单所载产品应交付日期,乙方均应遵期履行交付。
8.3 甲方得随时于乙方运送产品前变更乙方依甲方提供图式(样)、设计或规格而供应或承制之产品,且
该变更于通知乙方时即生效。如该变更合理且直接影响产品之价格或交期时,则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方式请求调整价格或交期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8.4 如双方就前项价格调整已尽善意之努力而未达成协议,甲方得终止本约,且该终止效力得溯及于
所有已订购或定作之产品。
9 甲方财产
9.1 所有由甲方提供予乙方或甲方付费用订购或定作之有体物及(或)无体财产,或依甲方设计或规格而
产生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物料、技术数据、机器设备或仪器(总称为”甲方财产”),乙方应为下列措施:
(a) 保持为动产,且不得与任何动产或不动产混合或添附。
(b) 接受甲方任何时间之检查;甲方及其员工、代理人得随时进入乙方场所取回。
(c) 仅得使用于供应甲方所订购或定作之产品
(d) 乙方不得为任何形式之变更。
9.2 甲方财产于返还甲方前,乙方应承担所有风险负担;于甲方请求或本约终止时,乙方应即以其费
用将甲方所有财产无偿返还甲方。乙方放弃任何扣押或留置甲方财产之法律上或契约上之权利。
10 知识产权
10.1 乙方就其出售予甲方之产品,应保护甲方及其继受人、受让人、承包商及客户不受任何第三人主
张权利,并应自行承担因下列情事所引起之自已或前述人等之所有赔偿、损失、诉讼费、律师费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之损害或费用。:
(a) 任何与产品或制造产品过程有关的知识产权及(或)机密资料之侵害。
(b) 乙方违反第10.5条或第10.6条之规定。
10.2 如发生前项情事之一时,乙方应即以其费用提供信息与协助,以俾甲方防卫、抗辩或采取相应措
施。
10.3 除前两项规定外,如甲方或其继受人、受让人、承包商或客户仍要求使用该产品时,乙方应以其
费用尽最大努力取得继续使用该侵害产品之权利,否则乙方应以其费用依甲方之选择采取下列措施:
(a) 以非侵害产品替代侵害产品,或修改侵害产品成为非侵害产品。
(b) 如不能替代或修改侵害产品,乙方应全额偿还甲方为侵害产品所支出之所有成本、费用,且不得
主张任何扣除或抵销。
10.4 如侵害产品系完全依甲方之设计所承制者,乙方不负前三项义务。
10.5 乙方就甲方所拒绝、退还或非甲方订购或定作之所有产品,应除去该产品或包装上甲方之公司名
称、商标、标章、料号、符号等标示或文字。
10.6 乙方出售予甲方产品之任何相关流程(包含但不限于乙方与甲方间或乙方与其供货商间于联络、设
计、制造、测试、会计、文书作业)及产品内所附之软件,均不得使用未经合法授权者。
11 保密义务
11.1 乙方了解甲方向其提供或揭露之机密数据系为特殊而有价值的资产,且专供乙方使用于与本约有
关之事务范围内,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保管该机密资料,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机密露或交付予任何个人、法人、机关或非法人团体。乙方违反者,应支付甲方人民币壹佰万元之惩罚性违约金。
11.2 甲方提供或揭露机密数据予乙方不应被解释为对乙方就甲方之知识产权为任何之授权、让与、或
出租,且甲方对于所提供或揭露之机密数据不为任何保证。
11.3 机密资料保密义务不受本约解除或终止之影响。
12 违约
12.1 乙方若违反本约、附件、订单之任何规定而未采取下列措施时,甲方得径行终止本约或取消任何
订单之全部或一部,并(或)以乙方未履行下列措拖期限届至之日起回溯三个月与甲方之总交易金额百分之三计算,由乙方对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
(a) 于甲方通知后
(b) 于甲方指定期限内完全履行该补救措施。
12.2 乙方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事之一时,无前项规定之适用,甲方得径行终止本约及取消订单: (a) 乙方处于破产或破产法和解之程序。
(b) 无论乙方同意与否,为债权人之利益选任管理人或接收人。
(c) 经甲方要求后,乙方对将来之履行不能提供相当之保证或担保。
(d) 持续的或再次的未能准时依第6条替换或重工产品。
(e) 其他违反法律之规定者。
12.3 如甲方依12.1或12.2规定终止本约及(或)取消订单之全部或一部时,甲方得依其认为适当之条件
与方法向任何第三人订购或自行生产相同或类似之产品。乙方应于甲方请求后十天内偿还甲方因另订购或生产该相同或类似产品所生之所有额外成本、费用。
12.4 任何第三人因乙方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受有直接或间接之损害,而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时,乙方
应负最终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偿还甲方所垫付或支付之款项,并应依甲方通知于指定期限内处理及履行。
12.5 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致乙方迟延或不能履行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对于
该迟延或不能履行得依其判断选择:
(a) 终止本约或任何尚未运送产品之订单;或
(b) 于迟延或不能履行期间中止本约或与本约有关的订单之全部或一部。惟甲方于迟延或不能履行原
因停止时,得继续本约。
12.6 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事故或事件致迟延或不能履行其义务时,不负违约责任。惟双方应尽其最大努
力协调处理之。
13 不当竞争之禁止
13.1 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利用与甲方交易或使用甲方财产,机密数据,或知识产权之机会,从事任何
产品之制造、销售、出租、承包、出借、居间、媒介予他人,或其他任何与甲方营业竞争或妨碍甲方与其客户间之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客户或甲方竞争者报价、与甲方客户或甲方竞争者交易、接触或向甲方客户或甲方竞争者揭露产品系乙方所代工或提供者。
13.2 如乙方违反前项规定者,乙方、其负责人及为乙方签署本约之代表人应连带支付自甲方认定乙方
违反之日起回溯三个月与甲方交易总金额计算之惩罚性违约金予甲方。但此违约金不影响或限制甲方依本约或法律规定得行使之权利或救济措施。
14 通知
14.1 除本约另有规定外,任何依本约之通知得以电话、传真、邮件、快递、电子邮件或信差等方式为
之,并自送达日起生效。
14.2 任何关于运送或发票之通知应送至甲方发出订单之部门。
14.3 任何对甲方或乙方之通知,以本约所载地址为准。若地址有变更者,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他方。 15 期间与终止
15.1 本约有效期限自合约生效日起一年。如任一方未于期限届满前九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他方不再续
约,本约自动延长一年,嗣后亦同。
15.2 本约之终止或解除不影响本约依其性质应继续存续之条款及效力。
16 其他条款
16.1 本约之成立、生效、解释及履行,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为准据法。本约双方及连带保证人
就任何因本约、订单或送货通知单之条款或违约所生之争议,应先协商解决之。如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16.2 本约之适用溯及于生效日前双方为达本约之目的所交易之产品。
16.3 甲方之未要求乙方履行本约所述之义务,不得解释为其日后亦放弃该权利,或抛弃其依本约所生
之其他权利。
16.4 乙方不得将本约或依本约所生权利义务之全部或一部让与或授权予任何第三人。甲方得将本约或
依本约所生权利之全部或一部让与或授权予任何第三人。
16.5 本约有效期间内经双方同意而与本约之履行有关的书面资料均为本约之附件,并为本约内容之一
部。
采购协议书3
甲方:布艺采购者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同意就××××代理的多种品牌布艺的集体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参加乙方产品的集体采购,严格遵守采购流程,并严格对价格等敏感问题进行保密。
2。 甲方必须申请集采号码,凭集采号码享受优惠价格。
3。 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制定的付款方式按期完成付款。
4。 甲方配合乙方到现场丈量尺寸。
