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实践报告

时间:2024-06-15 09:35:32 实践报告 我要投稿

法学实践报告汇总[15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学实践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学实践报告汇总[15篇]

法学实践报告1

  一、实践背景

  我是一名电大法学专科学生,在学习了两年的理论知识之后,我非常渴望有机会去实践,以便更好地巩固知识,增进实践能力。于是,我选择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的实践单位,以便在实践中获得更多的经验和技能。

  二、实践目标

  在实践期间,我的主要目标是:

  1、学习与实践结合。

  2、提高自己在某些方面的实践能力。

  3、帮助律师事务所完成一些日常工作。

  三、实践内容

  在实践期间,我参与了以下工作:

  1、实践过程中,我先是观察了律师办公室的日常运作。如何接待客户,如何管理文件,如何安排行程等等。

  2、接下来,我参与了一些法律文书的制定工作。比如起诉书、答辩状等,我为律师提供了一些手稿和案例分析,帮助律师更好地执行职责。

  3、我也参与了一些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包括听取证人证言和结合法律原理提交证据。

  四、实践成果

  在本次实践中,我收获颇丰,主要有以下成果:

  1、收集了大量法律实践中常见的情况和案例,对于理论知识的'实践理解更加深刻。

  2、学习了一些具体的实践技能,如法律文书的制作等。

  3、对律师事务所的日常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完善了对法律行业的认识。

  五、体会与反思

  通过本次实践,我深刻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重要性。单独的理论知识不能替代实际的经验,而实际经验又可以反过来促进理论知识的掌握。

  另外,在实践中,我也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比如,在诉讼中的陈述能力还有待提高,法律文书的制作能力也需要提高。

  总之,本次实践既是一次意义深远的历程,也是一次难得的机会。我将会继续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从而更好地为未来的法律职业生涯打下基础。

法学实践报告2

  调查目的:

  关注酒后驾驶对自身家庭以及社会的危害,对酒后驾驶提出防范措施。

  调查时间:

  20xx年3月18日—20xx年4月18日

  调查地点:

  律师事务所、交警队等。

  调查对象:

  法律工作者、干警等。

  调查方式:

  本调查报告采取网上收集资料、电话、面谈等方法进行调查。

  为了完成“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专科教学计划;加强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尤其是对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培养和训练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我于20xx年3月18日至4月18日在峨眉山市某律师事务所和某交警队进行了关于酒后驾驶的社会调查,现就调查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酒后驾驶的基本情况

  首先,我们先来分析酒后驾车的原因,在交警部门的帮助下,我在网上从个人角度和社会监管角度分别做了调查,得出的结论显示酒后驾车的主要原因从驾驶人个人角度来看,依次是朋友的怂恿,占44.65%;侥幸心理,占24.73%;以为自己酒量大和技术高,占30.62%。从社会监管角度看,依次是:现有法律法规处罚力度不大、占29.87%;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占27.00%。从客观因素来看,依次是担心车辆停放在外不安全、占24.65%;担心次日早上需要用车、占19.53%。此次调查共有194名网友提交了调查意见,其中,绝大多数为男性,共134人,占94.69%;中青年网友居多,31到40岁的占44.51%;学历层次丰富,大专以上学历占到70.79%,高中及以下的占29.21%。

  根据来自网上的调查显示,有93.45%的被调查者同意酒后驾驶属于违法行为,但被问及是否有过酒后驾驶行为时,仅有24.68%的被调查者从未有过酒后驾驶行为。在被问及酒后驾驶人员存在何种心理时,有38.64%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过高的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46.75%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另外,有的14.61%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存在侥幸心理。

  这里我们来区分两个概念:酒后驾车与醉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其实,酒量的好坏和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有的人虽然自己觉得很清醒,根本没醉,但血液酒精浓度却已经达到0.8mg/ml以上了。一般来讲,如果喝得极少,血液酒精浓度不到0.2mg/ml,但啤酒喝三瓶左右,红酒喝半瓶左右,或者白酒喝3两左右,人的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能已经超过0.8mg/ml了。

  二、酒后驾驶的危害

  清华大学汽车碰撞实验室曾进行了“远离酒后驾驶”的.活动,在实验室证明了酒后驾驶的危险性。未饮酒前,他们的刹车反应时间分别为0.75秒、0.56秒和0.56秒。在饮一听350毫升啤酒30分钟后,酒精开始在体内发挥作用,同样的机器测试结果显示,三人的反应时间分别提高到1.22秒、1.38秒和1.05秒。实验证明交通事故的危险度随着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的增加而增加。酒精对驾驶的影响包括:

  1.视觉能力变差。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视觉角度为180度,酒后的视觉角度将会缩减,喝越多,就越无法看清旁边的景物;此外,亦可能抓不准目标,看不清楚车道线,对光的适应也变差了。

  2.运动反射神经迟钝:驾驶人以为脚提起来要踩煞车,其实已慢了一两秒。车速如果是60公里,一秒钟车子就已经跑了16.67公尺,若是时速100公里,一秒行驶距离则为27.78公尺,这种相差其后果是相当危险的。根据研究指出:呼气酒精浓度达0.25mg/L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05%(50mg/dL)以上,将产生复杂技巧的障碍、驾驶能力变坏,肇事率比未饮酒时高二倍。而在呼气酒精浓度达0.55mg/L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11%即110mg/dL以上时,其平衡感与判断力障碍度升高,肇事率比未饮酒时高十倍;其实身体中酒精浓度在这样的标准以上,大多数人会感觉很不舒服,头晕、心跳急促、呕吐等。

  3.触觉能力降低。由于酒会对人的中枢神经起麻醉抑制作用,酒后人的手、脚触觉反应较平时降低,踩制动踏板时软弱无力,方向盘掌握不稳,车辆容易失控,驾驶人脚提起来要踩刹车,其实已慢了一两秒。而一辆车时速60公里,一秒钟跑出16.67米;若时速100公里,一秒则为27.78米,这种相差其后果是相当危险的。

  4.判断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操作错误增加,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实验证明,饮酒者每100毫升血液中含酒精50毫克时,反应能力即有所下降。达到100毫克时,下降约35%,达到150毫克时,下降50%,并使人动作失调,手脚失控。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的驾驶人,越不能正确思考和判断车宽与路宽的关系,行为带有很大的盲目性。

  三、酒后驾驶的防治对策

  我国对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学实践报告3

  一、背景

  作为一名电大法学专科学生,我有幸参加了学校安排的法学实践活动。此次实践内容主要包括法学理论学习和法律实践应用。我参加该活动的目的在于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增强法学理论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进一步认识到法律与生活的紧密联系,学以致用,为今后的个人和社会生活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主题

  本次法学实践活动主题为“法学理论学习与法律实践应用”。在此基础上,我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了如下三个分支主题展开论述:

  民事纠纷调解实践;

  2.基层法律服务能力提升;

  3.网络法律等法律现实问题。

  三、主题一:民事纠纷调解实践

  民事纠纷的解决,不仅涉及到个人的利益问题,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在法律实践中,民事纠纷调解是促进民间互信和公共安全的一种重要途径。本次实践中,我参加了一次民事纠纷调解。在此次调解中,我认识到如果当事人意愿一致,想要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员可以引导当事人“以人为本”的原则,秉持公正、公开、公平的态度,倾听当事人的意见,充分了解当事人的利益,裁决时要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同时,面对不合理的诉求,调解员要用法律规定来说明问题、指明方向,合理而严谨的语言可以让当事人更易接受。在实践中,我学到了如何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以及如何在处理纠纷时更好的倾听和理解当事人的“心声”。

  四、主题二:基层法律服务能力提升

  基层法律服务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一环。作为一名法学专科学生,我深知法律与人民生活的密切联系,因此我参加了多次基层法律知识宣传服务活动。在这些宣传服务活动中,我了解到很多基层群众对于法律的认识还比较浅显,而往往又比较需要法律的支持。我们应当向他们传递易懂的法律知识,并通过案例、法规、形象化的事例进行解答,让群众切身体验到法律的公正和权威,展现出我们的法学知识能力,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也为自己提高技能和提升能力打下基础。

  五、主题三:网络法律等法律现实问题

  随着网络等新技术的发展,一些新型犯罪行为也随之而来。很多人对于网络法律等法律现实问题缺少了解。在此次实践中,我和同伴一起进行了一场网络诈骗公益讲座活动。这次讲座中,我们介绍了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的原理、特点和典型案例,并提供了很多防范诈骗的经验、技巧与方法。通过这次实践,我们能够更好地掌握网络法律知识,掌握识别网络诈骗的技巧,增强自己的自我保护能力,并全面了解了现代社会法律环境的变化。

  六、结论

  本次实践活动,从多个方面深刻而全面地展现了法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应用。通过与律师、法官等法律工作者的交流,我学习到了如何运用法律理论于实践中,更好地利用法律规则来指导与处理社会生活中的复杂问题。通过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增强了我的法律知识,同时提高了我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法律理论知识,努力践行不断深化法治建设,为弘扬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国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法学实践报告4

