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2-04-07 15:53:31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工作方案集锦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用的工作方案集锦5篇

工作方案 篇1

  一、年度目标

  通过提前规划和建设,重点解决20个脱贫村(10个市列,10个县列)、1300户脱贫户3800人的生产生活用电,满足动力电使用需求,家用电器使用需求,户通电率达100%,电压合格率达100%。

  20xx年计划通过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小城镇和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贫困村通动力电工程等项目对脱贫村、脱贫户农网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实施企业为电力有限公司。

  二、重点工作

  (一)政策措施。积极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及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部署,协调推进脱贫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建设规模和资金投入。为确保脱贫减贫任务的完成,积极向上争取,力争将电力建设扶贫专项全部纳入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范围。目前20xx年计划投入(已下达)资金8100万元,完成中心村改造工作,改造10kv线路32公里,低压线路改造718公里。今年脱贫电力改造资金缺口大,20个贫困村(已完成改造7个村,剩下13个)和37个未改造村,目前正在向上积极争取资金,资金总需求1.45亿元。

  (三)进度安排。

  1.新建项目。20xx年4月前完成32个中心村项目前期设计工作,20xx年5月底完成招标工作,20xx年9月底全面完成建设工作。保障扶贫工作中电力建设实施进度与相关配套建设同步,并按照相关要求,按时汇报建设进度。

  2.安排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对37个未进行农网改造村和54个贫困村做好勘查设计、预算等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县发改局牵头,积极向国家、省能源局、农网改造省级法人汇报,争取更多的电力扶贫项目和资金,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各地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各乡镇政府作为农网改造主体,要督促、协调脱贫户的生产生活用电问题。各乡镇供电所负责辖区内电力扶贫项目基础资料收集和实施。电力公司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生活用电的实施主体之一,成立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推动精准扶贫取得更大成效。

  (二)规划先行。按照省、市、县脱贫攻坚办的文件精神要求,以贫困人口达到“两不愁”、“三保障”、“三有”为工作重点,做好调查摸底,组织电力公司编制20xx年贫困地区电网改造工程计划,并上报省能源局,列入省上盘子。

  (三)加强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电力公司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制度;在设备材料采购上,严把设备入口关,杜绝“三无”产品;在资金管理上,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在工程质量和进度管理上,强化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检查,督促落实,逗硬奖惩,做到定期通报。

工作方案 篇2

  一、投诉中心的设置及组织领导

  与市纠风办合署办公,投诉中心设在市监察局。直属市政府领导,市纪委(监察局)市纠风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投诉中心主任由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室主任兼任。投诉中心下设办公室,从市纠风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区纠风办、区审计局抽调专人集中办公。

  二、投诉中心的职责与权限

  (一)投诉中心的工作原则:

  依法依规原则;实事求是原则;集中受理原则;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惩防并重原则;严格保密原则。

  (二)投诉中心的职责:

  1、受理影响市区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投诉;

  2、调查处理投诉对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

  3、组织、协调、督促市区各部门调查处理涉及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投诉。

  (三)投诉中心的职权:

  1、要求投诉对象提供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并就投诉的问题作出说明;

  2、责令投诉对象停止、纠正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委、政府的决定及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

  3、要求投诉对象对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或危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4、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投诉对象。建议其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组织、人事处理;对违纪的投诉对象,视情节轻重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5、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三、投诉及投诉的受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投诉:

  1、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的

  2、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事项拖延不办、不按程序办事或无法定依据、不出示有效证件、超越法定权限实施检查的

  3、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职责,其职责范围内行政不作为或行政乱作为,工作推诿,效率低下,延误办事时限,不履行公开承诺,造成不良影响或给管理、服务相对人造成损失的

  4、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或公开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弄虚作假,损害管理、服务相对人知情权和利益的

  5、假公济私。故意纵容、庇护不正当竞争,滥用职权,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故意刁难或“吃、拿、卡、要、报”

  6、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收费、罚款、摊派或工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7、违反规定强行收费。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以赞助、捐助、宣传、评比、业务咨询、勘验评估等名义变相收费的

  8、其他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

  (二)投诉形式:

  投诉人可以通过口头、书信、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对投诉对象进行投诉。投诉时说明被投诉机关或者人员、事项、理由等内容。提倡投诉人署真实姓名。

  (三)投诉的`受理:

  1、投诉中心应及时受理投诉人的投诉。属受理范围的应逐件登记。

  2、投诉中心自办的投诉事项。

  3、需要转办的投诉事项。经投诉中心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4、投诉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应当摘要转交,不得转交原件。宣传报道时,未经投诉人同意,不得公开投诉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等。

  四、调查处理

  (一)投诉中心对在投诉受理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时。并应出示身份证明。

  (二)投诉中心应将认定的事实形成书面材料与被投诉对象见面。应重新调查或补充调查。对查证属实且投诉对象认可的事实,投诉对象要签字或盖章,也可另附书面意见。拒绝签字或盖章的由调查人员注明。

  (三)调查结束后投诉中心应写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内容包括:调查依据、查证的事实、被调查人的责任、被调查人的态度和对问题的处理意见及投诉中心处理意见等。

  (四)投诉中心作出的处理意见以处理决定书或处理建议书的形式直接送达被调查人。

  (五)被调查人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不能按规定期限整改落实的被调查人应写出说明,经投诉中心同意后可适当延长落实期限。

  (六)投诉中心在调查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优化经济环境规定的应提出处理意见。责令清退或追交国库;涉及赔偿的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有关单位应予以赔偿;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被调查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投诉中心申请复审。复审决定应在受理后30日内作出。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自收到复审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复审、复核期间原处理决定照常执行。

  (七)投诉件的办理结果应及时向投诉人反馈。接受社会监督。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事项可以终结:

  1、经投诉中心协调。纠纷得到解决的

  2、受理期间。有关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

  3、投诉中心受理后。

  4、投诉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协调或拒绝与投诉中心联系、配合的

  5、有其他可以终结情形的

  五、过错追究

  (一)投诉中心工作人员态度生硬、推诿拖拉或不按规定办理投诉件。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投诉中心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工作日内办结投诉事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承办人的责任。

  (三)对投诉中心转办的投诉事项推诿或顶着、压着不办。致使投诉人重复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外来投资者投诉服务中心的方案》黄政办发〔〕73号文)同时废止。

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为广大市民出行提供安全有序的市容环境,现根据市政府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一、整治内容

  1.实验中学路口早市占道问题;

  2.民政局路口集市占道问题;

  3.县东街集市占道问题;

  4.文化东街与教育路南门集市占道问题。

  二、整治标准

  1.对于按照《市区摊点设置导则》审批设置的摊位,一律规范到路边石以上进行经营,占道集市实行划线定位、越界处罚。对不按规定地点、时限、面积经营的业户,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

  2.对于未经审批,擅自摆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取缔,引导流动摊进入附近市场经营。

  三、工作措施

  一是严格考核,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局市容中队按照辖区范围进行工作分工,使责任落实到组、到人,严格工作考核制度,局督查考核小组定期将市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复查,确保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严把死守,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对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重点路段、重点部位派专人进行督导管理,严把死守,使占道经营现象不出现反弹、回潮。

  三是严管重罚,严厉查处非法占道行为。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占道经营和违规设摊现象,我局将严格按照《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以确保市区环境规范有序,城市道路安全畅通。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局党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中队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二)确保完成时限。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研究对策和措施。督查科要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加大考核力度,同时将阶段性工作成果及时汇总分析,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保证各项问题的.整治工作于6月底前落实到位。

  (三)加强长效管理。不断加大城市管理宣传力度,争取舆论媒体支持,借助新闻宣传平台,加强对市民的守法经营教育。加强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强化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注意执法方式方法,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实现长效科学管理。

工作方案 篇4

  根据省、市、县关于春运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为认真做好20xx年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强化和落实相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佳节,我局决定对全县客运站点等人员密切场所进行安全大督查,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和春运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现场安全监管,高标准、严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主体责任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督查检查到位,扎实做好春运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全力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努力为人民群众欢度佳节提供安全、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对20xx年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安监局春运安全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文武,副组长:周继明、秦学灿、王国任,成员由非煤矿山股、危化股、法规股负责人组成。

  (二)为确保春运安全督查工作落实到位,下设三个督查小组:

  第一组,由周继明带队,非煤矿山股人员组成,负责检查县城汽车南站;

  第二组,由秦学灿带队,危化股人员组成,负责检查县城汽车总站;

  第三组,由王国任带队,法规股人员组成,负责检查县城汽车北站。

  三、 督查时间安排

  督查原则上在春节前、中、后分阶段进行,时间从20xx年1月26日开始至3月6日结束。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

  四、督查重点和内容

  (一)督查各汽车(总)站:领导重视是否到位、思想认识是否到位、值班落实是否到位、措施保障是否到位、应急准备是否到位。是否安排人员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做好营运车辆的综合技术性能检测,严禁技术状况不合格的客车参加运输。

  (二)督查县运管所安排人员在各汽车(总)站:是否严把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并抓好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是否坚持发车前的安全检查;是否严格按照载客定额售票和检票;是否有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有客运超载超员;是否督促各公交企业在春运期间,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驾驶员资格审批制度;是否有“带病”车辆上路营运,有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是否加大对危货运输车辆和乡镇班线车的检查;是否严格贯彻落实“三不进站(即: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五不出站(即:超载车辆不出站、安全检测不合格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登记表格未经审核登记不出站)”的规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督查组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次春运安全督查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在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和春运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督查相关部门单位开展春运安全自查自纠活动,落实责任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春运安全。

  (二)全面排查,严格整治。各督查组应高标准、严要求地对各相关单位和场所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当场整改的责令责任单位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于随时可能发生事故,造成后果十分严重的,要依法坚决责令其停业停产整顿。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各督查组要统筹协调好此次督查行动,灵活采取“错时检查”、“随时抽查”等方式,深入相关部门单位和重点场所加强督促指导,层层开展监督抽查。要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春运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应急工作。各督查组要加强协调沟通、信息反馈和信息报送等工作,以便局领导小组随时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做好统筹调度工作。要强化应急处险,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要及时介入,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尽快妥处。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据实上报局领导小组进行决策处理,避免问题事态扩大化,确保春运期间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工作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公安部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区消安委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全区火灾事故防控综治治理体系建设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工作,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区安监局要牵头开展以石油化工、民爆仓库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主要针对企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内容。

  2.重点场所。安监、市场监管、文广、民宗等部门要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市场特别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等文物古建筑进行重点检查,督促重点场所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用火用电管理、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

  3.重点行业。安监、商务、住建、民宗、民政、文广、教育、旅游、卫生、电力等行业部门,要落实部门监管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二)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要进一步推动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教育、民宗、民政、住建、文广、卫生、旅游、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指导职责,有效推动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运行;国土、住建、城管等部门科学规划、严控违章建筑;全面排查重点区域内各类企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并逐一登记造册;制定消防安全整治技术标准,开展技术改造。

  (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情况。规划部门要会同消防部门,检查城市、县城和全国重点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及其他乡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消防专篇);城乡总体规划调整或消防规划到期的,及时修订。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水务集团要联合消防等部门摸清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欠账”,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以 “五水共治”为依托,加强天然水源的消防取水口建设,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的落实。

  (四)消防安全宣传

  各部门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铁路、轨道、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交通工具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景区、文物古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典型场所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工作,开展消防宣讲,确保所有员工掌握“一懂三会”;辖区影院、网吧、ktv等场所在放映或开机前播放消防安全提示情况。文化部门要督促区级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情况;每月在当地有影响的电视、报刊推出一期专题报道,组织一次由媒体参与的隐患曝光活动情况。

  三、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分行业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20日前)。安监、商务、民政、文化、旅游、卫生、住建等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等开展检查;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制定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及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5日前)。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统一组织考核。各部门要开展自查自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检查活动成果。

  四、措施与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统筹。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要将夏季消防检查与火灾事故防控治理体系建设、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有机结合、统筹推进,通过检查推动各地建立健全领导体制、主体责任体系、监管体系、责任追究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力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工作计划内,多部门联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部门要针对夏季火灾多发、易发的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严肃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有关部门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请于5月29日前报区消安委办公室,每月23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0日前上报自查自评情况及总体工作总结。区消安委将结合每季度召开的工作例会,通报检查工作情况,推动各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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