5。 甲方选定布号,校对尺寸,并予以书面确定或签字盖章。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自愿为甲方组织的集体采购提供优质的产品以及相关配套服务,并为集体采购提供最优惠的价格。
2。 乙方自愿保证做到在甲方组织集体采购期间保证对门市的零售价必须高于本次集体采购的_______%—_______%(乙方的特殊客户除外)。否则,甲方发现后乙方将赔偿甲方缴纳定金成员____元人民币。
3。 甲方确定货号后,乙方需在____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是否有货,并确定到货时间。
4。 乙方为甲方集体采购用户五环内免费送货,五环外加收____—____元不等。
三、本次集采优惠政策(只针对参加集采的.样本有效)
(一) 买以下品牌的起定量为____m以上均可达到以下折扣:
1。 西班牙sati布艺的从优折扣为____折起(不含发票)。
2。 德国ado布艺的从优折扣为____折起(不含发票)。
3。 法国casamance布艺的从优折扣为____折起(含发票)。
4。 美国carole布艺的从优折扣为____折起(不含发票)。
(二)购买国产布艺价格从____元/m起。
国产布艺品种繁多,价格极具优势,适合工程用布。
(三)凡定购____m以上的客户送价值____元饰品一份。
凡定购____m以上的客户送价值____元饰品一份。
凡定购____m以上的客户送价值____元饰品一份。
凡定购____m以上的客户送价值____元饰品一份。
(四) 特价____元/m的布艺不送礼品。
四、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二日内交付总货款的____%,合同自首付款到帐后生效。
2.方在所订货品全部到货并安装完毕当日付清全款。
3.数额达到____万元以上者,首付款为____%。
4.特价货品须一次付清。
5.货品订单作为合同的附件使用。
五、保修
窗帘轨道及窗帘杆保修____年,维修____年。
六、其他
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交由有关部门仲裁解决。
甲方:乙方: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日期:日期:
采购协议书4
订购方(甲方):四川南方烽润食品有限公司
出售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生猪单体品种、毛色由双方协商议定。
品种;毛色 ;
第二条 双方合作期限为2年,即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第三条 交货时间、数量、重量及价格:
1、乙方交货时间以甲方提出的时间为准,生猪数量及重量以实际交货为准,价格随行就市;
2、乙方出售的生猪单体重量每头不得低于 公斤;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或延期提货与交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双方另行达成新的协议,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四条 交货、验收、检疫、结算方式:
1、生猪由甲方上门收购或乙方送货上门,双方当面验收,乙方出售给甲方的生猪必须是经当地检疫部门检疫合格的生猪;
2、货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现金当场结算,钱货两清,甲方不得欠款;
第五条 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双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生猪如因生长、养殖等原因不能出栏,交货日期可协商提前或推迟。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履行中无故退货,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5%支付违约金;甲方无故拒收生猪,应向乙方偿付拒收生猪总值的'5%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按少交数量总值的5%支付违约金;乙方在交货中,出现病死或其他问题生猪,甲方有权拒收。
第七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或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都具同等效力。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年月日
采购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需求,乙方为甲方提供食品。
2、乙方必须将本单位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和送货人健康证等原件送甲方查验,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单位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甲方备案。
3、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4、乙方所提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的要求,不允许购买无资质小商贩的'食品。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退货赔偿要求,因食品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关食品的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检测报告等。
6、乙方提供给甲方的食品价格,不能高于周边市场批发价格,乙方需每天向甲方提供当日的食品价格。乙方需根据食品价格把握好食品质量,并及时将市场变动的食品价格通知甲方。
7、对不容易购买的食品,经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乙方方可进行调换。
8、甲方应按时与乙方结算货款。对私抬食品价格,不能确保食品质量两次以上(含两次)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供货资格,结算时甲方有权扣回多付款项。
9、乙方在送货时,由甲方餐饮部副经理、厨师长、库管员负责检查验收。甲乙双方要遵守交货时间,互相积极配合。
10、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时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采购协议书6
甲方:沙城中学食堂二部
乙方:身份证号: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超市的管理,确保学校食堂食品的卫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结合我食堂各方面条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对学校食堂超市所用副食实行定点采购。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食堂在乙方定点购买________,采购由甲方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进行。
2、乙方必须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并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交乙方留存。
3、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是经过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合格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甲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价格应比市场零售价每斤低;
乙方可以根据市场变化适当涨跌,但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后才能执行新的价格;
乙方不得随意提价,如乙方有此种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付款方式:下一次结上一次当面付款,填写售货单。乙方应无条件将甲方当天所购产品足额、准时送到甲方食堂,并交食堂库管员验收登记。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其中一方如果需要终止本协议,需提前10天告知对方。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____年___月___日
