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牧场承包合同

时间:2023-02-05 16:39:56 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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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牧场承包合同范本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草牧场承包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草牧场承包合同范本

草牧场承包合同范本1

  甲方: (租赁方)

  乙方: (承租方)

  丙方: (原承租方)

  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达成草场承包合同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本场辖区内位于111国道东侧草场 亩承包给乙方。承包期为 50 年,即20xx年 1 月 21 日至20xx年 1 月 21 日,承包金额共计人民币 万元,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给付甲方。该土地主要用于乙方牧业养殖。

  二、该草场原由丙方 等承包经营,经甲、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丙方同意提前终止承包合同,乙方给丙方补尝费 元,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给付丙方。以后该草场发生的一切事宜与丙方无关。

  三、权利、义务

  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双方约定的草场交付给乙方使用;

  2、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交付给甲方承包费;

  3、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期限使用该土地;

  4、甲方应为乙方生产经营、筹建厂房及施工等提供充分的.便利条件,乙方自行办理建设厂房用地的审批和工商、税务登记手续,甲方积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协调处理与周边地区的相互关系和矛盾纠纷;

  5、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转包该土地,应到甲方备案。

  6、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7、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8、如果国家、地方政策调整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合同时,甲方应返还乙方合同未履行部分的承包费及相关费用,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要求其他方承担经济补偿及民事赔偿;

  9、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乙方需要继续使用该土地,本着平等、互利、公平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四、由当事人一方的原因不履行合同义务,给甲,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及民事赔偿。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草牧场承包合同范本2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经嘎查同意、甲方将原承包本村牧民草场其中的 亩承包给乙方,具体事宜如下:

  一、 承包期从 年 月 至 年 月 日止。

  二、 承包费由双方协商每亩为 元整( ¥ 元),付款方式签字时一次性付清。

  三、 草场位置南靠 ,北靠 ,西靠 ,东靠为界,附草场方位图纸。

  四、 承包到期如国家继续承包,优先乙方承包,乙方如须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 甲方负责从嘎查办理集体所有草场承包合同书,乙方必须执行集体草牧场的`各项条款。

  六、 对承包草牧场依法享有经营权,使用权和受益的权利,有权对所承包的草牧场依法转包、转让,有权依法对承包权进行继承。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草牧场承包合同范本3

  为固定牧民草场承包经营权,维护牧民利益,明确国家、集体、牧户三者责、权、利关系,提高牧民保护、建设、合理利用草原的积极性,使畜牧业生产和草原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规定,签订如下承包合同: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村民委员会):

  承包方户主姓名:

  家庭住址:

  二、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地理位置

  五、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村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拥有使用权的草场依法进行发包。

  2.草场上附属的国家或集体投资建设的围栏、棚圈等基础设施可随同草原一起发包。

  3.发包方有责任对草场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承包方因改变草场用途、过牧、滥垦乱挖、或其它经营不善造成草场植被严重退化或大面积破坏的,发包方应当及时向草原监理部门汇报,草原监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限期恢复植被,如拒不执行的,发包方可收回其承包权。

  4.发包方有义务协助政府作好禁牧、草畜平衡、草场改良、草原防火、鼠虫害防治等草原保护工作。

  5.维护乙方的草原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收取除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帮助协调处理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包方在承包草原上只可从事与畜牧业有关的.经营活动,可自主经营、支配承包草场上的草产品。在不破坏原生草原植被的前提下,可对草原进行改良。

  2.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接受发包方和草原监理所的监督管理。严禁在禁牧、休牧期内放牧。严格执行草畜平衡规定,按核定的载畜量和放牧时间进行放牧和转场,按规定享受国家的项目支持和资金补助。

  3.在承包期内,草场承包经营权可依法继包、有偿转让或与他人调剂使用,但不得变卖、毁弃或改变用途。

  4.承包方有使用承包草场围栏、棚圈等基础设施的权力,同时有保护草原上基础设施的义务。

  5.联户承包的,联户承包人享有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应互相监督,严格禁牧和履行草畜平衡义务。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在承包期限内,本合同不以发包方经办人或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也不以发包方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

  (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的,应依法变更:

  1.国家工程建设、矿藏开采等原因承包草原被征占用的;

  2.承包时间到期的;

  3.继承等原因使承包草原实际使用人发生变化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可变更的情形。

  (二)发生下列情形,应依法解除:

  1.法律、法规、政策发生改变,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承包期限内,乙方擅自改变草场用途,造成承包草场大面积破坏,无法恢复的;

  3.非法变卖承包草原的;

  4.承包人自愿解除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可解除合同的情形。 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报草原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合同。如有违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⒉ 发包方在承包期限内违反法定程序解除或终止合同,给承包方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3.承包方非法流转草原的,应承担受让人的经济损失,并接受草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草原监理机构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原承包合同自行作废。

  本合同一式叁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草原行政管理部门留存底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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