  一、实践目的任务

  古人云:“君子欲讷于言敏于行。”意为:“君子的修养要尽力使自己做到说话谨慎,做事行动要敏捷”。对于一个法学专业的大学生而言,这说明不仅要有相当精深的理论水平和良好语言表达能力,更要有强硬的.实践能力,才能适应目前激烈的社会竞争。“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显人的时代风貌。毕业实践是大学学习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一课,也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

  我的`这次实践是从20xx年7月1日至8月29日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进行的。实践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法院领导交办的工作。在法官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工作的状态,对法院的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熟悉和体会。专业实践是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学本科学生掌握系统的法律理论知识与技能,熟悉与掌握司法程序,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路径。在过去的三年里,通过课堂知识的学习,我已经形成了初步的自己的法律思维,懂得基本的法律知识,对各法律部门的相关法律制度有较为全面的认识。而且通过两次第三学期的模拟法庭实践,对若干类诉讼案件的司法审判过程有了较为深入地体会。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学校是学校,社会是社会,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我们最终是要走出校园,服务社会。此次第三学期学院安排我们20xx级法学本科生进行毕业实践,所以我选择法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践学习生活。

  通过本次毕业实践,实现以下实践目标:

  ⑴将在课堂上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今后的学习;

  ⑵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⑶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沟通能力;

  ⑷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想觉悟;

  ⑸学会法院的工作运行流程,积累实务工作经验,为毕业后工作打下基础。

  在明确实践目标的前提下,我结合法院和个人实际情况的制定了如下实践任务:

  ⑴熟悉法院的各项管理制度;

  ⑵熟悉与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相关的执业制度;

  ⑶与法官和工作人员接触和沟通,虚心求教;

  ⑷运用网络处理案卷档案,使其管理自动化;

  ⑸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做好秘书工作;

  ⑹协助工作人员做好开庭前后的准备工作,开庭时认真旁听;

  ⑺不断充实专业知识,拓展视野。

  二、实践内容及其具体工作

  由于实践之前我就已经明确实践目的和制定了实践计划,这使得我在实践过程中有的放矢,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有得于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我的实践内容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具体过程如下:

  (一)学会用好法院办公自动化软件。

  随着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广泛运用,法院也实现了办公的自动化,我国法院并且还建立了自己的内部网络。办案从头到尾都网络自动化了。一开始立案要输入电脑,建立电脑档案,其中也要若干次进行网络化信息处理,审判完了要把档案录入。如果执行也会转到执行,网络记审理时间,不会超期,否则就输入不了了。这都要求工作人员要有细心谨慎的做好各项工作,才能提高工作效率。

  (二)整理卷宗,扫描案卷。

  整理卷宗,扫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实践过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编页码、填写证据目录及卷宗目录、装订案卷等。每天看着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无数次的翻阅,心中还是会有一点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缴款书、起诉状、答辩状、身份证明、受理案件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原被告证据、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调解笔录、开庭笔录、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宣判笔录、送达回证等顺序将所有的资料整理成册。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有副卷,而副卷的内容则包括合议笔录、判决书原件等。

  (三)作调解、庭审、谈话笔录。

  鉴于去年暑假的实践经历,这项工作对我而言并不陌生。首先,法院的笔录基本全部是电脑录入,对于没有学过速录的我来说还真的跟不上,所以明显的感觉到掌握速录技术的重要性。不过据此我也明白了,该法院大多数的书记员并非科班出身但却能够进法院工作的原因之一了,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她们所掌握的速录技术。

  (四)送达开庭传票及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法学实践报告5

  一、实践概述

  作为电大法学专科的一名学生,我认为实践是提高自身法学素养的重要途径。通过实践,我们不仅可以将课堂知识应用到具体案例中,深入了解法律条文的适用和解释,更能够了解社会上各种法律事件的实质和背后的社会意义。在此次实践中,我参加了“公益律师团”活动,为社会上有需要的人士提供法律咨询和协助。

  二、实践过程

  我所参加的“公益律师团”活动,是由本地一家律师事务所主办的。每个周末,我和其他志愿者会来到一个固定场所,向来访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我们会进行一些基础的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如何进行司法管理工作,学习如何识别常见的法律问题,包括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等。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优秀的律师需要扎实的基础知识,也需要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沟通能力。

  在帮助前来咨询的人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我受益颇丰。许多遇到法律问题的人,都因为不了解相关法律条文而处于被动地位。我的.工作就是通过沟通、查阅法律资料等方式,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他们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保护。在这个过程中,我也逐渐学会如何认真倾听、如何合理地解决纠纷、如何保持中立和客观等重要的法律素养。

  三、实践收获

  通过这次实践,我深感法学专科学习的重要性。法律知识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老师在课堂上教授的条文和案例,都是我们在实践中需要应用的。另外,实践让我体会到法律职业的良心和责任,提升了我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我认为,专业知识的掌握和实践能力的实践是法学专科学生成长的双重支撑。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继续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同时,我也希望自己能在未来的工作中,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社会作出更多的贡献。

  四、结束语

  通过这次实践,我进一步认识到法学专科学习和实践的重要性。在实践中,我除了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技能,更了解了律师工作的实质,学习如何为别人服务及如何解决纠纷。从法学专科学习到社会实践,这是一个分秒不停的漫长过程,但在不断努力中,我相信自己会越来越好。毕竟,“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一点我也会带去学习和实践中。

法学实践报告6

  暑假实习是我们每个学生必须经历的一段人生过程,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到了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这些经历使我增长了见识、丰富了视野、受益匪浅,为今后的专业知识学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带着敬畏的使命感,我“闯”进了的门,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长XXX,他将我领进办公室。就这样我开始了在这个新鲜而又刺激的环境中的法律工作。虽然我的工作繁琐而且多有些重复,但我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处理每项事情。总体来说对我影响最的应该是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工作作风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专业知识对整个工作的指导与引导作用,因为这些都是我在校学习中不曾接触过的方面,所以我将在报告中首先讲述我在实习期间积累的这方面的认识和经验、总结。

  20xx年7月14日至8月4日我在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民一庭实习,我在人民民庭进行了将近一个月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期间,我在工作与学习中得到了XXX法官和XXX的悉心指导,在此我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这期间我不仅学会了填写诸如立案审批表、受理应诉通知书之类的诉讼文书,整理证据材料,装订卷宗和归档,而且通过几次旁听也对民事诉讼程序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一、实践期间的主要内容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

  (一)学习民庭日常办公工作

  如制作并送达相关的刑事诉讼法律文书,具体包括了民事判决书及各类民事裁定书、出庭通知、开庭传票、开庭公告、宣判笔录和执行通知等,另外还有寄送挂号信、制作邀请人民陪审员通知、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交换证据等。

  (二)旁听民事案件审判

  通过旁听法庭审理,学习法官在法庭上对庭审过程的指挥,了解法庭审理民事案件各个阶段,进一步加深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了解和具体的适用情况。法官一向贯彻“调节为主,判决为辅”的原则。因此。

  (三)学习有关书记员的跟案工作

  移送有关案卷材料,制作各种笔录和记录工作,了结刑事判决生效后的执行工作。在案件终结后,装订卷宗、封存案卷,日后备考。全面了解的部门设置,积极学习民事案件的审判、熟悉各部门的基本工作,初步知悉现行的工作模式与工作流程。

  二、理论结合与实践总结

  在这将近一个月的学习与工作中,我圆满的完成了实践计划中的各项内容。通过实践期间各位老师的指导,我学会了制作部分法律文书、整理刑事案件材料,了解了民事案件审判流程、各部门工作模式等实际性质的工作。通过这些学习与实践,我看到了法律在实践中的完美运用,真正体会到民法的任务是伟而现实的。当今社会的发展变化使得出现各种新型民事案件,民法体系不断地进行着发展与完善,因此人民民庭的工作也在不停的与与时俱进当中。

  旁听民事案件审判是我这次社会实践中的'最主要部分,我旁听了盗窃、离婚等各种民事权利、义务性质的纠纷案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所以采取的多是协调、和解的方式,民法、婚姻法、经济法运用的是较多的法律依据。其中有的适用普通程序,有的则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在开庭之前由检察院制作《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人民制作《适用简易程序决定书》,这类案件一般是犯罪后果较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同时犯罪分子悔罪态度好,依法判刑不重的案件,或者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这使我又重新加深了对民事诉讼法的理解与掌握。法官在量刑的过程中,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首先是考虑是否有自首或立功表现和协调、和解的手段化解矛盾,同时也要看被告人的悔罪态度和认罪表现,综合以后,酌定量刑,这也是我国民法以人为本的重要表现。

  通过这一个月的实践活动,使我的所学与实践充分结合在一起,这不仅使我的理论水平又得到了提高,同时也是我增加了实践工作经验,我相信在以后的学习中会有助,我也会更加努力地继续学习。