采购协议书7
1.术语定义
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政府采购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
(2)“政府采购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
(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规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单位。
(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设备和服务的中标人。
(7)“检验”指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8)“检验合格证书”检验完成后由需方的最终用户和供方双方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指需方根据检验合格证书和供方共同签署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10)“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
(11)“保修期”指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
(12)“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13)“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14)“采购文件”指集中采购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
(15)“报价文件”指供方按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报价文件。
2.技术指标
2.1交付设备的技术指标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报价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响应表相一致。
2.2 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3.交货
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4.付款
4.1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4.2付款方式、程序:由“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
5.验收
5.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验收。
5.2需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十)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4.1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与供方共同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5.3货物保修期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计算。
6.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
6.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6.2供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6.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7.包装要求
7.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
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8.伴随服务
8.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8.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
8.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9.质量保证期
9.1以“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的规定为准。
9.2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10.质量保证
10.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0.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0.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第9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1.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1.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以“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为准。
11.2投标单位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1)设备经过1个月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设备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应商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
(2)初验后,设备经过6个月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进行终验。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3)保修期,从最终验收完成之后的3年为保修期,期间供应商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设备。在保修期内,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应商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
(4)保修期内,中标人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中标人必须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
(5)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设备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设备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6)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免费提供软件升级、微码升级、定期设备维护等。
(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应说明服务的响应时间、取费标准。
(9)中标人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12.违约责任
12.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
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
(3)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
(4) 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他必要费用;
