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3-03-17 18:39:1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1

  一、督查方式

  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情况介绍、检查收购现场、访谈种粮农民等方法进行督查。

  二、督查时间

  6月上旬至9月底。

  三、督查内容

  1、夏粮收购基本情况。包括夏粮生产、粮食质量、收购进度、市场秩序等情况。

  2、收购政策执行情况。包括收购政策宣传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情况,决不允许出现卖粮难,确保无压级压价、克扣斤两等行为发生,确保不出现套取国家资金、“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

  3、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包括最低收购价铺底资金及后续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储备粮轮换资金及市场化收购资金筹措、落实等情况。尤其是加强收购资金兑付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不出现打“白条”问题。

  4、市场监管开展情况。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情况,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区域协同监管、信息化监管、分类监管、举报电话公示等制度建立情况,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和联合执法开展情况。

  5、粮食收储安全情况。包括入库粮食质量、仓房基础设施、消防安全等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开展督查时间由各组带队领导根据夏粮收购进展情况和需要,适时安排督查工作。

  2、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国家收购政策的行为,要责令其立即纠正,限期整改,并对违规的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3、各督导组要深入收购一线开展检查督导,协调解决问题,真正让售粮农民卖出好价钱,卖出好心情,卖出好口碑。

  4、督查工作开展期间,请严格执行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有关规定。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2

  贵州省教育纪工委:

  让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紧紧围绕“全省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对全省619所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资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察。一是主动发现问题,拉网排查“深”。采取查阅资料凭证、调阅银行发放清单、面对面找学生核对等方式开展拉网式核查。二是引入审计监督,多措并举“纠”。组织力量对施秉县、威宁自治县学生资助和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开展审计调查,责成专项监察中发现问题的民族大学纪委对其5个联合办学点资助金进行审计。三是突出办案震慑,重拳出击“惩”。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全省共立案142件,党政纪处分75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四是注重监察实效,立说立行“改”。下发监察建议、督办意见、整改通报等方式,指出存在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

  遵义市:

  为惠民政策落地清淤排障

  强化案件查办,真“敢碰硬”。主动发现问题线索、主动查办案件,对新型农村养老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领域开展专项监察。强化责任追究,真“打板子”。坚持“一案双查”,强化倒查追责。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57起民生领域案例进行通报,对查办案件不力的27个民生监督组,进行督导。强化成果运用,真“堵漏洞”。编印《民生领域典型案例选编》之《主体责任篇》、《部门系列篇》和《村官系列篇》,发给各主体责任单位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教材。

  六盘水市:

  运用系统方法,聚焦案件查办

  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民生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突出“系统抓、系统查”,严查群众身边的“”和腐败问题。一是重点查。通过一线调研、走访群众和分析,选准办案突破口,明确市纪委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查处重大案件。二是专项查。围绕一个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开展“短、平、快”的专项监察。三是联动查。建立民生监督工作“逐级报告、签字背书、责任倒查”三项机制。

  安顺市西秀区:

  完善四项机制,提升工作效率

  一是科学研判机制。实行“周汇报、月调度、季小结”,纪委班子分片督导,靠前指挥,定期召开工作研判分析调度会,及时分析摸排、研判发现的问题线索。二是线索管理机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分类、分级办理,定期检查线索处置,及时通报办理情况,提高规范处置线索的能力。三是交叉监督机制。各民生监督组、各乡镇民生监督工作站之间交叉走访、异地办案,有效整合监督力量,打破熟人瓶颈的限制。四是考核评价机制。将民生监督的各项工作纳入评价体系,按月排名,及时通报,促使各民生监督组找准不足,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3

  为切实做好专项保密检查工作,根据市保密委员会的专项保密检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检查方案: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保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张敏任组长,强化对保密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专项保密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检查范围

  局各科室所

  三、检查内容

  根据市保密委员会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此次专项保密检查的内容主要有两项:

  (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管理。主要包括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起草、印发和传输、阅读管理、清退销毁等环节的.保密管理情况,特别是个人留存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和电子文档的清理情况。具体检查内容:

  1、在起草环节,订密是否科学准确,密级标注是否符合要求,设备和场所是否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2、在印发和传输环节,是不遵循“根据工作需要知悉”和“知悉范围最小化”原则;

  3、在阅读管理环节,是否制定相关保密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超范围阅读传达或擅自复制汇编文件信息资料;

  4、在清退销毁环节,是否定期进行清退和销毁,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销毁,是否对个人持有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和电子文档进行清理。

  (二)网络管理。主要包括涉密网络建设、防护和保密管理,互联网门户网站保密管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等情况。具体检查内容包括:

  1、涉密网络建设是否经过测评和审批,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边界安全防护等措施是否符合落实要求,是否违规连接互联网及其他非涉密网络;

  2、在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消息是否符合保密审查制度,是否存在违规发布问题;

  3、涉密网络、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是否符合保密要求。

  4、各科室所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严格实行登记和责任制度,直接责任人对设备负管理责任,科室所负责人负全面责任。

  四、时间安排

  从本工作方案下发之日起开始至7月31日结束。

  五、检查办法

  (1)自查阶段(6月20日-30日)。严格对照检查工件方案中规定的检查项目、方法和要求,逐项认真细致地检查,查找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

  (2)督察阶段(7月1日-10日)。局保密领导小组将对各科室所、特别是重点科室进行督促检查,推动保密管理措施的落实。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掌握全镇民生工程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群众和社会反映情况,促进民生又好又快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组织领导

  民生工程督查工作在镇党委、政府和镇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综合督查组、重点督查组和专项督查组,人员由镇政府、镇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民生办)及镇直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综合督查和重点督查由镇政府、镇民生办组织实施;专项督查由民生工程各实施部门负责实施。

  三、督查内容

  主要督查各村和镇直责任部门的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制定、资金落实、工程类项目进展和资金发放到位情况。具体内容为:

  (一)民生工程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按规定的标准、范围和要求开展实施工作,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二)各村和镇直责任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建立民生工程协调机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否按规定建立政务、村务公开制度,是否履行职责,有无失职读职行为。

  (三)民生工程资金保障及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检查项目资金的筹集和到位情况,是否有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应发放或补助到人的`资金,是否实行社会化发放,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有无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民生工程项目绩效管理落实。重点检查相关部门建立民生工程项目绩效管理情况,是否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并按评价办法对实施项目进行综合评价;项目建设方面是否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建后管养上是否制定建后管养办法,是否落实管护主体、管护人员,是否安排并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是否因地制宜探索研究购买服务、建后管养等方面的新办法、新举措。

  (五)民生工程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民生工程宣传工作要求,主要检查各村和镇直相关部门是否制定本村、本部门民生工程宣传工作方案;是否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深入持久开展政策宣传和社情民意调查;是否及时宣传报道民生工程进展、成效等,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支持和监督民生工程的实施;是否创新方式、提高宣传实效,扩大民生工程社会影响力,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满音率等。

  (六)档案管理情况。主要检查民生工程档案资料是否规范齐全,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资金发放类项目档案是否有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工程类项目档案是否有“六制”有关资料;各项档案是否归档成册等。

  四、督查方式和方法

  民生工程督查主要采取综合督查、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三种方式进行。综合督查主要检查民生工程总体实施情况,由镇民生办负责制定具体督查方案,从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组织人员参加,并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由镇民生办根据领导或项目进展的要求、群众举报、重点难点问题等情况,抽调有关人员采取现场督查、暗访、社情民调和互查等方式进行;专项督查主要由镇民生工程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自行制定监督检查方案,从本部门组织人员对各村和施工单位实施民生工程情况进行检查。