  三、焦点问题思考与建议

  在社会实践期间,我也发现不少现实问题,例如取证难问题、执行难问题、有利于公诉方问题、法庭秩序问题等,但是我最关注的还是有关简易程序的问题。

  (一)现行的简易程序,其经济性是通过忽略被告人的权利来实现的

  受理的案件,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情况下,检察院和就可以达成合意适用简易程序,完全不考虑被告人的意见,而且在开庭之前被告人根本无从知晓自己是在何种程序下受审。在简易程序下,辩护人对被告人的助作用微乎其微,因为简易程序的效率是建立在被告人完全认罪的条件下的。简易程序的启动完全由或法官的操控来实现,立法上简易程序过于简单,缺乏基本权利保护规则和程序性制裁规则,既没有指定律师的程序也没有告知适用简易程序后果的义务。

  所以,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经验,创设新型简易程序。辩诉交易由于其理念基础与我国司法理念相差很,不适合我国司法实践,但是处刑命令程序值得借鉴。这种程序又叫处罚令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立案后不需要过多侦查,量刑较轻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案件。由检察院建议适用处罚令程序,也可由犯罪嫌疑人或其代理人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若检察院驳回还可复议一次。认为不符合适用该程序的条件时,则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这样更能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二)精神损害赔偿应纳入附带民事诉讼范围

  侵害人格权,侵权人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受害人有权得到精神损害赔偿的救济,这个问题在今天已经不是疑难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和法学界的共识。最高人民已经做出了肯定的司法解释,20xx年3月8日公布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个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包括侵害人格权、其他人格利益、身份权,甚至是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受害人都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笔者认为应当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失纳入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这里的精神损失,应当是侵犯人身权利而造成的精神损失,而不包括侵犯财产权利而造成的精神损失,并且人身权利应作扩解释,不仅仅局限于一般的生命、健康、身体权,而是包括《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各项人格权和身份权。

  四、实践体会与总结

  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走出校门,走向社会,了解社会现实,投身社会实际的良好形式;同时也是促进我们向社会群众学习,培养锻炼自身的良好渠道,是提升思想、提高自己专业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我们更新观念,了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面。

  而我真正得益于这次实践的却售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法官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正是这种强的信仰力量使他们能够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在如此压力和强度之下始终保持勤奋踏实的状态为社会为人民带来公平与正义。我想,要达到这种境界我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一个月的社会实践一晃而过,却让我从中领悟到了很多的东西,使我更加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明白了学习的可贵。同时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开阔了自己的社会视野。对于学习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接触到更多的社会现实,了解当事人的心态特征,也可以避免走入理论的极端,促使我能够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达到理论与实际完美结合,让我真正成为一个能够满足社会需要的人。社会实践,让我明白了自己和别人存在的差距,也更加明确了自己的一份责任,而我也将会以此为契机,努力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的同时,拓展自己的综合才能,在以后的学习中完善自我。

法学实践报告7

  一、实践背景

  法律是一门理论学科,但实践中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样重要。为了巩固理论知识、提高实践能力,我在大学期间参加了多个法律实践活动,其中包括法律援助、律师实习、模拟法庭等。此次专科实践是我在电大法学专业学习过程中的一次重要实践经验。

  二、实践内容

  1. 参观法院

  我在这个学期的开始,先到了当地的法院参观。这是一次非常宝贵的经历,我通过参观了解了法院的组织架构、职能、办案流程等方面的知识。在法院内,我还观察到了许多真实的案件和法官判决案件的过程。通过这次参观,我认识到了法律行业的艰辛和挑战,同时也认识到了自己所学知识的实际应用价值。

  2. 假释申请书的`撰写

  在课程中,我了解到假释制度在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中是一种比较重要的制度。因此,我们得到了一个假释申请书的案例。我需阅读案卷材料,了解申请人的刑事档案,认真评估申请是否符合假释申请条件,最终撰写出了一份完整、系统且可行的假释申请书,并根据老师的要求进行修改。

  3. 案例分析

  在课堂上,我们还进行了一些案例分析。在其中的一个案例中,一名年轻警察因毒品被处罚。我们要分析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仔细评估案件的事实和情况,最终提出可行的处理方案。

  三、实践体会

  1. 实践是学习的重要补充

  实践是理论学习的重要补充,法律专业尤其如此。通过这门课的实践体验,我学习到了许多真实的案例和法律程序,不仅巩固了我的理论知识,而且让我更深刻地认识到了法律实践的重要性。

  2. 实践让我们更好地理解课堂教学内容

  课堂教学是理论性的,但实践是将理论运用到实际中的过程。通过这门课的实践体验,我更加深入地理解了课堂上学到的内容,并在实践中获得了更深刻的认识。

  3. 实践帮助我们提高自我素质和能力

  在实践中,我们不仅仅需要掌握法律知识,还需要具备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人际交往等方面的能力。这些是在课堂上学不到的,只有通过实践才能不断提高。

  四、实践收获

  通过这门课的实践经验,我收获了许多:

  1. 深入了解了法院的职能,对于未来作为执业律师或法官更加有宝贵的认知和帮助。

  2. 通过写假释申请书,我更加了解了刑事法律典型案例,对刑事法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3. 通过案例分析,我学习到了如何通过正确定义事实、制定分析法律条文,获得对于案件的认知和解决方案的提炼。

  4. 在实践中,不仅仅得到了专业知识,还增强了我的自我素质和能力,从而使我在未来的学习和实践中更加得心应手。

  总之,这门实践课程给了我很多收获,帮助我更深入地理解了法律知识,同时也培养了我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这对我未来的求职和执业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法学实践报告8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那么在暑假期间需要社会实践的,怎么写一份报告呢?下面请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三周之中我一直待在神马纸业有限公司,因为是第一次去哈城,我边旅游边实践,完成了我的实践报告。

  在公司期间,我不是在固定的某个职位任职的,哪里需要人,经理就叫我去哪里忙,所以他们都叫我“员工的副手”:有时我会他们联系业务,有时会去忙清理帐目……一个人经历什么就会有什么样的经验,这是一定的,虽然只有20天,对于如何做一个称职的员工,我却也有我自己的心得:

  1、普通话是一项基本素质。我从来没意识到过普通话会有如此的重要性,在那里联系业务,如果一个人不能说流畅的普通话,他跟客户几乎处于两个不会相交的世界,也就不必谈成功联系业务的可能性了。

  2、维护本公司的利益是底线。现在是一个竞争的时代,在商场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在业务联系的过程中,两个人代表了不同的利益,不论是价格、数量还是涉及公司其他利益的各个方面。一个员工要时刻记住自己的使命,因为公司的利益就是自己的利益,往往一句话的失误或软弱就让公司蒙受很的损失。

  3、管理是一种技巧。在实践期间,我当然没有去管理员工的权力,但是通过我对公司管理者的观察,他们有的管理得很成功,但有的却遭到员工的抵触。我真正明白了管理不需要多强硬的手腕,关键是一种协调能力,每个员工都有自己的个性,管理者的使命就是让员工的个性更好地融入到公司的共性中。

  20天之中,我能对公司的实在少的可怜,但我学到的东西却多得让我一辈子都会受益。在那些天里,我与几位管理者都有过沟通,对其中一部分员工也做了调查。让我的诧异的是他们对现在的学生都有所排斥,因为过去的学生员工在他们的印象里懒散、不负责、不塌实……当时我脸都红透了,因为这些个别的学生员工却是学生群体的一个缩影,包括我自己身上也有这样的缺点,在我的要求下,他们给我列出了他们欣赏的学生应有的素质:

  1、塌实务实。在管理者的眼里,塌实务实是一个学生最基本的素质。

  尤其在对专业素质要求不是很高的经济活动中,每个公司的管理者需要的不是高学历的员工,他们需要的员工是高素质,而没有这项基本素质,再高的素质也是空谈。

  在他毛司有一个学韩语的学生,因为一时没有找到本专业的工作,于是来到了他们这里。

  但他在这里表现却很差:不停地拿着手机发短信、工作不积极……因此公司里的其他员工对他的印象都很差,公司的负责人对他也颇有微词。经理对我说过一句让我一辈子都会受用的话:“是金子你就要发光,在哪里都要发光,用尽全身的力,不管你是埋在土里还是在水里,因为不是每块金子都会被打成首饰的”。

  2、责任心强,勇于承认错误。

  社会上评价80后的人说这一代的人责任心差、软弱,在做错事之后不敢承担责任,的确是这样。在实践期间,不管是经理还是员工,他们都告诉我他们欣赏的是那种谦虚、责任心强、不怕犯错误的学生员工。他们不怕新员工犯错误,怕的是他会不停的犯错误,因为这样不管是对公司还是其他的员工都有很的不利影响。