(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12.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12.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1%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
(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全部货款10%的违约金。
12.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13.不可抗力
13.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争端的解决
14.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10 天内仍不能解决,
可向有关政府采购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14.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5.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
15.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15.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15.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6.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和集中采购机构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18.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需方、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5份,需方、供方、询价采购机构、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各执一份。
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采购文件及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0.2中标人提交的报价文件;
20.3中标通知书;
20.4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他附件。
采购协议书8
供方(甲方):
购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货物购销协议:
一、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
配置:
单价:
数量(大写):
总价款(大写):
以上货物价款人民币计算并进行结算,货物单价包括货物送达需方单位所在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质量要求: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合格以上的'货物,属原装品牌的,其包装必须完好,内附保修卡、说明书必须齐全。保修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原因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供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退、换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属非原装品牌的,按违反合同处理。
三、交货方式和地点:供方负责送货到需方指定地点,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规定执行。
四、交货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日历日内交货、(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验收及付款方式:需方应自供方交货安装完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特别约定:(作为附件)
八、结算使用的发票:必须由供方单位开具税务统一发票,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乙方向供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
2、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牌、型号、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需方有权拒收,供方负责更换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货物,否则按无履约能力交付货物赔偿乙方二倍定金及由此造成连带的其他经济损失费叁万元。
3、逾期不能交付货物的,逾期的期限最多十天。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协议书9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供方:
需方:
达成以下协议:
一、质量要求:
1、矿产品中杂石含量≤5%,且不允许有单重超过04公斤
的杂石。
2、矿产品中砷含量≤002%。
锑含量≤003%。
二、交付方式:
需方组织运输,供方组织装车,装车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计量办法:
以需方计量为准,无损耗四、验收、计价办法:
1、双方共同取样、缩分,制成标准样800克左右。
按国标烘干样品并测量含水率。
将烘干后样品分四份,双方各取一份化验,留仲裁样两份。
2、以需方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
一方有异议时,可提出仲裁,仲裁费用由提出仲裁方支付。
发生仲裁时以仲裁结果为结算
依据。
每批均由需方出具结算单,双方签字后作为记账凭证。
3、双方共同抽验杂石含量,超过5%时,按实测杂石含量乘以本批矿产品总量扣除相应杂石量。
4、砷、锑含量每超标一项,扣矿产品款10元吨。
5、干、净矿产品中铅每增加品位1%,货款增加100元计算;
干、净矿产品中锌每增加品位1%,货款增加80元计算;其它付产品不计价。
五、付款方式:
待供方增值税发票入账后,支付货款95%,余额待下次结算时付清。
六、合同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诉至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七、其它:
1、若需方预付货款,供方不得将自产矿产品卖给第三方,否则按照1000元吨支付违约金。
2、此合同有效期至20__年07月09日。
3、此合同一式两页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供方: (盖章):
需方: (盖章):
采购协议书10
甲方: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乙方:国药控股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甲方产品经销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采购产品种类、价格、数量、配送区域
1.1、定义
1.1.1、货物:
产品名称规格包装单位含税供货价数量备注合计:__________
1.1.2、滞销:指每批货物在乙方收取该批货物之日起3个月内未销售完毕的,或者乙方库存中有效期剩余半年或半年以下的货物。
1.1.3、配送费率:____________
1.1.4、降价:包含但不限于零售价下降、中标价格下降等。
1.1.5、下游库存积压:乙方下游客户出现滞销、近效期等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情形而向乙方提出退换货要求的,乙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直接要求甲方退换货。
1.1.6、退货手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7、含税单价: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包装、知识产权、管理、保险、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