  五、督查时间

  综合督查由镇民生办分别于7月、11月开展;重点督查由镇民生办在4月、8月、9月分别对工程类项目、资金发放类项目、宣传工作和档案管理等进行督查;专项督查由镇直民生工程责任部门根据项目进度每个项目每年至少安排4次,并将督查情况及时上报镇民生办。

  六、督查要求

  l、督查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督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督查工作要有严肃性、要认真开展,尽到责任;要深入群众,讲究督查方法,注重检查效果,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督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督查内容和要求,认真督查,听真话、查实情,力戒形式主义。把督查的重点放在查找和发现问题上,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快速解决。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5

  为快速推进市局环保专项督查行动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辖区企业的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影响园(街)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理念,以“立行立改,快速整改”为工作要求,全面清理整治违法违规生产、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企业,推进园(街)经济绿色发展、协调发展、规范发展、集约发展。

  二、整治范围

  环保专项督查工作中交办的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

  三、整治内容

  (一)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规经营的企业,对未办理环评及“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依法提出停产搬迁、限期整改等整治要求,逾期无法完成的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二)对涉及污染物超排、直排行为的企业,要依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存在冒黑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严重,废水、废渣(危险废物)直排外环境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要“出重拳、用重典”,一律采取停限产或关闭等措施。

  (三)对存在不按规定储存、转运固体废弃物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提出限期整改等整治要求。

  (四)对环境污染较小、能耗标准较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范整治,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发展要求的的企业可暂时予以保留。

  四、职责分工

  (一)配合检查组。

  配合检查组分为一组、二组、三组,一组负责人:XX,组员:XXX;二组负责人:XX,组员:XX;三组负责人:XX,组员:XX。

  配合检查组负责对接市局组织的 XX、XX、XX 互查组,协助互查组对辖区企业开展环保专项督查行动,协调督查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并对督查的企业和查出的问题进行记录,每日检查结束后整理报至整改组和档案整理组。

  (二)整改组。

  整改组组长:XX,成员:XX。

  整改组负责对配合检查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对企业下达整改要求,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改工作。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资料收集,并将资料整理后报至档案整理组。

  (三)档案整理组。

  档案整理组组长:XX,成员:XX。

  档案整理组负责对接配合检查组和整改组,对整改企业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做到一企一档,确保整改资料完整详实。

  (四)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组长:XX,成员:XX。

  后勤保障组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园街环保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全力抓的工作机制,研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配合、明确工作责任。联合各单位要立足各自职责,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努力打造强大的专项整治工作合力。

  (三)注重风险防控。各部门、社居委应充分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统一标准尺度,对关闭取缔对象要落实风险

  防控措施,积极引导被清理关闭对象落实规范要求,多方引导其再就业,妥善化解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把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不折不扣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6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保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王正年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赵小山同志、市安监局局长孙建中同志任副组长,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交通局、建工局、质监局、环保局、总工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市安委办负责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具体督查工作由专门成立的综合督查组和专项督查组负责实施。

  ㈠综合督查组

  综合督查一组:督查湖西片,由安监、环保、公安消防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安监局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综合督查二组:督查北片,由建工、安监、公安交巡警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公安局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综合督查三组:督查东片,由监察、安监、农机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监察局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综合督查四组:督查临城片,由总工会、质监、安监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总工会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综合督查五组:督查南片,由安监、交通、水务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交通局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各综合督查小组对督查责任片抽检乡镇不少于2个,抽检乡镇由各综合督查小组组长确定。

  ㈡专项督查组

  1、道路交通督查组: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2、建筑施工督查组:由市建工局组织实施;

  3、危险化学品督查组: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4、非煤矿山、冶金、船舶修造督查组: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5、烟花爆竹督查组: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6、内河水上交通督查组:由市交通局组织实施;

  7、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督查组: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8、特种设备督查组:由市质监局组织实施;

  9、水利督查组:由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10、农业机械督查组:由市农机局组织实施。