  3、合群的能力。

  现在学生虽然越来越多,但不是每个单位里的人都会是学生,学生员工的比例在很多情况下都很下,剩下的当然是低学历、年龄一些的员工,很多学生自恃自己的高学历瞧不起别的员工,这是很不可取的。一个公司只有成为一个团结的`群体才能取得进步,这就要求学生很快的融入到他们当中。我们要找到与其他人之间的共同语言,找到一个切入点,因此在看书等方面就要有所调整。实践期间在与很多客户的交谈中,我一般很难找到话打开局面,他们所谈论的很多都是历史、战争等方面的话题,他们看的书也多是传记性质的。可能我的专业是法律这是一个隔阂,但我觉得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平常自己课余时间看的书都是小说之类的,因此有了这么多的差异。当然我说的不是抛弃自己的专业去向他们靠拢,而抒泛的阅读,加自己交际的广度,提高自己的交流能力。

  4、一个好的身体。

  这一点很多学生都会忽视,也达不到,因为多数学生平常锻炼太少,课余的时间都是上网、看小说或者是睡觉,所以学生体质状况差的现象很普遍。去一个单位,不管你干什么,都需要有一个好的身体,公司不会一直在等一个员工把病养好,因为市场不会等这个公司。

  除了这几点外,还有一些不需要赘述,因为每个学生都清楚这些:包括诚信、良好的态度……但我们每个人也都知道要做到很难。

  通过我对他们的调查我发现,现在的企业对学历的要求不像前些年那么盲目了,每个公司的管理者都在等待高素质的员工,这种素质不仅是专业素质,也是成为一个优秀的“人”的最基本的东西美德。

  五周的寒假我在哈除了三周,除了了解到了不同于家乡的文化、地域风情,也极的增长了我的阅历。作为法学院的学生,我知道我应该追求法律,从事法制工作,这是一个学法学的学生的本分,但我也知道我们法科专业的学生不是每个人都会走上这条路,就像经理在寒假期间告诉我的:不是每块金子都会被打成首饰,不管在哪里,我们还是要发光、发光……

法学实践报告9

  这个寒假,我走进了xxxx刑庭,进行了为期不长的两周的实习。

  虽然以前在专业老师的带领下也参加过刑审,但这一次,却是如此真实地深入到庭审的背后,期间,我的实习主要有以下内容:旁听;填写卷;发送达回证及判决书;装订档案;打执行通知书及结案审结表;助书记员整理卷宗;查阅及复核卷宗。

  下面我来分享一下我的实习收获及感悟:

  一、无论所做的事情轻重缓急,到要做到谨慎细微

  我到刑庭的第一天,是跟书记员。由于她所负责的法官的执行通知书及结案审结表比较急用,让我也加入了其行列中。其实打这些文书,模版已经拟好了,关键是运用的计算机操作技术将犯罪嫌疑人的档案资料填入其中。书记员把需要注意的问题讲述了一遍,如刑号、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学历、是否有前科、犯罪事实等等,最关键的是刑期了,若稍有松懈,正义和公平就会在这不经意的一刹那间被抹煞。这关乎当事人的切身的人身权利也将因自己的疏忽遭受了损害。本以为这是简单的手脚功夫,但真正做起来时,才发现,必须逐一校对,细致入微,方可保证无错。而且,要真正地做到快、准、狠,还需些时日来训练埃

  同时,我还发现,刑庭的电脑里面存有很多法律条文以及对应案件的资料,这在法庭是很方便的,真的提高了法庭工作的效率。并且在以后的工作中这个“作战武器”是有裨益的。

  二、工作者人员应该树立的中立地位

  的每一项工作都牵动着双方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心,他们每一双注视焦急的眼睛都注视着事态的进展。作为一名的工作人员,包括我这样的实习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负起的责任。面对一件案情简单的案件要作出一个判决或者裁定也许并不难,在电脑上修改的时间可能只消十来分钟,但我们保证的是判断的正确,符合“内心的确信”、法律的规定。的责任在于重新分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不可偏袒,一方当事人不管是被害者还是加害人,应该承担的需要承担,不需要的不能强加。主观臆断或者有感情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应该具有的。

  还记得第一次庭审的旁听,是七位犯罪嫌疑人涉嫌绑架罪。其中年纪最小的初中未毕业,而父亲,作为他的辩护人,在法庭上,竟难过得激动地流下了泪,或许是痛苦又心疼的泪吧。看着泪痕印在他那沧桑的脸上,同情之情立马燃起。他儿子年纪如此的小,肯定是被骗过去的了。然而,当看到法官那义正严辞的方脸时,心中警钟即时敲响,作为法学人员,扶弱之心需有,但追求正义公平更需有一颗中立之心!

  三、关于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运用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基本与课本的条件要求符合。并且花都区也属基层,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也早有结论。

  然而,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准备工作也是不容疏忽的,而且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几件的案件在同时审理宣判,也地节省了资源,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关于绑架罪的认定

  在书上学习时,只是抽象地认为,绑架罪就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当然必须考虑的使成要件。而在实践中,需做到实际的运用。如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以强制手段违背被害人意志威胁及其他手段来所取财物就是勒索财物了吗?当然不是。如果只是甲骗取了乙的手机,乙不平,以手段实际控制甲,威胁其返还。这并不构成绑架罪,而为拘禁罪。只有当乙索取超过手机价值以外更多的财物才有可能构成绑架罪。

  理论的知识真的需要通过实践的运用,才可以说是属于自己的。

  五、关于社会人员的法律意识问题的认识

  在实习过程中,从接触到的案件中,发现有较多的犯罪嫌疑人都是因缺乏正确的法律意识才导致了犯罪。看来依法治国的方针,法律意识入人心的措施还未贯彻得好,公民的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的提高。特别是教育水平对法律意识的影响最。有很多的犯罪嫌疑人的学历都是中小学的,还有就是未成年犯罪也越来越成熟,这些问题都不容忽视,需要深入思考。就目前而言,普法宣传还需进一步地扩深入。

  实习的时间或许不长,但是却让我接触并初步了解到实际的刑事审判工作及其程序,也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巩固了理论知识。同时也由此看到了自己需要努力的方向。希望能够抓紧每一次的社会实践机会,使得学习到的理论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全面提升专业能力。

法学实践报告10

  一、基层农民的法治基本情况

  (—)法律意思有所增强,开始信仰法律

  从我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现在很多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的人们都在有形、无形之中有了一种意识,就是遇到纠纷、权利受到侵害时,会多考虑集中解决方法,而很多时候会想到运用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我认识来自连平县留潭乡的一位姓王得建筑工,他是农民工,年龄也比较大,50大几了,家里负担也比较重,还有个上大学的孩子要他供着,对于那种农民 1

  家庭,供一大学生是比较困难的,就靠这么一点工资,根据他说,也幸好现在建筑工资提高了些,因此还算不是很穷。到年末了,其工资还有被拖欠的,为了拿回拖欠工资,他们已经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样,把建筑工地上的东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样带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闹事了,索回工资。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议,交涉。之后见未果,就去找县政府,请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资。当时,他们还有一种想法就是如果实在不行就是会去法院对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诉讼。基于这种认识我相信,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相信法律是解决争议,维护权利的重要方式,便开始信仰法律了。对这点我感到很欣慰,因为我们国家封建历史太长,受历史影响,人治色彩太浓了,能够树立法治意识已经很不错,即使不是很深。

  (二)对法律知晓不够,认识不足

  我就是来自农村的,所以对于农村生活还是有较深的了解。相对来讲是比较深入的,每次,我回家的时候,跟家乡的村民聊天时发现,他们基本不知道多少法律知识,只是通过电视、别人当面讲的知道点法律,当权益被侵犯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这样开始对法律有种崇拜感、高深感。一般村民是了解不到,知晓不多。当得知我的专业就是法学时候,在他们看来,那是个很好的专业,很有前途的。可他们并不清楚,法律其实就是调整社会普遍生活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规范。就是与他们生活有关,也是从他们的生活中抽象出来的用于指导以后的社会生活的。而且,他们有很多人对法律的看法也很偏激,认为法律只是给有钱、有权势的人准备的,总结起来就是为有地位的人准备的,一般的农民根本就得不到什么好处。犯了罪,只要有钱,也只要给钱,就会有相对轻的结果,就能赢

  得官司,平头老百姓因为既没钱也没有地位,所以总是吃的哑巴亏。这种看法对法律追求的公平、正义的目标是种曲解,对法律认识不到位,这样对法制建设会产生影响,偏离正常法治轨道,对我国深入实施依法治国产生不良影响。

  (三)运用法律解决纠纷较少

  基层人民,特别是广大农民虽然对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晓了一些法律知识,也稍微增强了法治意识。但是,真正会运用法律途径来解决的纠纷、维护自己的权益的人很少,假期我去县人民医院看望我一个因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舅舅,在骨科住院部,从其他病人口中了解到,他们很多人是因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骨折。且有些家属也遇到这种情况,当我得知他们很多人为了要求行为人支付医疗费,很多要么就是通过联合亲戚朋友,强制威胁行为人赔偿,要么就是与行为人私下协商,或者有些怕事的根本就是自己全部支付所有费用。虽然,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私下解决,即私了。私了,解决起来更迅速,但是,这样的话容易引起打击报复,相互之间,由于威胁或者忍气吞声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发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潜在的影响,而且,私了,赔偿的数额很多要么具有敲诈性,要么就是让受害人受损。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不愿意让国家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干涉。