1.2、双方确定的配送费率为______,协议期内如有新增品种,配送费率不改变的按本协议执行,如新增品种配送费率有改变,应另行协商配送费率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1.3、以上价格为按配送费率计算的当前价格,如遇降价,甲方需在调价执行日起调整供应价格并通知乙方,如延期通知乙方,则甲方需自执行日起核算销售所产生的补差给乙方,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同意在90天内按(原含税中标价-现含税中标价)x(乙方库存+下游库存)给予乙方补偿。
1.4、甲方委托乙方配送区域(客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确保不会出现供应区域(客户)争议,否则须赔偿乙方损失。
1.5、协议中数量如为年度预计量,可根据乙方订货分批发货,以乙方实际收货数量结算,如出现滞销或品种落标甲方需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货。
1.6、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如发生相关信息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变更、品种最小销售包装尺寸、颜色、字体、内容变更、标签、说明书、装量包装变更,甲方应在向乙方供应启用新信息产品前10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相关变更材料。若冷链包装、其他特殊包装变更,甲方应在向乙方供应新包装产品前60天告知乙方冷藏产品新外包装的长宽高以及产品的其他特殊包装要求等信息。
1.7、乙方免费提供网上流向查询服务,开放查询账号或月度提供纸质版查询报告。
1.8、本协议期内,上述品种乙方库存量应不超过_____件/月。超出最高库存量部分,甲方需配合乙方退货退款,具体参照本协议第六条。若双方确认不办理退货,则甲方须承担相应的仓储费用____元/天/件。
第二条货物的交付
2.1、甲方应当自每批货物订货之日起______日内负责安排货物运抵乙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负责按乙方要求卸货到乙方指定月台或库房,风险至货物通过验收时转移。;
2.2、甲方的每批货物到货时,应随货提供加盖甲方公章原印章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每批产品相应批号的检验报告书(进口可为检验报告书或通关单)或合格证明文件,提供符合法规要求的随货同行送货单。
2.3、甲方货物的运输方式:。(汽运/铁路/空运/……)
2.4、甲方发出货物的同时严格按乙方属地药监要求开具并提供相应的发票,甲方承诺开具的所有发票均符合税法、GSP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货物流、票据流、资金流一致。如因甲方不能开具合规的发票,或不限于税务、药监、工商等经营问题导致风险的,乙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因此遭受追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等一切损失,甲方将予以赔偿,或直接在乙方对甲方的应付货款中抵扣,或以甲方存放于___001f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货物进行抵扣。
第三条付款
3.1、付款期限:
□乙方应当自收齐货物及增值税发票之日起__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如到期日为周末及节假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支付。
□乙方应当自收齐货物之日起__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乙方应当自增值税发票开票之日起__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乙方应当自销完该批货物起__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起__日内,甲方发出货物。
□乙方应当自收齐货物之日起__日内,且甲方货物已销完,向甲方支付货款。
□乙方应当自收到____________医院当期汇款后于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同等比例金额的货款。
3.2、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电汇或1个月银行承兑汇票□电汇或2个月银行承兑汇票□电汇或3个月银行承兑汇票□电汇或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电汇或12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3.3、产品出现滞销、下游库存积压、退货手续未办理,约定的返利、补差未按期确认结算、配送费率未达到约定标准,则乙方有权延后货款支付时间为相关问题处理并解决完毕后再行支付。如该批货款已支付,则乙方有权顺延后续应支付而未支付的等额货款。
3.4、末次货款结算前,甲方须协助乙方处理完乙方的库存及乙方下游客户的库存并办理完相关业务手续。
3.5、甲方指定以下账户为唯一电汇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以下账户为唯一承兑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上述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甲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甲方承担相应后果。乙方有权直接在应付款项中扣除甲方应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等等。
第四条货物供应要求
4.1、甲方应按现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乙方供应产品。
4.2、甲方应采用密闭的车辆配送产品。说明书要求保温或冷藏的品种,甲方应严格按现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及双方约定的要求在运输产品的过程中采取相应的保温或冷藏措施。对于冷链产品应使用验证合格的冷藏车、冷藏箱或保温箱运送,并能记录、显示、导出运输过程的温度。若甲方未按照要求运输,乙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
4.3、由于甲方产品因外包装,运输方式发生改变而引起乙方或乙方下游客户额外相应需要增加相关包装材料和运输费用时,甲方应给乙方和对应乙方下游客户相应的补偿,以保证各方的合理利益以及整个供应链的畅通有序。
第五条货物验收、产品质量、赔偿责任
5.1、货物包装、货物验收及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及货物运输要求,且符合双方的约定。
5.2、甲方如未履行本协议第1.6条的约定,应承担的责任如下:
5.2.1、乙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或按代储处理,甲方须承担相应的仓储费用;
5.2.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乙方重新更换或增加货物包装而产生的费用;
5.2.3、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其他损失。
5.3、乙方在收到货物时发现货物质量存在问题,乙方有权拒收货物。
5.4、乙方出具验收合格文件的日期视为甲方正式交付货物的日期。乙方验收合格的结果仅视为货物在外观、数量、型号、规格上符合约定的证明,检验合格文件的签署不使乙方丧失因质量问题而向甲方索赔和求偿的权利,同时不免除甲方对于货物质量缺陷或瑕疵负有的相应责任。
5.5、因甲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应包括但不限于被行政处罚、对第三方民事赔偿、乙方因处理质量问题争议而支出的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退货或换货
甲方应在下列情况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货或换货的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退换货运费、产品销毁费用、律师费(如发生诉讼)、诉讼费(如发生诉讼)等):