  督查期间市安委办设总联络员一名,负责与各综合、专项督查组联络协调督查相关事宜,掌握督查动态。各综合、专项督查组设联络员一名,由各组长在本单位参加督查人员中指定,负责与总联络员联系,便于合理安排督查工作计划。

  二、督查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鸭业园区、菱塘光电科技产业园区、驻邮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督查的范围主要包括:

  ㈠非煤矿山、船舶修造、冶金、有色、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㈡道路交通、水运、客运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㈢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㈣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㈤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㈥易受台风、暴雨、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㈦近年来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

  三、督查内容

  ㈠综合督查的主要内容

  1、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等的贯彻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建立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4、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事故和责任追究情况,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

  5、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电[2008]15号)和扬州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挂牌督办、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

  6、针对重大危险源、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7、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规章制度及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8、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组织发动、协调部署以及进展情况。

  ㈡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

  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船舶修造、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利、农业机械、特种设备等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

  四、督查工作安排

  ㈠督查工作时间

  4月22日-7月31日,时间100天。

  ㈡督查时段安排

  第一阶段:4月22日-5月25日,重点督查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发动和自查情况。

  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督查方案,各乡镇园区先行对所辖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进行督查并发动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自查。

  5月4日-5月25日市各督查组按照分工赴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市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动员部署和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第二阶段:5月26日-6月28日,重点督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以及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在前一阶段自查的基础上,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列入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6月19日-6月28日市各督查组再赴相关地区对事故隐患申报、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估、事故隐患公示、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举报奖励、事故隐患逐项整改销号、隐患整改建档等制度和五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回头看,防止漏查漏报。

  第三阶段:6月29日-7月31日,重点督查事故隐患整改进度,巩固整改成效。

  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企业要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认真整改,确保已查出隐患能得到治理消除。

  7月21日-31日,市各督查组重点对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企业已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并收集整理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企业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还要针对这一时期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容易引发事故灾难的特点,重点督查非煤矿山、地下设施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等是否治理到位,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是否健全,防洪防汛、防坍塌、防火等措施是否到位。

  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以及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并于7月底前提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告,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扬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

  ㈢反馈督查意见

  各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每一阶段都要适时要向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反馈督查意见,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五、督查方式

  ㈠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等台账资料。

  ㈡分门别类,实地检查。督查组按照督查内容,对各乡镇园区、负有监管职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行业企业等不同类别和层次的对象都要进行实地督促检查,尽可能多查一些重点单位和企业,扩大覆盖面。

  ㈢对照台账,随机抽查。各督查组要对照各乡镇园区、负有监管职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上报隐患单位进行验证式检查,查看上报情况是否准确、数据是否真实,重点抓住危险性较大的单位、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以及零隐患上报的单位。

  ㈣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各督查组每到一地,都要组织召开由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一线工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㈤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在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进行现场处理。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告知督查对象,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并在下一阶段督查时进行复查,确保隐患和问题在奥运会召开前得到解决。

  六、工作要求

  ㈠各督查组要根据督查方案总体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制度和督查工作计划,在督查前要对督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且明确人员分工。督查组组长对本组督查负直接领导责任,确保做到合理安排、务实高效。参加督查的人员由督查组负责管理,实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各单位如更换督查人员需经组长同意。各组联络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与被督查单位以及市安委办的沟通联络、信息报送等工作。

  ㈡各专项督查方案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专项督查要督查该重点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各专项督查的进展要与综合督查的三个阶段相协调、相衔接。

  ㈢各督查组要抓住重点,突出行业特点,做到部门和区域相结合、整体和局部相结合,督查活动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与各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相结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督查活动取得实效。在督查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和收集安全生产工作及隐患排查治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加以推广,并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

  ㈣在督查期间,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合力。各督查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督查“六条禁令”和其他有关廉政规定,督查期间,不得在履行督查职责之外干预各乡镇园区、负有监管职责部门和企业的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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