  (四)农民提起的诉讼少

  我从县人民法院了解到,现在法院受理的案件虽然在增多,特别是,民事案件增多,这说明人民越来越接受司法解决争议,人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增强。后来我才发现那些提起诉讼的原告很少有农民,听法院内部人

  说就民事案件,农民提起诉讼比例不足民事诉讼的10%,基本都是些企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一些收入相对较高的县城居民。这也说明了,农民中的法治建设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五)弄明对运用法律解决争议心存恐惧

  经过多年的法治建设,广大农民虽然意识到了,可以运用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但是,在他们心中仍旧认为法律并不是最好的途径,因为在他们看来,打官司容易引起对方的打击报复。因为在我们农民心中,一向喜欢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别是在对方或者对方的亲戚朋友,有些权势,会利用聚集众人用暴力方式威胁,那势必对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响。特别是有些党、政干部,由于没有严格的监督,极易滥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到处鱼肉农民。同时还有个问题就是,当广大农民与政府有关部门闹矛盾,那么,农民处于弱势地位,而政府及相关部门又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权,加上执法者的身份,那就是很强势了。可以通过给农民办理各种事情通过拖延,敲诈勒索等各种方式来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因为与农民关系密切的还是政府,从出生到死亡都是离不开的,也正是如此,即使当时通过法律维护了权利,但是在以后就不好办了。会惹上更多不必要的麻烦。

  二、原因简析

  (一)司法成本高,效率低

  在我国,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很少由农民会运用法律来维权,原因可能是是因为他们不懂法,害怕法,也可能是害怕缠上国家机关,但最主要的是费用问题,因为不懂法,所以如果真的要进行司法救济那么就请懂

  法的律师,那么就得花费很多,好像最少也是总费用的百分之十以上。同时由于我国法律不是很完善,很多案件还多是谁告谁举证,因此花费的时间、精力很多,加之法律知识缺乏。同时,在农民看来就那些诉讼费用也是很高的,诉讼费用可能由于我国人口多,问题也多,而国家给予的经费有限,因此不能完全满足办案需要,这可能与诉讼费用高有些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司法工作人员在我国比较少,一个县就一个法院,一个律师事务所,少量的人在农村地区做法律服务者。据估计也就差不多十万农民就两个法律服务者,五到七个司法工作人员。而且,因为案件多,各种旧案,新案都拖沓,堆积,办案效率地下,一般的民事案件至少需六个月,更甚至一年多之后才有结果也很正常。我村一个王姓村民,因为交通事故,造成右腿骨折,因治疗花费大,家里条件不好,很多亲戚朋友凑齐钱进行治疗,当对肇事者要求赔偿时,肇事者只赔偿小额之后就没有支付。为此,就请律师打官司,但是,由于自己费用没有,又不好向大伙借时,律师便提议有律师提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一定资金给我舅先行治疗,而由律师进行诉讼,而对于胜诉而得到的赔偿就归律师所有。从上述可知,如果真的要运用法律来解决的话,那么就得拖延很久,对治疗就非常的不利。因为不能及时得到赔偿。有点远水救不了进火。

  (二)观念上不愿打官司

  在农村生活久了就会发现,现在的农村受传统的思想影响大,很多人都是排斥国家机关干预他们的生活,特别是司法机关干预他们的纠纷。在我村调查过程中,当问到村民对打官司的看法时,普遍的反应是他们都是害怕,在他们一向看来,打官司都是些不安分的人,感觉都是坏人似的,

  好像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有错的。而且他们也根本就不想跟国家机关接触,有种对国家机关的恐惧感,而且农民还会感到他们在司法中地位卑微,认为即使有理由也很难站的住脚,也容易被借用种种理由敲诈。

  (三)司法工作人员及相关法律服务人员素质不高

  由于我国实行法治不久,很多司法人员专业素质不过关,很多农村的法律工作者都是非专业人员,或者一些干部只是经过短期培训就上岗,因此他们中很多人,素质低,办理案件容易出现错案,同时很多司法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也比较差,道德素质也比较差,没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审查,合理解决纠纷,相反很多人还利用职权,假公济私,以权谋私,把这种机会当作是发财机会,到处收受钱财。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抛于脑后,给农民以很不良的影响。

  (四)法律意识不深,对法律知之甚少

  在农村,法制宣传不够,农民们对法律知道的很少,也很模糊,只知道些大概,而且很多也都是从别人那听来的,很多都是不准确的,没有深刻的法治教育,因此也没有形成很深刻的法治意识,很多农民遇到正义,首先想到的并不是用法律来解决,而是用比较惯常的手段,闹或者威胁,只有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会想法设法去运用司法解决。这就足以说明农民不了解法,也没有形成很深的法律意识。

  (五)中国法治建设大背景

  在我国,法制建设是在政府的推动下进行的,因此存在着集中明显特征,即是政府推进型、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型、法制观念缺失型。因此在政府推进型法治中,政府权力很少受限,这种情况在农村比较典型,很多的

  法治宣传都是由政府推进,而且很多的法治执行无形之中也让基层政府插手了;再者在政治体制改革中,权力制约问题还不完善,这更是阻碍了法制建设,而在农村,这种状态体现在政府与其他权力机关的权属不明确,职权错位;就法制观念来说,我国距西方发达国家大概相差300年,而就硬件来说,和西方国家没有多大差异,科技的差别也很小,制度差别也不大。就比如“法律至上”的观点现在才提出,而人家几百年前就提出来了,这就是差距。再与我国农民的法治意识中,更是有距离。

  (六)经济基础

  在我国,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所以我们的法律本质的认识也是以马克思主义为立场,采取阶级意志划分的。而根据马克思的相关理论的理解。阶级是有掌握一点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人组成的一个社会阶层,就为统治阶级,相反,则为被统治阶级。而在现实的中国,真正掌握大多数财富的那些认为人数不多的党,干部,以及相当多的富有阶层。而广大农民,收入少,自然也就谈不上统治阶级。这虽然是有些人的想法,但是呢,这对农民来说,就他们的切身体验来说,是很贴切的。即使这样,把党和人民,干部和人民割裂了开来。因此,在经济基础都不牢靠的农民,很少会真正运用法律,树立法制观念。

  三、相关对策

  为了真正贯彻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设,特别是加快基层、尤其是农民的法制建设是关键。因为我国农民人数众多,对我国整体提高法治水平是一个挑战。为此:

  首先,我们得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渠道,提高他们的收入,增强农民

  阶层的经济基础,使他们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财产,以便于他们负担各种司法费用,以及相关因为运用法律而产生的各项支付。

  然后就是加强对从事司法工作以及与司法工作有关的服务人员的素质教育,使他们的服务水准更上一个台阶,更好的服务,具体说来,应该加强对司法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严格专业法律服务人员的准入和考核,招收大量受过大学专业法学教育的大学生入司法服务系统,充实整个队伍,注入新的血液;同时还得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们思想、道德水平,使他们真正树立公正司法,为人民司法,而不是以权谋私。

  还有,对司法机关进行改革和监督,加强管理,加大简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加快对旧案、积案的处理,在保证公正的基础上尽快结案,及时解决争议。

  再有,我们应该加大法治宣传,加强法治教育,发挥各种媒体宣传作用,可以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向广大农民宣传,同时也引导农民去学习法律,增强法治观念,增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的意识,同时,也去积极监督其他主体守法。如,对政府,对党员,对干部进行监督。

  最后,广大干部,自己要积极主动守法,维护法律权威,同时司法部门应对违反法律的行为人依法处理惩罚,为全社会建设法治社会树立榜样,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更是要树立典型。为全社会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我相信,我县农民法治问题,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会取得长足进步的。

法学实践报告11

  实践人:

  专业:

  法学

  实践地点:

  实习时间: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年级:20xx级

  班级:

  学号:

  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践提供帮助和指导的临邑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他们为我的顺利实践所作的帮助和努力。通过实践,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半年来学习的知识水平。虽然没有学习专业知识,但实践期间,我了解了大量诉讼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和审判案件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对以后专业知识的学习有一定的帮助。实践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践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在实践期间,我没有对案件情况进行调研,只了解了临邑县人民法院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

  基本职责:

  临邑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根据上述职责,该院设11个职能部门:

  办公室,研究室,政工科,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临邑县人民法院下设五个人民法庭。

  在法院实践期间,我对临邑县人民法院在二零零六年受理、审结案件的情况和人员素质做了一个调研,情况如下: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161件,审、执结2161件,诉讼标的额8237万元,为构建“和谐临邑”、“平安临邑”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被评为山东省公正执法先进单位。

  其中该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20件,审结120件,判处犯罪分子169人;民商事案件1493件,审结1492件,结案标的额6078万元。调解结案率达到了72.5%;行政案件61件,审结61件,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8件。