6.1、甲方的产品质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6.2、甲方的产品自身在销售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
6.3、乙方的下游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对产品包装、质量提出异议,要求退货时;
6.4、甲方主动召回产品或被责令召回产品时;
6.5、滞销、近效期(指每批产品在乙方库存中有效期剩余半年或半年以下的产品)、过效期、假劣药、不合格品(含下游客户);
6.6、乙方库存、下游库存的质量抽检;
6.7、标期结果变化导致的库存积压。发生上述退货或换货的情况时,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退货或者换货的通知之日起7天内办理完毕退货或者换货手续。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办理完毕该货物的退货及更换新货手续,乙方有权发运回甲方,乙方根据本条约定将货物发运回甲方的,自发运货物之日起视为双方同意对该批货物作退货处理,甲方应在自乙方发运货物之日起7天内退还该批货物货款并办理相应退货手续;该产品已过有效期的,乙方有权自行销毁该批货物,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及承担相应费用。
6.8、甲方接收乙方退货的方式:
□甲方自提(自提时应出具加盖公司公章原印章的委托提货证明及提货人身份证明)
□乙方货运,甲方接收退货的地址(按经营许可证地址)。
6.9、逾期退换货的违约责任
甲方收到乙方退货或换货的通知之日起七天内未办理完毕退换货手续的,则每逾期一日按照退换货产品采购时的价格的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通知和送达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甲方地址送达。甲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乙方,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的,乙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
第九条生效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期至____年___月___日。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条款
10.1、标期内如因甲方品种应标结果变化导致乙方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为乙方消除影响)。
10.2、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协议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签订书面文件方为有效。
10.3、甲方保证产品中的工业和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均为其所有,否则因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相关权利而造成乙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垫付任何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全部承担。
10.4、甲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需向乙方支付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
10.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需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实际交易合同总金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应另行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0.5.1、甲方逾期交付货物超过[7]日的;
10.5.2、甲方发生累计两次或以上违约行为;
10.5.3、甲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乙方提出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
10.5.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或将本合同项下服务转包或分包的。
10.6、若本协议约定与协议期限内双方另行签订的单笔购销合同相冲突的,相应冲突条款的解释权和选择权归属于乙方。
10.7、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分立、合并、注销或其他股权变动等情形,甲方应在上述变动之日前3个月书面告知乙方,若甲方未能按本条约定时间告知乙方而造成乙方损失的,或乙方认为甲方不履行按时告知义务可能导致乙方后期存在损益风险的,乙方有权自行扣留甲方货物或货款,甲方(公司注销情况下,此处的甲方为甲方的股东或注销后的权利义务承继人)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10.8、若甲方存在以下发票税率情况,则需补偿乙方因税率差异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10.8.1、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时,甲方并未书面告知乙方产品为简易征收、计生用品等特殊税率品种,而乙方按照正常税率销售;
10.8.1、甲方为小规模企业无法向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8.2、国家增值税改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调整,甲方无法提供乙方在税率调整之日前销售的产品原税率的发票;
10.9、若医院要求乙方配送产品入院价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价,且医院与乙方已签订最低价承诺函,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医院,则甲方需保证委托乙方配送产品入院价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价,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采购协议书11
甲方(需货方):
乙方(供货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诚信、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经充分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产品供货价格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提供甲方所需木料:5×20cm架子板,每张100元;6×12cm方木,每根70元; 1.2×2.4×0.8米模板,每张100元。
二、供货时间
为确保乙方及时向甲方供货,甲方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所需要产品的规格、型号及数量。
三、货款结算
乙方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现场,并经甲方验收交接后一次性付清该货款。
四、甲方应在货物交付后3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或委托最终用户对产品进行验收。
如甲方或最终用户在收到产品三日内未对产品验收,则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五、运输费用
一次性提货不足30件,运费由甲方承担,一次性提货30件以上,运费由乙方承担。
六、不可抗力
如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内乱、政府行为、原厂家原因等不可抗力导致协议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视实际情况讨论协商。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采购协议书12
委托方(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受托方(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本着长期友好、平等、共赢的合作目的,甲方向乙方订购产品方面达成以下采购协议:
一、图纸及技术要求
1.1图纸和技术要求的受付: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和技术要求,乙方确认后签字回传或其他书面回复。
1.2图纸和技术要求的要求: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图纸及图纸上的技术要求、甲方受控的技术文件进行样品的制作和量产。
1.3图纸和受控技术要求的管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版本的图纸和技术要求承担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的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否则甲方将追究相关责任。
1.4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版本更新:甲方图纸更新时及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更新升版的图纸后应立即签字确认后回传、停止对旧版图纸的使用,并及时销毁旧版图纸。乙方应妥善处理更新改版工作,并注意图纸及与此技术相关的一切载体的保密,避免旧版图纸及相关技术信息外泄。
二、封样及订单的执行
2.1乙方在量产前必须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相关样品,待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方可通知乙方生产,双方也可视产品的实际需要进行封样,作为双方检验依据之一。
2.2样品经甲方确认合格后,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包括零配件、外形尺寸、技术参数等),若确有所需,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书面认可,且更改后样品需重新通过甲方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3订单执行方式:甲方以订单或合同的形式向乙方提供采购信息,内容包括物料名称,物料编码,型号规格(或图纸版本号),单价,数量,送货时间和地点及订单号等,甲方的的订单需经其采购部盖章后方有效,双方的信息确认方式为:传真或电子邮件订单,乙方收到传真或电子邮件订单后(电子邮件订单以双方盖章确认的为准,如需要更改需重新盖章确认),须在24小时内确认回复甲方,作为执行依据。
2.4如果乙方对订单内容有异议的,须在24小时内提出书面说明,并与甲方采购部工程师确认,直至将问题解决。
2.5若双方无特别约定,乙方应自行负担产品交付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乙方未能如期在指定地点交付而由甲方自提产品的,甲方有权径行自应付之产品价款中扣取提货费用及由此所需的其他相关费用,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2.6乙方保证其于产品交付予甲方前就产品之生产、保存或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有关化学或其它危险物质所引起的环境污染或损害,亦负最终赔偿责任。
2.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的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三、交货条款
3.1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公司或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
3.2交期:双方在量产前,根据具体产品协调并制定合理固定的交货周期,在合理的交期内,若交货时间延误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若交货时间延误没有造成甲方损失,乙方每延迟交货一天,需扣除该物料采购金额的千分之五,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百分之五;若乙方遇不可抗因素有可能延期交货时,乙方需提前将延期原因和预计的交货期书面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的书面指示,采取积极的措施保证减少对甲方的影响。
3.3交货数量:乙方按照甲方的订购数量交货。为保证甲方订购货物及相关辅料产品可能存在的正常损耗,乙方同意必要时将另行无偿提供订单总数量的3%的货物交给甲方。
3.4包装:乙方必须严格按双方协商好的包装形式统一包装,单位包装数量一致,不得随意更改.乙方在包装箱醒目的地方贴上标签,标签内容包括订单号,物料编码、物料名称、数量、检验合格章,否则甲方作退货处理。
3.5乙方送货时间应控制在每天8:30至17点之间,如有意外或遇节假期(如星期天),需提前通知甲方,协调处理,甲方也尽量避免要求乙方在节假期交货。
3.6送货单的填写:乙方在送货单上应注明相关的甲方订单规定的收货单位名称、物料编码、物料名称、数量和订单号。
四、验收条款
4.1检验标准:甲乙双方按照图纸、技术要求、样品和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检验。
4.2验收方式:甲方对乙方交货的产品,采取货到暂收,验后作实入库的方式收货。甲方收货后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通知乙方,如有延迟的,甲方采购人员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说明原因。
4.3甲方对乙方的供货验收不合格的,对不合格品甲方将作退货处理,乙方在接到退货通知后48小时内,在广州地区内的供应商须取回退货,广州地区以外的供应商可委托甲方找物流公司办理退货托运,托运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确保其所供货不会因其不良给甲方的产生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生产的产品或相关设备发生不良或损害以及停产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完成客户订单的,乙方应赔偿所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4.4甲方保管不合格品期间,由于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不合格品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损害或变质的,该损失由乙方负责。
4.5乙方交货时需附上产品的出货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随送货单一起交甲方收货人员。
4.6如因乙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从而被第三方索赔的,经甲乙双方协商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权威机构鉴定为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乃至第三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五、对帐和付款条款
5.1甲方验收完毕后8个工作日内,甲方采购员将与乙方核对合格入库的账单,乙方须以邮件的形式或传真的'形式向甲方提供甲方指定格式的对账单,特殊情况可以不受时间约束。
5.2乙方按双方核对无误的对账单,待甲方采购员通知后开具正规发票,并保证在对帐后五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乙方寄出发票日期离发票开具日期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甲方按时将货款付出,节假日顺延,如甲方遇不可控原因延迟付款,需提前知会乙方,乙方必须按上述确定的时限对帐、开票和寄票。
5.3对于标准订单付款,如果对帐后付款前出现退货的,甲方将对退货部分货款采取挂帐处理,直至乙方补足退货并重新对账确认无误后即付。
六、产品质量保证条款
6.1乙方对其所供应与承制的所有产品应维持及实行国际品质保证规范(ISO-9001、ROHS、REACH),符合产品一致性等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甲方所要求的质量规范及其他任何增补或更新的技术数据,经甲方通知,乙方应立即提供产品符合甲方质量规范或要求的检测文件及技术资料予甲方核查。