  临邑县人民法院实际在职干警119人(该院政法专项编制83人),而第一学历为本科的干警只有9人,法律专业的5人,其它专业的4人,在职取得本科学历的58人;现有法官37人,司法警察4人,20xx年以来通过司法考试的有7人,同时取得法官资格的4人(以上材料由法院政工科获取)。现在法院的法官正处于青黄不接的时期,部分具有法官资格的人已经退休,现在的考试制度和程序又决定了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及法官晋升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而具有依法审判案件资格的人越来越少,而受人事体制的限制,法院又面临着有些高材生不想进入,还有一些想进进不来的局面,从这种状况看,严峻的事实已经摆在我们面前,我们想要一份好工作,需要的是更努力的学习和奋斗!起码目前的努力是为以后考研和公务员及司法考试做好准备。

  我在法院实践期间,院领导先后将我安排到立案庭和民一庭实践,立案庭负责对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登记立案,排期,送达和审判流程管理;依法审理管辖争议案件;对不服本院生效裁判提出的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认为可能有错的,移交审判监督庭审查处理;负责司法援助和信访等工作。民一庭的工作职责是依法审判第一审婚姻家庭,继承,赔偿,债务,人身权,所有权及适用特别程序等纠纷案件;协助院领导管理,监督和指导派出人民法庭工作。在立案庭,我负责输入材料,将原告、被告、案由、诉讼费等信息输入电脑,这是一项马虎不得的工作,我很感谢他们对我的信任。通过具体办事人员和前来咨询的当事人之间的对话,我了解了一些可以立案的具体要求和立案的程序。我作为民一庭实践的一员,我在观看了几次开庭后,深刻感受到:作为法律人,要甘于寂寞,始终保持一份内心的安静;厚实的法律知识,严格办事,周密考虑是法官必须的素质;书记员也要有扎实的基本功,熟练的庭审笔录和微机操作能力,仔细整理卷宗,处理编号,写目录,订卷贴封条等一系列比较细致的事务,这项工作虽不需要过硬的法学知识,但确实需要耐心和仔细认真的工作态度。在民一庭整理卷宗的过程中,我学到卷宗分正副两卷,在一起欠款案件中,正卷的'内容按顺序依次为起诉状、送达回证、立案审批表、证据、合议庭笔录、等等。此次实践时期不长,但我可以深刻感受到我身上责任的重大,我需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在工作中,在社会上,有许多让我们很棘手的案件,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事件的出现,这就需要我们牢固地掌握所学的基本知识,对以后处理案件或是解决法律方面的问题会有很大帮助。

  时间飞快,短短两周多的时间很快就结束了,我在法院学到了很多,也见识了很多。

  这次实践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很多,意义很大。通过实践,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践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更重要的是,这次实习让我深刻体会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发扬团队精神。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尚未真正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而他们就是最直接的老师,他们的经验和体会都值得借鉴.在整个实践过程中,作为一个华政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华政文化的使者,向法院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介绍华政,使他们走近华政,了解华政。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践提供帮助和指导的临邑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在实践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

法学实践报告12

  一、实践背景

  法学专业作为一门重要的学科,其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被越来越多的学生所重视。电大法学专科教学采用强调实践、注重实效的教学模式,使学习者在实践中不断巩固知识、提高能力,达到将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目的。本次实践报告,是本人在法学专科实践中所做的总结和归纳,旨在总结实践中的收获、探索更深入的体验与思考,加深对法学专业知识的理解和应用,提高实践能力。

  二、实践内容

  1. 司法实践

  通过司法实践,我深刻感受到司法实践是法学专业理论学习的必然环节,具有重要的教育意义。在实践中,我全面了解了法律程序和司法系统,学会了许多实用的技巧,从而更好地理解法律原理和案例分析,掌握了实践操作的核心技能。司法实践使我进一步感受到了法律实现公正、正义的积极意义,加深我对司法事业的信仰与认同。

  2. 法律文书写作

  法律文书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是实践与理论结合的有效方式之一。在实践中,我通过学习法律文书格式与排版,不断练习和研究,写出了一份份规范、准确的'法律文书。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加深了对法律专业术语的理解,还提高了文书写作的能力,增强了文字表述的准确性、逻辑性。

  3. 律师执业实践

  律师执业实践是法学专业学生不可或缺的一环。在实践中,我通过了解律师执业的职能、义务,进一步拓宽了认识与视野。通过实践,我了解了律师应当严格遵守法律与道德规范,严格执行职业标准的重要性;同时也对律师的协商和代理能力、文书事务、民事诉讼程序等方面有极其深刻的体会。

  4. 兴趣小组活动

  通过参加法律兴趣小组活动,我学会了与他人协作、发挥个人特长的有效方式。在实践中,我不断提高自己的组织、沟通、表达和协作能力,而这些能力对于将来从事法律工作来说,至关重要。

  三、实践收获

  通过本次法学专科实践,我收获了诸多知识和体验:

  1. 在司法实践中,我对法律理论的学习有了更加深入和全面的认识与理解。

  2. 在写作法律文书中,我提高了自己的表达能力与文字层次感;同时掌握了规范、准确地写作文书的技巧。

  3. 在律师执业实践中,我进一步了解到律师是社会公正与法治的维护者,并加深了对法律职业的认同与敬仰。

  4. 在参加兴趣小组活动中,我在实践中提高了个人能力与组织协调能力,拓展了个人视野,增加了实践经验。

  四、未来展望

  通过本次法学专科实践,我启发了对法律专业学习和未来发展的新思路。我将进一步加强专业理论学习,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在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相信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会成为一名拥有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敬业上进并追求自我价值实现的法学人才!

  五、总结

  本次电大法学专科实践是我在法学专业学习中的一次重要体验。在实践中,我结合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在实践中提高了自身能力与素质。在未来的学习与工作中,我将以这次实践为契机,始终保持好学、认真、勇于探索的精神,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做出更多的贡献。

法学实践报告13

  实践人:XX大学法学院06级2班 xx 20xx0401073

  实践时间:20xx年1月23日——2月1日

  实践活动:家教

  实践目的:第一,勤工俭学;

  第二,丰富假期生活;

  第三,锻炼自己与人交往的能力,增加社会经验实践经历及收获。

  转眼间,一个寒冷的假期就要过去了。蓦然回首,不能不感慨光阴如似箭般穿梭中的那份无奈。当准备收拾心情,重整出发时,发现原来匆匆的假期里多了一份沉沉的充实。

  过了十天的家教生涯,现在的我对于“老师”这个称谓不再陌生,当别人称呼我“老师”时,没有了昔日的逃避与羞涩……有人说教师是太阳底下最神圣的职业。虽然我的兼职只是沾上了“教师”的丁点边,可我分明感到这两个字给我带来的豪迈感。然而当告别了家教职务时,原先最熟悉的称谓,瞬间只留下陌生的晕印,一圈又一圈……

  第一篇 初次见面

  第一次去给瑶瑶上课的情形依旧历历在目。我破例地早早起了床,虽离上课还有一个小时,可我早已梳洗完毕,整装待发。前一晚,我甚至兴奋得失眠。一路上我的心像揣了只兔子,砰砰直跳,是紧张还是兴奋,自己都分不清,只记得心里不住的对自己说:“这是我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好好干,加油!”我并没多想接下来要见面的学生会是怎样,任性?挑剔?还是乖巧听话?我只知道要面带笑容,给别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瑶瑶是个初中二年级的学生,胖胖的,很是可爱。通过和她的交谈我对她有了初步的了解:她有很强的求知欲,聪明,反应很快。但正处于花季少年的她,贪于玩耍,所以成绩平平。最让她的父母担心的是她似乎除了学习之外对其他任何事情都充满了兴趣,惟有提到学习她就烦躁的要命。在和瑶瑶父母的交谈中,我可以感受到父母心中那种望女成凤的殷切期望,感受到父母对女儿的那种期望是那样挚热的、无私的。他们看的很远,看到了女儿的未来;我被父母对子女的这种情义深深打动了,同时感到肩上的担子很重。对于没有任何家教经验的我来说,毕竟是一个“挑战”。

  我负责瑶瑶所有课程的补习。今天是第一天,我给她补习地理,帮助她如何记忆中国行政地图。可是讲了一会儿,我发现她听课很随意,学习很随意,我意识到如果这样继续讲下去,不光是现在她没有收获,而且日后的效率也会大打折扣。所以我现在的首要任务不是讲课,而是告诉她如何端正学习态度。

  我给瑶瑶讲了很多我同学,和自己的亲身经历,遥遥似乎也听的很认真。时不时的点头应和我。

  就这样,学习之余我们交谈学习体会,很快一上午的时间就匆匆过去,我感觉她听课的态度也大有改观,时间结束时,我感觉自己讲的意由未尽,她听的也是兴趣昂然。

  第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第二篇 反思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专职的教师都要天天备课,即使从教多年的经验非常丰富的优秀老教师,从来也不会在备课上偷懒。更何况像我这样将家教作为兼职的大学生呢,事实上如果没有精心的准备时,上课时还是较难做到熟练的,这样,就会大大影响授课的效率和效果。于是每天在完成当天的补习任务后,我回家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备课总结,归纳起来我觉得自己需要有以下几方面需要改进:

  一、在讲课方面,我需要分清楚什么是重点,不是重点的.可以一带而过,毕竟学生在上课的时候也不是一点都没听,针对重点拿分的项目要详细讲解,这样才能让她在以后的考试中,成绩有所提高。如此,才是补课之功效有所发挥了。

  二、在讲的过程中,我应该尽量耐心点,慢慢的给学生讲,毕竟她才初二,可能有些我认为很简单的对她并不是那样,切记不能烦燥,不能讲了一遍她没听懂就凶学生,这样只能适得其反。这在我第一次上课的过程中,有犯这种毛病,所以后来我改了很多,尽量让自己耐心。

  三、在习题布置与讲解上,我要尽量备备课,一定要挑些有针对性的题目给学生做,不能做了很多题,但是很多都不是重点,那样更多的依然是浪费时间。另外学生甚础比较弱,也先强化了基础才能够去提高层次。

  四、最后就是要和学生处好关系,要让她把我当朋友,而不是老师,这样才能够更好的沟通。

  第三篇 家教生活,苦中有甜,喜忧参半

  由于每天做家教,这就迫使我改掉了假期睡懒觉的习惯。开始的几天,他听课时,时常会走神,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有时,我心里会感到很恼火:自己如此卖命地讲,他却置之不理。好在我很有耐心。每当他走神时,我都会提醒他,耐着性子给他讲下去。他,一遇到不会的题,首先想到的是放弃。“这题太难了,我不做了....”,一听到这句话,我都会在心里苦笑了。态度,真的可以决定一切。当年,中国国家足球队前主教练米卢的名言:态度决定一切。我现在才真实地感受到态度不同所带来的相异的结果

  我和遥遥在这十天的生活中相处的非常融洽,在课上我们是严格的师生关系,我诙谐的讲解让她听的津津有味;中途的休息时间,她总是缠着我给她讲大学的生活,同时我也从她给我将的事情中感悟到90的孩子和我们是多么大的差距。她的活泼开朗带动的我也感觉到自己似乎年轻朝气了许多。

  在家教中,和家长相处同和学生相处一并重要。你要明白雇佣关系。在家长面前树立起他们对你的信心是至关重要的。你的责任感是取胜的法宝。同时在和家长的聊天中,你对他们的孩子不能过于的贬低,你要试图让他们对自己的孩子抱有希望。每天结束给遥遥的补习后,我都会和遥遥的家长聊一会儿天,一是将遥遥的进步及时告诉家长让他们感到欣慰,二则同他们聊天中我也可以有许多的体会。我会真切的感到每个父母对子女的炽热的心。感受到做父母的不易。想想自己的父母也是这样的辛苦的抚养了自己二十年,日后还将这样的操劳下去。

  第四篇 分别之日

  转眼就到年跟了,家家都开始为过年忙碌上了。给遥遥的补习也就结束了。

  最后一天,我照常按时开始补课,讲英语,和她练习英语对话。只是最后我提前下课了,离开前,我看到了遥遥的眼中透露着依依不舍,她对爸妈说她喜欢我,不想让我离开。叔叔阿姨也说以后假期遥遥就交给我,让我每个假期都给她补习,虽然我对他们对我的信任感到莫大的欣慰,但是我笑着摸摸遥遥的头说:“谢谢叔叔阿姨,这段时间在您家,我感到很快乐。以后我会来您家做客,但不是以家教的身份,我希望遥遥今后不在需要家教,努力把握在校时间,跟着老师学好知识。”最后,遥遥送了我个自编的小老鼠,当我看到那只可爱的小老鼠时,就自觉的想到了她。

  后记

  自认为自己是一个不善言词的人,为人可能温柔有余而严厉不足。从一个学生通过家教可以尝试一下为人师的感觉(虽然这并不是真正的老师)。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虽然讲的知识不难,难的却是怎样讲得更懂,让学生更明白、透彻……

  我一直认为想当一个合格的老师并不容易,所以总觉得有点战战兢兢,有一点惶恐又有一点虚荣。惶恐的是生怕会误人子弟、耽误了学生的前程;虚荣的是想不到自己也会当别人的老师。也许当好老师和其他职业一样,只要有一个赤子之心,则就没有了万难的事。

  当你收到了家长的反馈之后,你才发觉你有那样的优点、然后又有那样的缺点。而平时自己则从来没有这样的自觉。家长就是你的雇主,对家长负责,对学生负责,应该是一位家教老师的分内事。

  也许当老师不会成为我的职业,甚至作为第二职业都很难。但是有一天,我很希望能够自创门派,传播自己所掌握和创造的知识-我虽然不能够做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但是我很希望我的学生中能够走出一位爱因斯坦或者爱迪生来。

法学实践报告14

  这是我迈入学校园的第一个暑假,一年的法律专业的学习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向法律殿堂之门,但对我们这些还生活在象牙塔里的学生来说还是既神秘又好奇。而今年暑假我有幸来到家乡x市西湖区人民民一庭实践,在近一个月的实践过程中,让我深深感到作为一名法官是多么令人骄傲。在这里我不仅找到学术理论体现和验证,更找到了一种神圣的使命感。

  进学校门,就接受了这份新鲜而有挑战性的社会实践;活动,感觉到很能锻炼自己的能力和增强自己的勇气,毕竟己经;开始尝试着用天真的思想去触摸这个社会。尽管有些思想和观点;还比较稚嫩和单纯,但毕竟已经迈出了第一步。

  进实践后,我虚心地向法官们学习,并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积累了一些社会经验,这是在学校和课本上学不到;的,让我终生受益。与此同时,我也看了许多实际案例和一些专;业书籍与杂志,让我初步地进入了角色。

  一开始实践的时候,我就旁听了庭审,了解到法庭审判的;致流程;通过整理卷宗、翻阅案例、合议庭笔录;等都让我逐渐熟悉了的实务操作。通过实践,让我了解了本;专业在实际中的应用,将理论用于实践中,这样才能使我今后更;好地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加深对本行业的了解,为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不久我还很幸运的有机会同法官去豫章监狱处理一起离婚案的调解,第一次走进高墙之内,仅仅一道铁栏之隔,却是两个不同的世界,看着他们眺望远方的眼神,那是一群向往自由的灵魂。

  而实践中整理卷宗是我们一项很重要的工作,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整理完后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尽管做的事情都;比较微小、繁杂,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对我进行传带,使我从中;受益匪浅,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与社会责任,我为将来能成为其中的一员而感到无比地;骄傲和自豪,但更感到重任在肩,任重而道远……

  旁听庭审也是一个学习的好方法,庄严的国徽下,现实中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严肃,因为民一庭处理的很多案件是婚姻家庭案,而当事人也基本上是第一次参与庭审,有时双方会激烈的争吵,这时总要法官一遍遍讲诉法庭纪律。甚至有当事人因为不肯离婚差点在庭上服敌敌畏自杀。而法官就必须马上控制局面,安抚当事人。

  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作为刚跨入法律门freshman,我们有激情、有干劲,但是我们在拥有这些年轻财;富的同时,缺乏经验与理性是我们的致命弱点,我们有时对于案;件的庭审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有时过于感性和头脑发热,甚至;会因为当事人情绪的波动而产生恻隐之心,这些都是我们在法律;职业化的过程中需要克服与避免的我们还需要一个冷静的头脑和一颗正直的心,我们的心中;必须时时都有一杆天平,公平与正义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我们永远的精神目标和价值追求!

  有人说民一庭处理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案子,每天都是家长里短的。而且人少案子多,可我看到的是民一庭的法官们任劳任怨

  的敬业和实干精神,他们常说关乎百姓的事就无小事。法律追求正义,有些人一辈子也就进这么一次,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让他们尽量的感受到法律诗平的,是他们权益的捍卫者。只有这样这种法制的观念才会不断地传播下去。

  在实践期间,我能主动配合实践部门开展有关法律业务的;工作,认真收集和整理有关资料,作好实践日记。在这两个星期;的实践过程中,我对的业务有了初步的了解,对促进今后专;业课程的学习起了一个很的作用。然而,由于我们的专业课程;才刚刚开始,许多专业知识还没有学到,但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在老师的指导下,这些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实践结束了,但我感觉并不是那么轻松似的,我觉得自己;面临着更多的压力与挑战。一切都得从头开始,一切还得靠自己。;实践时曾不断告诉自己:在今后的学生涯中必须要更加努力读;书,学好一些实实在在的本领,塑造好自己的法律人格和法律修;养,这样才有资格立足于法律事业中。

  我一直很喜欢这样一句话:人生因为经历而美丽。我想在;实践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永远成为我记忆中一抹靓丽的色彩,;因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立地生活,如何凭借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诚赢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赖,如何尽己所能关心需要助的人……;我成长了,也成熟了,这里包含了我的努力与付出,但我更 要感;谢我们西湖,因为她给了我这次机会;还要感谢民一庭的所;有前辈们,因为他们给予了我很的信任、助与肯定;感谢我;所遇到的所有好心人,因为他们的鼓励与助。

法学实践报告15

  罗马法学家塞尔苏斯曾说过:“法乃善与正义之科学。”(Jusestarsboniataepui)然而对于善与正义的把握却离不开经验的积累。甚至有人毫不夸张地说: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

  对于一个研读法律的学生来说,只是具备了一定的理论功底还是远远不足以解决实践中出现的许许多多法律问题。法学不仅仅是一门科学,它更是一种技巧,一门艺术,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地摸索与积累经验。因而,对于我们这些整天呆在象牙塔的大学生来说,暑假的实践活动就显得犹为重要了。

  正是抱着这样的信念,我于今年的暑假在揭阳市榕城区检察院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之旅。

  一个月的实习生活,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虽无承担过什么重要的工作,但却也坚守本职,勤于学习,在平平淡淡的忙碌之中学到了许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与做人的道理。

  谨小慎微——阅卷篇

  还记得刚去检察院公诉科实习那会儿,科长曾经送了四个字给我,即“耐心、谨慎”,并希望我能够在这一个月内跟随检察官们熟悉业务并学有所获。我把这四个字牢牢地记在心中,也从中获益良多。

  我们知道,按照我国的法律,刑事诉讼可以划分为侦查、起诉、第一审、第二审和执行等阶段,此外还有死刑复核与审判监督等特殊程序。可以说,刑事诉讼从开

  开始到结束,是一个不断向前运动,逐步发展的过程。而在这些阶段中,审查起诉阶段可谓是一个承前启后,对于刑事案件正确处理起着极为重要作用的阶段。

  在审查起诉阶段,侦查机关会将在侦查阶段中调查、搜集得到的各种证据材料和其他证明文件、文书制作成案卷移送到检察院。而这些案卷又会由公诉科的其中一位检察官进行专人审查,然后再进行集体讨论,最后由检察长决定是否起诉。在审查起诉这一短短的一个月期限中,主办检察官要承担阅卷、提审、制作起诉书、公诉书等许多的工作,所以非常地忙碌。而所有的工作都需要有足够的耐心与谨慎,不能出一点差错,特别是阅卷这一道工作,更是如此。

  阅卷是整个审查起诉阶段的基础,它是主办检察官全面深入地了解案情,弄清案件性质的前提。每一个案卷的全面审阅都要花费主办检察官大量的精力与时间。

  正因为这工作的繁杂,所以更需要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在这个阶段我主要的工作就是填写每一个送到公诉科案件的案卡,总结每个案件的案情,而这些要根据侦查机关制作的起诉意见书以及犯罪构成四要件来填写。我的另一个工作就是在检察官阅卷之后确定移送法院的主要证据的`清单后,按照清单的要求复印案卷。这两件工作,对于我们

  这些实习生来说,都不算很难,但却很容易会产生厌烦的情绪,因此这个时候更需要耐心与谨慎。为了不加重检察官们繁重的工作以及为了使工作不致出错,我每一次做这些工作的时候,都会很小心谨慎地去完成,并在工作的过程中向检察官学习对案件的定性与对主要证据的把握,从而加深对我国刑法以及刑诉法的学习与理解。

  也正因为我工作的认真与负责,使检察官们对我的信任与日俱增,从而也使我能够更多地参与到审查起诉的工作中,学到更多的知识与经验。

  审讯的艺术——提审篇

  我们常说,要和犯罪分子斗智斗勇。当检察官面对形形色色的犯罪嫌疑人时,一场对峙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拉开了序幕。正所谓人心莫测,在检察官们看来,每一场对峙就是一次心灵的较量。而善于把握人心,在心理碰撞中占据主导优势,善于设定有效的审讯提纲则是审讯的关键所在。这是一种审讯的艺术,没有定式却有规律可遁。

  与侦查阶段的审讯不同,审查起诉阶段的讯问重点在于通过讯问直接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从而进一步核实他在侦查期间所作的口供的可靠性,分析其口供与证据有无矛盾,查清案情,了解掌握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动态和认罪态度等等。而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将为检察官正确认定案件性质、起草起诉书与出庭支持公诉提供非常重要的参考。

  但是一般说来,犯罪嫌疑人总会存在着一种侥幸的心理,认为只要自己什么都不说或者把什么责任都推给别人,自己就不会被判刑,所以犯罪嫌疑人口供不稳定或者翻供的情况其实很常见。

  我记得我就曾遇到过一个姓陈的涉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其主要案情是这样的:陈某是某五金塑料厂的仓库管理员,他利用自己持有仓库钥匙之机,伙同黄某、沈某二人经事先密谋,于某日凌晨一点多窜到该五金塑料厂盗走该厂仓库库存的30包塑料粒,价值人民币1万多元。后又伪造被盗现场,试图掩人耳目。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查明被盗现场系有人伪造,而且在黄某与沈某二人的家中发现被盗走的30包塑料粒。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将持有仓库钥匙的陈某作为犯罪嫌疑人,并对其进行了讯问,但陈某一直否认自己有参与其中,并时翻时供。在送到检察院的时候,曾被退回补充侦查一次。

  在我们刚讯问他的时候,陈某一直持着一种不合作的态度,把什么责任都推得一干二净,推说自己与黄某与沈某不相识。这时方检察官(本案的主办检察官)并没有为犯罪嫌疑人不合作的态度而感到不耐烦,反而不动声色地问道:“当天晚上案发的时候,你在何处,做些什么?”

  答:我在家里睡觉。

  问:失窃之后你第二天回到厂里为什么在没有人告诉你之前你就知道失窃的是塑料粒?

  答:我估计的,因为仓库存放的大多为塑料粒。

  问:根据我国的法律,即使没有被告人的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也是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的。所以希望你慎重考虑一下你说的话。

  答:清楚。

  问:那该厂值班保安在当晚案发时见到你与黄、沈二人匆匆离开该厂又是怎么回事?

  答:……(陈某沉默)

  问:现在侦查机关通过勘查证实仓库的窗户铁杆系有人从仓库里面用工具弄断的,而仓库的门却没有被撬的痕迹,能够这样做的只能是拥有钥匙的人,否则是很难的。你又怎么看待的呢?

  ……

  一连串的发问,问得犯罪嫌疑人哑口无言,在经过激烈的心理斗争之后,陈某终于不得不低头认罪,承认了自己伙同黄某、沈某作案的事实。

  一场没有硝烟的斗争就这样以代表国家公诉机关胜利而告终,而作为代书记员的我也终于舒了一口长长的气。

  宝剑锋自磨励出——法庭辩论篇

  19世纪美国著名律师威尔曼(FrancisLWellman)曾说过:从事法庭辩论的律师需要有出众的天赋、逻辑思考的习惯,对广泛常识的清晰排气、无穷的耐心和自制力,对与案件相关知识的精湛理解、极度的谨慎以及最重要的——质证过程中敏锐地揭露证词弱点的能力。

  威尔曼这些话虽然是对律师来说,但其实对于同在法庭上辩论的公诉人(即检察官)与辩护律师都是同样适用的。

  是的,在法庭辩论中,公诉人与辩护律师往往会就案件中存在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展开激烈的辩论。面对辩护律师的步步紧逼,面对法庭上的风云突变,公诉人如何练就处变不惊,沉着应战的硬功夫?

  正所谓万丈高楼从地起,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在跟随检察官办案出庭的这段时间里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经验积累与全面熟悉案情充分准备的重要性。

  对于每一个接手的案子,检察官都要对其进行全面地审查、把握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弄清每个案件的起因,犯罪嫌疑人的动机、目的、手段,犯罪行为的危害、后果。

  当做完这些工作之后,检察官还要精心地制作起诉书和公诉词。起诉书是公诉人出庭活动的基础和根据,而公诉词则是公诉人在法庭辩论阶段的先行发言,是对起诉书的补充,起到深入揭露和控诉犯罪的作用。

  公诉人在出庭支持公诉,提出证据,控诉犯罪,进行法庭辩论无不紧紧地围绕着起诉书和公诉词有条不紊地展开。

  再次,在出庭之前,公诉人还应根据提审时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动态和认罪态度

  作好庭前预测,将引用的法律条款准备齐全,做到有理有据,准确无误。

  做完以上的准备工作以后基本上就可比较自信地出庭了。但是庭审情况风云突变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的,如被告人突然翻供,证人改变证言,辩护人提出了预想以外的问题和证据等等预料不到的情况。这个时候,公诉人的长期经验积累以及对案情的熟悉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我记得当时一位经验丰富的主诉检察官曾说过这样的一句话:胆是练出来的,只有作好充分准备,全面深入地把握案情,才能逐渐克服怯庭心理。这就是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真知灼见,值得我们深思。

  阅卷时的耐心与谨慎,审讯时的巧妙与逻辑,庭审时的充分准备与冷静机智,这已不单单是法律知识的简单运用,更是心理与智力的双重考验。

  一个月的实习,使我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一个月的实习使我认识了自己的不足;一个月的实习更使我坚定了自己前进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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