6.2经甲方受领的乙方所供应与承制的产品,于甲方生产或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符要求或存在质量问题或影响甲方生产质量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产品价格及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
6.3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符合甲方提出的环境要求及国际危害物质使用标准,保证不在产品生产供应的任一环节中使用或使产品接触到相关法律规定之任何禁用、限用物质或有任何违反环保标准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地及销售地法律的环境要求,乙方在此承诺对甲方因本协议产品存在环保责任而遭受的一切损失或支出的所有费用均负完全赔偿责任。
6.4乙方对产品自甲方验收合格正式使用之日起提供为期一年的免费质保服务,如乙方提供的正常质保期限或双方另有协议约定较该一年质保期长的,则适用该较长的质保期限。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约定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受理。
八、其它
8.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8.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8.3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限至双方中的一方提出终止本协议为止。
委托方:
受托方: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采购协议书13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确定乙方作为甲方……采购定点供货单位,就定点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甲方控股以上子公司向乙方采购同类物资参照本协议执行。
二、采购范围:
办公用品见附件1、耗材见附件2。拟采购物资名称、数量、规格、品牌以甲方采购订单为准。对于甲方可能采购但未在附件中确认的物资,甲方可随时对采购范围进行补充,经双方协商确认价格,此协议对补充采购物资仍然有效。
三、供货价格及数量:
乙方按照本协议附件所列物资的供货单价供货,供货数量以甲方采购订单为准。
四、价格调整:
本协议确认的物资价格原则上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做调整。若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市场价格产生波动超过协议规定价格的10%时,甲乙双方可重新协商确认物资供货价格,以双方认可的补充文件予以确认。如乙方在物资市场价格低于协议价格10%时,未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五、供货时间、地点及要求:
甲方按附件提供的物资名称,直接与乙方联系下达采购订单,乙方按订单备货并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将订单物资送达甲方指定库房,运费由乙方负责。
六、结算方式:
1.乙方对于已交付甲方的`物资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依据新的税率执行,未税价格保持不变)
2.甲方在收到货物及发票后每季度进行付款。
七、物资质量标准和供货要求:
1.乙方所供物资质量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在甲方收到乙方所供物资半年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对物资进行无条件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及其它:
1.乙方应严格按协议要求供货。乙方所供物资与协议要求不符并拒绝更换时,甲方不支付对应货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2.如乙方未按甲方采购部门订单擅自给甲方其他单位供货,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相关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交货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协议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一年。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3.附件价格清单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采购协议书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因生产的需要,本着诚信经营、互惠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采购协议。特签定以下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职责:
甲方所需采购材料由乙方提供,并随时向甲方汇报进展情况,
第二条,乙方的职责范围:
1,甲方直接下订单给乙方,由乙方全权负责生产,质量按国标要求。
2,乙方接到甲方详细注明(比如材质、尺寸、颜色、数量等)的询价单后,须在2天内提供产品报价表给甲方(若遇特殊情况和不可抗拒力因素除外)。
第三条:关于交货期:
交货期:每批货需按采购单约定的期限出货。若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延期交货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提交甲方,以求得甲方理解允许后,方可延期交货时间。如是因乙方擅自改变导致交货延期的,甲方的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货款支付方式:
乙方需提供出货单,验货报告及正式发票,待甲方确认无误后,在____天内甲方支付货款打入乙方公司账户
第五条: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约给另一方带来经济损失的,另一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并有权利追究违约方的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保密制度:
乙方对甲方的客户资料应负保密之责任。乙方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如有泄露行为。经甲方查实后有权追究乙方之相关责任。
第七条: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五年,如(20xx年1月8日至20xx年1月7日),双方合作期间如有异议可协商修改或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等有效。
第八条:纠纷解决方式:在合作期间若发生意见分祈的。双方可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九条,其它事项: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司盖章: 乙方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合约签订地点:
合约签订日期:
采购协议书15
一、即日起任命xxx为xx公司采购部经理,负责主持采购部所有的采购工作。
二、本职工作
1. 主持采购部全面工作。
2. 调查研究各部门物资需求及消耗情况,熟悉各种物资的供应渠道和市场变化情况。
3. 审核年度各部呈报的采购计划,统筹策划和确定采购内容。
4. 掌握公司所需各类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单价、用途和产地。
5. 按计划完成各类物资的.采购任务。
6. 认真监督检查各采购员的采购进程及价格控制。
7. 在公司例会上,定期汇报采购结果。
xx再生纺织原料公司
20xx年10月1日
【采购协议书】相关文章:
采购协议书01-01
采购意向协议书06-26
采购协议书15篇【通用】12-05
办公用品采购协议书11-01
关于采购协议书锦集七篇08-19
采购实习总结08-12
采购实习报告05-11
采购的述职报告11-23
采购经理述职报告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